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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8日 星期六

聖經教室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聖經教室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經文> 啟示錄 20 : 11 – 15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與在基督台前的審判是不同的 ; 基督台前的審判所針對的對象是得救的信徒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則是已死的不信之人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是全人類的審判 (啟 20 : 12),是最後的審判,此審判乃是以卷宗與生命冊為根據,所以是有根據的審判 (啟 20 : 12)
 白色大寶座審判的結局是被扔在火湖裏,乃是靈魂與復活的身體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
是第二次的死。在此,或許有人要問 : 不是在第一次的死裡 (陰間受苦的地方就已審判過了
嗎 ? 為什麼還要有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呢 ? 我們當明白,並非是到白色大寶座審判的那日才審問,這日乃是審判公告日,是把那些失喪靈魂的失喪的原因公布出來。另外,活著未信主的人尚未受到審判,還有由於這是最後的審判是為新天新地的來臨作準備因此,在這白色大寶座的審判裡,死亡和陰間也要被扔在火湖裏了 (啟 20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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