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隨筆 – 羅馬書 6 : 12 – 14
【羅6 : 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所以」: 承接前文,既然我們與基督同死同活,就應當活出新生命,不再讓罪掌權。
★「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 罪想要像君王一樣在我們身上發號施令,但信徒已得釋放,不應再讓罪主宰。
★「必死的身上」: 提醒我們身體仍是會朽壞的、會死亡的。因著身體的軟弱,若不倚靠主,就容易成為罪的工具。
★「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罪的目的就是叫人聽從肉體的慾望與衝動。但在基督裡,我們要拒絕被私慾牽引,而選擇順服神。
【羅6 : 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 ; 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
★「肢體」: 指我們身體的各個部分,如手、腳、口等,是人表達與行動的工具。
★「不義的器具」: 原文的「器具」更有「武器」的意思,若交給罪使用,就等於成為它不義的武器,幫助它建立權勢。
★「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 表示把身體的行動交給罪來支配,例如用口說謊、用手偷竊、用腳參與邪惡的事。這樣等於成為罪的幫手,替它擴張勢力。
【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 信徒因與基督同死同復活,已得著新生命,所以應當活出復活的新樣式。
★「將自己獻給神」: 不僅是身體,更是全人向神的委身,把生命交託給祂使用。
★「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肢體不再為罪所用,而是成為行義、榮耀神的工具,這就是新生命的具體見證。
【羅6 : 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 ; 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 這裡的「主」指統治、支配的權勢。信徒因基督的救贖,不再受罪的權勢控制,罪不再能完全左右我們的思想與行為。
★「不在律法之下」: 意思是我們不再活在律法的要求和定罪之下,不需要靠守律法來得到稱 義。律法的功能是讓人看見自己的罪,指出問題,卻沒有能力幫助人勝過罪;它像一面鏡子, 能照出污點,卻不能把污點洗掉。
★「乃在恩典之下」: 表示我們如今靠著神的恩典而活。恩典不僅赦免我們過去的罪,更賜下力 量,使我們能在基督裡勝過罪。就像醫生不只是指出病症,還給出藥方並幫助病人痊癒一樣,恩典使我們真正得自由。
★ 結語 : 面對罪的試探與拉扯時,靠自己很快會軟弱;但當我們轉向基督,承認祂已勝過罪,並依靠祂賜下的力量,就能一步步得勝,不再被罪轄制。而這力量臨到我們的途徑,就是透過持續讀經得著真理、藉著禱告尋求神的幫助、順服聖靈的引導與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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