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辭典 – 丁稅 < 經文 > 馬太福音 17 : 24 - 27 24 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丁稅約有半塊錢)嗎 ? 」 25 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 ? 世上的君王向 誰征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 ? 」 26 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 27 但恐怕觸犯(觸犯:原文是絆倒)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 「丁稅」原文是「第錐克瑪」 (didrachma) ,即「二錐克瑪」 (drachma) 。 ★ 「丁稅」也就是指半舍客勒 ( half - shekel ,猶太人的銀幣 ) 。「丁稅」 源於古時猶太人一過二十歲, 各人都要拿銀子半舍客勒, 作為贖生命的禮物, 作為維持 會幕之用 ( 出 30 : 13 – 16) 。 ★ 後來以色列人從巴比倫回來以後,尼希米和跟隨他的人,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銀三分之一舍客勒,作聖殿的費用 ( 尼 10 : 32) 。 ★ 從此以色列人就每年為聖殿捐錢,不久,他們就把捐項的額數再加增至半舍客勒。在耶穌時 代,半舍客勒的銀幣較不常鑄製,一般人以一舍客勒繳納二人份的稅。此乃每年應納的殿稅 。 [ 註 ] 在當時流通的幣制中,一枚古希臘銀幣 ( 一斯達特 ) 等於兩枚「半舍客勒」。 [ 註 ] 一塊錢 (= 一斯達特 = 一舍客勒 ) = 二第錐克瑪 ( 兩人的丁稅 ) = 四錐克瑪 ( 四天的 工資 ) 。 [ 註 ] 和合本在 24 節小字註解「丁稅約有半塊錢」,即丁稅是半斯達特,所以彼得釣到一斯達特,可以納兩人的丁稅。那麼一斯達特就是二第錐克瑪,也就是四錐克瑪。 [ 註 ] 斯達特 、 第錐克瑪 、 錐克瑪均為希臘銀幣。 [ 註 ] 25 節的「關稅丁稅」 : 關稅是羅馬帝國針對貨物所課的稅款 ; 丁稅是指那些報名上冊的男丁 ( 路 2 : 2 ; 徒 5 : 37 ) ,給羅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