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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7日 星期四

聖經教室 – 案卷與生命冊

  聖經教室 – 案卷與生命冊

<經文> 啟示錄 20 : 11 - 12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 ; 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世界末了有兩個審判,一個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另一個就是基督台前的審判 (啟 11 : 18)白色大寶座的審判與在基督台前的審判是不同的 ; 基督台前的審判所針對的對象是得救的信徒 (林前 3 : 10 - 15) (林後 5 : 10)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則是已死的不信之人。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是全人類的審判,是最後的審判,此審判乃是以卷宗與生命冊為根據,所以是有根據的審判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是根據人作了什麼而定罪,而基督台前的審判是根據人作了什麼而受賞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結果是丟入火湖裡,而基督台前的審判結果是進入新天新地。

   坐在寶座上的那一位是誰 ? 基督就是坐在白色大寶座上的那一位。根據約翰五章 22 節,父神已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並且設立祂作審判活人死人的那一位。故白色大寶座的法官乃是耶穌基督。

       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是公正無私的,不會枉判,也不會徇私,因為是有根據、有證據的。12節說 :「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這裡所說的「案卷」和「生命冊」就是神施行審判的依據。

「案卷」就是記錄簿,是犯罪記錄,因為這裡明說,神是照案卷的記載來審判的。那就是 說,在神那裡人人都有一本犯罪記錄,將來神要照此來審問人。

★  這裡的「站」指明死了的人已經復活。不信的死人要憑著案卷上所記載的受審判。這些書卷記載著不信者的工作和行為,他們要照所記載的受審判。

★  在馬太十二章三十六節主耶穌說,「我還告訴你們,人所說的每句閒話,在審判的日子,都必須供出來。」人平生講過的話,人不會全記得,但神就把人所講過的話逐句重播出來,叫人無可抵賴、狡辯。同時,這些「案卷」也是可以看的記錄片,把人一生所行的記錄下來,神就用「案卷」來作為審判的憑據。

★  然而,信主的人,真正屬神的人,他們的「案卷」是空白的,因為耶穌所流的血已將罪洗淨,過犯已被塗抹。約翰壹書一章 節説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羅馬書八章 節也說:「我們在耶穌基督裏面就不被定罪」。

★  第十二節,這節提到有許多「案卷」,然後又提到一本「生命冊」。惟獨生命冊是一卷,其內包括了靠耶穌獲得拯救的所有人的姓名。凡記錄在此冊的人,因為信的人有永生,不至於受審判,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  值得注意的是,那裡只有一本「生命冊」,但「案卷」卻很多,這表明大多數人都是失喪的。那些凡不肯悔改信主接受救恩的惡人,不論他們死在何處,都要被交出來,在白色的大寶座前受審判,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  聖經告訴我們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 3 : 23) 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 6 : 23)。因此,在神的審判中,沒有一個因善行而在神面得以稱義,其結局就是他們的身體與靈魂就都要被扔在火湖 (地獄) 裡,這就是第二次的死。

 在此,或許有人要問 : 不是在第一次的死裡 (陰間受苦的地方) 就已審判過了嗎 ? 為什麼還要有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呢 ?

 我們當明白,並非是到白色大寶座審判的那日才審問,這日乃是審判公告日,是把那些失喪靈魂的失喪的原因公布出來。另外,活著未信主的人尚未受到審判,還有由於這是最後的審判,是為新天新地的來臨作準備。因此,在這白色大寶座的審判裡,死亡和陰間也要被扔在火湖裏了 (20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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