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筆記本
– 馬可福音 7 : 11 - 13
11 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12 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13 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你們還做許多這樣的事。
★「各耳板」是希伯來文的音譯,是指人向神起誓要奉獻的財物。當某些東西一旦宣告為奉獻給神的禮物時,便不可以作任何他用。因此,有些猶太不孝的兒子們,把應用來供養父母的錢財奉獻給神,即使年老的父母有需要也不能動用。但是,這筆錢財並非真正用在聖殿的用途上。各耳板的誓詞,只不過是一個詐欺的手段,讓這些不孝的兒子們可以逃避律法中明定對父母應盡之責。
★ 孝敬父母是十條誡命關乎人際關係的第一條
(出 20 : 12) 。上帝對這條誡命的看重可以從「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這一句話清楚看出來 (出 21 : 17)。這一條誡命也是十誡中唯一帶應許的誡命。因為上帝應許說,那孝敬父母的,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 20 : 12)。然而,法利賽人和文士竟然訴諸舊約民數記 30 : 2「人若向耶和華起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以支持各耳板的誓詞,但耶穌斷然否定用這一個聖經教訓(不可違背誓言),來廢掉另一個聖經教訓(要孝敬父母)。就算在冒失宣誓的情況下,倘若以後有人後悔,有意收回這樣的宣佈,好讓他們可以
繼續承擔奉養父母的責任,法利賽人和文士們也會為了死守傳統與規條,不容許那人這麼做。結果,這個作法,只是注重律法字句的要求,而忽略律法的精義,廢了上帝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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