聖經筆記本 – 約翰福音 6 : 53 – 54
■ 聖經筆記本 – 約翰福音 6 : 53 – 54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 這裏吃與喝是一種寓意性的說法,基督原是道成肉身的人子,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靈糧 ( 6 : 51 ) 。主要都是在強調「吃」主的肉、「喝」主的血就有永恆的生命。 ★ 從 6 :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與 6 : 47 「信我的人就有永生。」相對照 來看,「喫他的肉、喝他的血」的意思很明顯就是相信祂。 ★ 「吃與喝」代表飲食,也象徵「接受」 ; 血與肉代表生命。故此,吃主的肉與喝主的血,就是等於相信祂,也就是表示將主的生命接受進來 ( 約 1 : 12) ,成為你生命的一部分,正如吃喝其他食物一樣。 ★ 這一段的教訓,不是論到吃聖餐的意思,因為當時耶穌尚未設立聖餐,但是以後的聖餐也是表明有此同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