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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筆記本 – 馬可福音 7 : 11 - 13 (已經作了各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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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筆記本 –  馬可福音  7 : 11 - 13 11 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 ( 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 ) , 12 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 13 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你們還做許多這樣的事。 ★ 「各耳板」是希伯來文的音譯,是指人向神起誓要奉獻的財物。當某些東西一旦宣告為奉獻給神的禮物時,便不可以作任何他用。因此,有些猶太不孝的兒子們,把應用來供養父母的錢財奉獻給神,即使年老的父母有需要也不能動用。但是,這筆錢財並非真正用在聖殿的用途上。各耳板的誓詞,只不過是一個詐欺的手段,讓這些不孝的兒子們可以逃避律法中明定對父母應盡之責。 ★   孝敬父母是十條誡命關乎人際關係的第一條 ( 出  20 : 12 ) 。上帝對這條誡命的看重可以從「 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這一句話清楚看出來 ( 出  21 : 17 ) 。這一條誡命也是十誡中唯一帶應許的誡命。因為上帝應許說,那孝敬父母的,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 出  2 0 : 12 ) 。然而,法利賽人和文士竟然訴諸舊約民數記  30 : 2 「人若向耶和華起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以支持各耳板的 誓詞,但耶穌斷然否定用這一個聖經教訓 ( 不可違背誓言 ) ,來廢掉另一個聖經教訓 ( 要孝敬父母 ) 。就算在冒失宣誓的情況下,倘若以後有人後悔,有意收回這樣的宣佈,好讓他們可以 繼續承擔奉養父母的責任,法利賽人和文士們也會為了死守傳統與規條,不容許那人這麼做。結果,這個作法,只是注重律法字句的要求,而忽略律法的精義, 廢了上帝的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