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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9月, 2022的文章

聖經問答 – 亞當和夏娃有否吃過伊甸園裡生命樹上的果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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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聖經問答 – 亞當和夏娃有否吃過伊甸園裡生命樹上的果子 ? < 經文 > 創世記  3 : 22 耶和華神說 : 「 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 ; 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喫, 就永遠活著。 」 And the LORD God said , “ The man has now become like one of us , knowing good and evil . He   must not be allowed to reach out his hand and take also from the tree of life and eat , and live forever . ” ★   亞當和夏娃有否吃過伊甸園裡生命樹上的果子 ? 應當沒有 ! 其理由是,這節聖經的原文不是用「又」字,而是用「也」字。 故正 確 翻釋為 : 「 也摘生命樹的果子吃 」 “ take also from the tree of life and eat ” 。 ★   用「也」字,表示是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後,也要來 摘生命樹的果子吃。但 如果是用「又」字,表示是之前已有吃了 生命樹的果子 ,現又要再來吃 生命樹的果子。

聖經教室 – 三層天和樂園是何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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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三層天和樂園是何地方 ? < 經文 > 哥林多後書  12 : 1 - 4  「 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裏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 ; ( 或在身內,我不知道 ; 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 ; 只有神知道。 ) 我認得這人 ; ( 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 ) 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 ★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因哥林多信徒懷疑他使徒的身份,因這會影響到他言論的權威。所以保羅就說出主向他的顯現和啓示,就是他三層天的經歷,以此作為他是真使徒的明證。 ★   在此保羅特用第三人稱來表明自己,說説出十四年前一特殊經歷,這事藏在心中已有十四 年之久,現今迫不得已才向人宣布。依若本書著成時間  56  年推算, 十四年前約在  41 〜 42  年間,此時保羅已離開大馬色 ( 林後  11 : 32) ,回到大數去。故這啟示是發生於保羅還未被巴拿巴邀約前往安提阿事奉神的那段日子 ( 徒  11 : 24 - 26) 。 ★   這「第三層天」,是說到天共有三層 : 「第一層天」,是指地球上的大氣層,也就是 雀鳥飛翔的天空 ( 創    1 : 20) ; 「第二層天」, 是 指日、月、各種星球的太空 ( 詩  8 : 3) ; 「第三層天」, 是 指天和天上的天, 尚未為科學家所發現的天, 是神駕行之處,乃是神居住的地方 ( 詩  68 : 33) 。 ★   由於這三層天的經歷太神秘,所以連保羅也不知道自己被提到第三層天時,是身內或身外被提,他說只有神知道。「身內」是指整個人被提 ; 「身外」是身體留在地上,靈魂被提上去。 ★   保羅在本章 第  2  節說「被提到第三層天」,但在第  4  節則說「被提到樂園」。是否表示「第三層天」,就是「樂園」呢 ? 還是「樂園」是在第三層天之內呢 ? 多數解經家相信這兩者是同一處所的不同名稱,也就是說「樂園」與「第三層天」為同義...

讀經隨筆 – 哥林多後書 1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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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讀經隨筆  –  哥林多後書  12 : 9 「祂對我說 : 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   在此段經文中,我們得知,無論我們遭遇到什麼的問題,我們都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向主禱告講述我們的困難。 ★   很多時候,我們遇到了問題,我們常常會求主拿走我們的困難。如果把重擔拿走了,我們就輕鬆了。但是神的方法不是這樣的,祂乃是增加我們「解決問題的能力」,好叫我們可以「承擔挑戰的力量」。 ★   因此,我們不要因我們的軟弱而感到沮喪,因為我們的軟弱可以讓基督的能力能顯得完全。在此,也提醒我們,不要覺得我們很剛強,倘若我們自己覺得很強的時候,我們就會將主擺在一邊,那主在我們裏面沒有立場,也不能為我們作什麼了。 ★   另外,當我們遇到難處時,不要忘了,主是我們尋求最好的依靠,不要面對我們的困難時,我們只會怨天尤人,其結果只會愁上加愁。 ★   當我們知道,主的能力 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那麼我們就不要怕軟弱,我們當怕的是 ,我們不認識主的能力,和不信靠主的能力。 ★   保羅在此得了秘訣,雖然保羅有得到第三層天的啟示 ( 林後 12 : 1 - 2) ,但他並沒有因此而自誇。反而保羅沒有誇他所得的啟示,而是誇他的軟弱,好叫基督夠用的恩典與能力,能在他的軟弱上覆庇他。所以,保羅學會說,「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貧困、逼迫、困苦為可喜悅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有能力了。」 ★   可見,軟弱不是一件可悲的事 ; 軟弱反而是可誇耀的事。因為我們何時誇我們軟弱之時,就是讓基督有機會給基督顯出祂的能力來,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們。    

聖經問答 – 聖靈會離開信徒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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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聖經問答 – 聖靈會離開信徒嗎 ? ★   在新約時代, 五旬節之後,當一個人重生信主時就有聖靈內住 ( 弗  1 : 13) 。雖然有 聖靈住在信徒裡面,但是信徒也會軟弱,甚至犯罪。信徒犯罪之後,聖靈會不會離開他呢 ? ★    不會, 祂會一直內住在我們裡面, 因為這是主的應許。 約翰福音 14 : 16 – 17 「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 ; 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 」 ★   雖然聖靈永遠不會離開信徒,但我們的罪會讓聖靈 擔憂 ( 弗  4 : 30) 。在這裡或許有人 會問, 為什麼掃羅犯了罪,聖靈就離開他去了呢 ? ( 撒上 16 : 14) 還有當大衛犯了罪的時候,他求神說 :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 詩  51 : 11) ★   我們要知道,在舊約時代,神將聖靈賜給少數人,但聖靈會離開人,比如掃羅。在新約時代,神將聖靈賜給所有的信徒,而且 會一直內住在我們裡面,一直到得贖的日子 ( 主再來的日子 ) 來到 ( 弗  4 : 30) 。

讀經隨筆 – 路加福音 16 : 19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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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經隨筆  –  路加福音  16 : 19 - 31 【 16 : 19 】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 「 紫色袍 」,在當時只有國王貴族才穿得起, 紫色為王室和尊貴人的標誌 ( 參斯  8 : 15) 。 ★ 「 細麻布衣服 」,這是當時埃及最出名的手工織品 ( 參創  41 : 42) 。 ★ 「天天奢華宴樂」 : 「天天」,這是包括安息日在內 ; 「奢華宴樂」在原文含有「不但吃的是山珍海味,並且講究華麗的排場,極盡享樂之能事」的意思。 【 16 : 20 - 21 】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 : 「拉撒路」不是主耶穌叫他從死裡復活的那位拉撒路  ( 參約  11 : 43 ~ 44) 。在主耶穌所講的眾多比喻中,從未為其中人物取名 ; 而這裡不但提到拉撒路,且提到亞伯拉罕、摩西等真實的人物,故下面這一段話並不是一個虛構的比喻,而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 「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 很顯然地,這個財主並不是一個窮兇惡極、欺壓窮人的人,否則,絕不會容許一個乞丐在他的門口討食。 ★    在此看到貧富差異的鮮明對比。財主享福本身絕不是罪,他的問題是在於自己大大享受富足,卻沒有憐憫貧窮的拉撒路。 【 16 : 22 】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 ; 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   討飯的拉撒路死了,財主也死了。人人都有一死,不論貧富,貴賤終歸都難免一死,這是人人相同平等的命運。不過,死後歸往處何卻不是人人相同的。 ★ 「 懷裏 」一詞是指 猶太人赴筵坐席時的情景 ─ 每個坐席的人都憑著自己的肘側身半躺著,有如處身在他後側之人的懷裏 ( 約  13 : 23 ) ,所以「懷裏」含有與那人同赴席的意思。 ★  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之人的父 ( 羅    4 : 11 ~ 12 ) ,故他的 「 懷裏 」 象徵義人死後暫時居留 的所在 ; 是一個蒙福的地方,故 「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為象徵性的表達...

聖經教室 – 「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此指千禧年國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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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聖經教室   – 「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此指千禧年國度嗎  ? <經文 > 啟示錄 20 : 6   「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 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 【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 】 ★   基督說 : 「死人聽見神兒子的聲音,就要活了。」 ( 約  5 : 25 ) 這是指未蒙赦罪救恩的人 聽從主的道就復活了。正如以弗所書  2 : 5  節所說 :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便叫我們與基督 一同活過來。」所以, 頭一次的復活應該是指 信徒重生得救。 ★   頭一次的復活的人,他們的生命和 不信的人完全兩樣,他們是從聖靈而生 ; 他們是被神 所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 ( 彼前  2 : 9) 。 新約時代,每一個基督徒都有特權直接到神 面前 ; 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向神獻上他的事奉、敬拜及他的一切所有。 ★   第二次的死在頭一次復活的人 ( 重生得救的人 ) 身上沒有權柄。因為,當 基督第二次再 來時,那所有已死的人 ( 第一次死的人 ) 都要復活受審判,那就是白色大 寶座的審判。 ★   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的人,都要扔在火湖裡,那是第二次的死。然而第二次的死在第 一次復活的信徒的身上沒有權柄。因為,他們的名字已被記在生命冊上了。 【 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 ★   聖徒要作神的 和基督的祭司,這是基督救贖聖徒的目的,是在重生得救時就開始的 ( 啟 1 : 6) ( 彼前  2 : 5 、 9) 。如果聖徒頭一次復活,是指主再來時聖徒才復活,那就失去 基督救贖聖徒,仍然留在地上的意義。 ★   頭一次復活的人 ( 重生得救的人 ) ,他們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這一千年應是指傳福 音時期。信徒與神同工,赦免人的罪,捆綁撒但。這就是與基督一同運用王權的應許。 ★    全本聖經按字面有一千年國度的,只有 啟示錄  20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