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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2日 星期六

聖經教室 – 受苦就表示與罪繼絕 ?

 聖經教室 – 受苦就表示與罪繼絕 ?
<經文> 彼得前書 4 : 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繼絕了。
 彼得在這裡不是要我們苦待已身,因為這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的 (西 2 : 23)
然而彼得不是說,基督為我們釘十字架後,我們以後可以輕鬆的面對罪的問題。彼得在這裡
乃是說,主耶穌在肉身為我們的罪受苦,我們也要以他作榜樣,有受苦的心志。換句話說,我們要時時刻刻克苦肉身的情慾。雖然有時會成功,有時會失敗;這不重要,重要是我們要有這心志。當我們有這心志,天天不斷地對付罪時,慢慢我們就能與罪斷絕。
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繼絕了」,查「繼絕」原文 pausto,意「停止」(同字在彼前 3 : 10 譯「禁止」; 路 8 : 24 作「止住」),所以,這句話並非說受苦有除罪的功效,乃是說甘願在肉身受苦的結果,就使我與罪停止了交往,使罪的誘惑力量停止作用,在我們身上被禁阻,不能繼續下去。
  另外,彼得在這裡為什麼說,受苦可與罪斷絕(中止)關係呢 ? 我們可以從下文 (V2) :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看到,「與罪斷絕(中止)」即是「為神的旨意而活」。
 我們既然不願再作情慾的奴僕,並且願意將自己獻給神作義的器具,就立定主意與過去的敗壞說再見!因此,在第3節說 : 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已經夠了」,就是一個極大的決心,表明不願意再回到過去那種失敗的生活當中。在過去那些事上應該與它一刀兩斷,不應再繼續放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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