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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7日 星期一

聖經小品 – 愛是包容,但不是縱容

 聖經小品 – 愛是包容,但不是縱容
<經文> 哥林多前書 13 : 4 – 7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 愛是不嫉妒 ; 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哥林多前書 13 : 7 提到的「包容」在希臘文原譯有「像房屋一樣裝下一切」的意思。此句 也與彼得前書 4 : 8「愛能遮掩許多的罪」意思相同。
 彼得前書 4 : 8「愛能遮掩許多的罪」本句不是說因愛弟兄就替他隱瞞罪惡的意思,而是說 不去傳弟兄的過錯 ; 不去挖別人的短處或隱私,而是極力去保護別人的軟弱。
 另外,「愛是凡事包容」也不是妥協,也不是一味地遷就,乃是在不違背真理情況之下去凡事包容人,因為真實的愛乃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 13 : 7)
 如果愛不是建立在「真理」根基上的話,那就不是「包容」了,而是「縱容」了。真實的 愛,乃是用愛心說誠實,為的是要幫助弟兄「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弗 4 : 15),如果不 是這樣,我們就是坐視對方的一錯再錯,最後就會變成共犯。
 所以,我們當清楚理解,我們當凡事包容一個罪人,但不能包容罪人所犯的罪行。因此,包容不代表不指正規勸,指出罪行不代表不包容。
 或許有人要問,聖經不是說,要對弟兄要有無限的寬恕嗎 (太 18 : 21 - 22) ? 沒有錯,我們要凡事寬恕,永遠寬恕,但這有一個前提,就是我們必先要用「用愛心說誠實話」告訴他錯 在那裡,並且讓他可以知錯而且要能改,這樣才不致於一直得罪於我們。
 基督徒要有愛心,是沒有錯,但愛心也要有智慧,是要以真理為根基的,如此的愛才是真正的愛,不然「包容」就變成「縱容」,這樣的愛就是錯愛、假愛和溺愛了。
 如果我們真的愛對方,我們當會為他們禱告,安慰他們,但他們有過錯時,卻不用愛心說誠實話,加以規勸指正,那他們如何在基督裡長進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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