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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

聖經教室 – 有人打你的右臉,左臉也要讓他打 ?

 聖經教室 – 有人打你的右臉,左臉也要讓他打 ?

<經文> 馬太福音 5 : 38 - 39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你們聽見有話說 :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耶穌在此指的是舊約中有關懲罰暴行的律法 (出 21 : 21 - 25) (利 24 : 19 - 22) (申 19 : 15 - 21)。但是要注意的是,犯罪的人要在祭司和審判官面前接受審判,罪證確立,然後再根據以牙還牙的原則來施行懲罰。這些律法的設立,乃是以平等的原則,使其犯罪的人所受的刑罰當與罪行本身相匹配。因此,訂定這樣的法規就是讓想要報復的人知道一個範圍的限制。

可是,後來猶太人卻誤用了這條律法,認為如果被人傷害,懷恨在心並不是錯的,而且為了報仇甚麽都可以做,甚至他們常常用更殘忍的手段來報復,令對方受的傷害比他自己之前所受的更嚴重。因此,耶穌在此教導門徒報復行動不能解決問題,反之更會使問題愈來愈複雜,並指出最佳的回應行動就是「不要與惡人作對」(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在耶穌的時代,猶大和加利利各地都有羅馬軍隊駐紮。民眾與兵士之間的衝突時有所聞,而這樣的衝突更激起了民眾的仇恨。羅馬的官員帶著衛兵到處奔走,往往捉住正在田間耕作的猶太農夫,強迫他們去挑重擔上山,或從事別種需要的服役。這原是合乎羅馬的法律和習俗的,反抗這樣的苛求,只是招致痛駡與虐待而已。

打人右臉,其實是羅馬人故意的羞辱他們的方式;一般人慣用右手打對方,是打在左臉,而非右臉。打右臉,是用右手背反過來打才能打到右臉,而這是更加侮辱人的一種打法。羅馬人常故意激怒被統制的對象,想要挑起爭端,來凸顯統制者的優越感。在如此的情況之下,猶太人若使用以牙還牙的教導,只會傷了自己。從這裡可以看出耶穌是在提醒當時的猶太人,直接對抗羅馬帝國統治者的方式,不是用相同的手段作為報復方式,因為這樣只會帶來更大的生命災難,唯有溫柔順服地再把另一邊臉給對方打時,對方才會因為他們沒有反抗而離去,不會引起爭端而延伸出其他的問題來。

因此,我們若從當時的文化背景來看,我們就清楚明白耶穌說出「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此教訓的用意了。不然,在約翰福音 18 : 22 - 23 節的例子中,耶穌已經被捕,在面對大祭司的拷問,當耶穌回答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 :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 ?

這時,耶穌如何反應呢 ? 耶穌沒有把另外的一邊臉再伸出來給他打,而是反問他 : 我若說得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 ; 我若說得是,你為甚麼打我呢 ?所以,不要用片面的字面解經,而斷章取義,曲解此段經文的真意。

那麼,此段經文的主要精意乃在不要與惡人作對」,也就是不要用惡報惡眼還眼「以牙還牙報仇方式同等對待。要不然,冤冤相報何時了呢 ? 不如以善報惡,以愛代替恨,說不定能改變對方。
另外,耶穌教導門徒不要與惡人作對」,祂不是要我們對惡人的罪行逆來順受,縱容惡人無法無天。因此,當我們名譽受汙衊或生命受到威脅時,那麼我們應當尋求法律的保護,這是我們作國民當享有的權利,這也是作為基督徒所當有的權利。不要忘了,保羅也曾行使這樣的權利 (25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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