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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1月, 2014的文章

聖經筆記本 – 約翰福音 20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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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筆記本 – 約翰福音  20 : 23 23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   「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這裡並不是說這些門徒有赦罪的權柄,因為人沒有能力或資格赦免別人的罪,只有上帝才有這樣的權柄。但是耶穌的門徒從耶穌領受的聖靈,是讓他們傳揚上帝赦罪的信息。當他們傳揚上帝拯救的信息時,領受的人就會知道悔改,這樣的人就會得到上帝的赦免 ; 相對的拒絕聽從門徒傳揚上帝拯救信息者,就不會知道悔改,這樣的人就會失去獲得拯救的機會。因此,這句話是在強化耶穌差遣門徒出去傳福音的重要性和意義。 ★ 「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這裡並不是說這些門徒有赦罪的權柄,因為人沒有能力或資格赦免別人的罪,只有上帝才有這樣的權柄。但是耶穌的門徒從耶穌領受的聖靈,是讓他們傳揚上帝赦罪的信息。當他們傳揚上帝拯救的信息時,領受的人就會知道悔改,這樣的人就會得到上帝的赦免 ; 相對的拒絕聽從門徒傳揚上帝拯救信息者,就不會知道悔改,這樣的人就會失去獲得拯救的機會。因此,這句話是在強化耶穌差遣門徒出去傳福音的重要性和意義。

聖經筆記本 – 約翰福音 18 : 28

■   聖經筆記本 – 約翰福音  18 : 28   「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裏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 ★   該亞法為大祭司 ( V13 ) ,從該亞法那裏往衙門內解去時,應當為星期五早上六點前。 ★   衙門內,它必然是彼拉多的府邸,他就在那裏開庭。 ★   按猶太人的規矩,進入外邦人的住宅便是沾染污穢 ( 徒  11 : 2 - 3 ) ,而禮儀上不潔的人不能守逾越節。 ★   主耶穌是在吃過逾越節的筵席後被捉拿的,為什麼他們還說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呢 ? 這裏的『逾越節筵席』,不是指逾越節當天 ( 星期四 ) 下午所宰殺的羊羔,真正逾越節的晚餐已經吃過了,而這裡所指的『逾越節筵席』,而是指跟著逾越節過為期七日除酵節的祭牲。 [ 註 ] 基督時代的除酵節是由  1 / 14 – 1 / 21 為期八天。 [ 註 ] 除酵節詳閱     ■   聖經筆本 – 馬太福音  26 : 17 ( 除酵節的第一天 ) http://bible-forum.blogspot.tw/2014/11/26-17.html

聖經筆記本 – 馬太福音 18 :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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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筆記本 – 馬太福音  18 : 1 – 4 1 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裏誰是最大的 ? 」 2 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 3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4 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 ★   主的意思不是叫他們像小孩子般的無知、不能分辨好壞、自我中心、不負責任,而是要 他們像小孩子那樣的 「 謙卑 」。 小孩子的謙卑很自然地表現在他們的完全倚靠父母、願意順服 照著 父母 的話去做,並且相信 父母 所說的話。 所以,耶穌要門徒謙卑的倚靠天父就像小孩完全倚靠父母一樣。

聖經筆記本 –馬太福音 17 : 24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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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筆記本 – 馬太福音  17 : 24 – 27  24 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丁稅約有半塊錢)嗎 ? 」 25 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 ? 世上的君王向 誰征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 ? 」 26 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 27 但恐怕觸犯 ( 觸犯:原文是絆倒 ) 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 「 丁稅 」 源於古時猶太人一過二十歲,即須每年奉上半舍客勒銀子,供維修會幕之用 ( 出  30 : 11 - 16) ,故又稱 「 聖殿稅  temple tax 」 。 ★ 「到了迦百農」這是耶穌最後一次造訪迦百農了,顯然,祂和門徒都住在彼得的家裡 (  25 節 ) ( 太  8 : 5 / 14 ) 所以收稅的人自然來找這家的主人彼得來收取丁稅 ( 聖殿稅 ) 。 ★ 「有收丁稅的人」,這是祭司團為了要收丁稅 ( 聖殿稅 ) ,設有專門收稅的人員。 ★   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 ( 聖殿稅 ) 嗎 ? 」這個問題問的有點奇怪,他可以直接去問耶穌就好。可能是他想從耶穌門徒的回答中找到把柄吧。因為耶穌一旦不肯付稅,正統派的人士就可以有把柄來控告祂。因為,按照律法規定,拉比在當時是不須要納稅的,耶路撒冷的祭司也照樣不須要納稅的。從收丁稅的人發此問題與第 25 節彼得回答中,可見在猶太人宗教領袖群中,他們並不將耶穌當作正式的教師。 ★   彼得回答要繳納丁稅 ( 聖殿稅 ) ,彼得想的是耶穌會遵照舊約的律法繳納,彼得卻忘記「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又在登山變像讓他知道基督是神的愛子 ( 太  17 : 5 ) 。 ★   彼得進了屋子,耶穌於是就先向他提問問題,說 : 「是誰要向這世上的君王繳納關稅和人丁稅 ( 人頭稅  taxes ) 呢 ? 是向自己的兒子呢 ? 是向外人呢 ? 彼得回答說 : 是向外人。」 ★   耶穌引用  25 – 2...

聖經筆記本 – 約翰福音 19 : 14

■   聖經筆記本 – 約翰福音  19 : 14  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 ! 」 It was the day of Preparation of Passover Week , about the sixth hour . “ Here is your king , ” Pilate said to the Jews . ★   預備逾越節的日子不是在  1 / 14 ( 星期四 ) 過完了嗎 ( 可 14 : 12) ? 為什麼還要預備逾越節的日子呢 ? 查原文之譯,此句不應譯成動詞「預備」而是應譯成名詞「預備日」。所以按原譯應譯為 : 「那日是預備逾越節期中的預備日。」 ★   預備日是指逾越節那一週內的星期五,即安息日的前一天;猶太人因在安息日不能隨意行動和工作,故在前一天須稍作豫備,乃稱安息日的前一天為「豫備日」。 ★   約有 「 午正  the sixth hour 」,按猶太算法為 中午十二點,但按羅馬計時法為上午六點。 若是根 據馬可  15 : 25 ( 按猶太算法 ) 的記載,主耶穌是在巳初  the third hour ( 上午九點鐘 ) 的時候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間來看,這裡的「 午正 」應是採用 羅馬計時法為上午六點。因為此時 主耶穌尚未被釘,這與猶太公會一大早送主耶穌到彼拉多衙門的說法也相吻合 ( 約  18 : 28 ) ; 從彼拉多坐堂到主耶穌被帶到各各祂釘十字架 ( 約  19 : 17 ~ 18 ) ,中間大約又經過了三個鐘頭。 [ 註 ] 我們的主上午九點被釘 ( 可  15 : 25) 直到下午三點斷了氣 ( 太  27 : 46 / 51) ,共計六小時。 [ 註 ] 申初  the nine hour = 午時三點 ( 太  27 : 46)                   ...

聖經筆記本 – 約翰福音20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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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筆記本 –  約翰福音 20 : 19   那日 ( 就是七日的第一日 ) 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   「那日 ( 就是七日的第一日 ) 晚上 …… 」 ,如果是按照猶太人傳統算法,那日應是一週的第二日,但聖經特別註明是第一日,顯明猶太人算法不合乎聖經。 [ 註 ] 一天是由早上六點鐘到次日的早上六點鐘,這是聖經對時間的看法。 [ 註 ] 一天是由下午日落 ( 下午六點 ) 到次日的日落 ( 下午六點 ) ,這是猶太人遺傳的算法。

聖經筆記本 – 馬太福音 26 : 17

■   聖經筆記本 – 馬太福音  26 : 17  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哪裏給你預備 ? 」 ★     按利未記  23 : 5 – 6 所記,除酵節為  1 / 15 – 1 / 21 為期七天。 1 / 15 為除酵節的第一天。 ★     宰逾越 羊羔的那一天是  1 / 14 日,日落後吃羊 羔。但此節所記 : 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可見 在基督時代的除酵節已改由  1 / 14 – 1 / 21 為期八天了。 ★   宰逾越羊羔 ( 預備逾越節的筵席 ) 為星期四下午,而吃逾越節的筵席則是在星期四晚上 ( 六點過後 ) 。 [ 註 ] 那一天吃逾越節的筵席,就是我們稱的主的晚餐,也就是最後的晚餐。

聖經教室 – 聖靈是神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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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聖靈是神嗎 ? < 經文 > 使徒行傳  5 : 3 – 4 「 3 彼得說 : 亞拿尼亞 ! 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 下幾分呢 ? 4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 ? 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 ? 你怎麼心裡 起這意念呢 ? 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 此段經文的第三節 「欺哄聖靈」就是第四節的「是欺哄神了」,故聖靈是神。 ★ 再來,我們再看下列兩處經文 : ● 哥林多前書  6 : 19 「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 ? 」 ● 哥林多後書  6 : 16 「 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 」 ★ 林前  6 : 19 這裡「 聖靈的殿 」就是林後  6 : 16  的「 永生神的殿 」,故聖靈是神。 ★ 因此,我們得知,我們的神是獨一的神,但有三個不同位格 : 聖父、聖子、聖靈。但聖 父不是聖子,聖子也不是聖靈,可是祂們是同一位神。聖父是神 ( 上帝 ) ,聖子是神 ( 上帝 ) ,聖靈也是神 ( 上帝 ) 。 ★ 聖靈是神的靈,聖靈是三位一體神的第三個位格。我們知道 : ● 上帝天父 – – 設計救恩 ; ● 聖子 – – 道成肉身來到我們中間,完成救恩 ; ● 聖靈 – – 當耶穌基督升天的時候,祂留下保惠師給我們,聖靈在我們生命中來施行救恩。 ★ 聖父、聖子、聖靈乃是分別的個體,每一位都有理智、有情感、有決定力、有行動力, 所以每一位都是有位格的。此外,這三個個別分開的位格,是在任何的情況下,對任何人,都客觀地同時存在,同樣有神的本質,都是自有永有 ; 全知、全在、全能 ; 至聖、至義、 至善、至愛等所有神的本質與本性,同有神的榮耀,同受萬物的敬拜,因為三個位格都是 「 獨一的神 」 ,這就是 「 三一神 」 的意思。    

聖經教室 – 押沙龍的女兒是她瑪或是瑪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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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押沙龍的女兒是她瑪或是瑪迦 ? < 經文 > 撒母記下  14 : 27 「押沙龍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名叫她瑪,是個容貌俊美的女子。」 < 經文 > 歷代志下  11 : 20 「後來又娶押沙龍的女兒瑪迦 ( 十三章二節是烏列的女兒米該亞 ) ,從她生了亞比雅、亞太、細撒、示羅密。」 < 經文 > 歷代志下  13 : 1 - 2 「 1 耶羅波安王十八年,亞比雅登基作猶大王, 2 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親名叫米 該亞 ( 又作瑪迦 ) ,是基比亞人烏列的女兒。亞比雅常與耶羅波安爭戰。 」 < 經文 > 歷代志下  15 : 16 「亞撒王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后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亞撒砍下她的偶像,搗得粉碎,燒在汲淪溪邊。」 ★   她瑪嫁給烏列,生了瑪迦,又名米該亞 ( 代下 13 : 2 ) 。 ★   瑪迦為烏列的女兒 ( 代下 13 : 2 ) ,故在 歷代志下  11 : 20 節中,此處所稱瑪迦為押沙龍的女兒,應指為押沙龍的孫女。 ★   瑪迦又名米該亞,歷代志下  13 : 2 以此名稱她,因她已做了王后,後來因重犯了膜拜偶像的罪,而被其孫貶王太后的位 ( 代下 15 : 16) ,因此又再以瑪迦稱她。 ★   瑪迦 – 有壓迫之意,而米該亞 – 是誰像耶和華。故寫經史的人,用時勢之不同,而配合其名。

聖經筆記本 – 馬太福音 6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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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筆記本 –  馬太福音  6 : 34 『 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 ★   憂慮 帶不走明天的 難處 ,只會帶走今天的平安。 ★   為明天憂慮,會帶來天空濃厚的 烏雲,反而遮住了今日的陽光 。 ★   不追憶昨日,不憂慮明日,我們就能永遠有快樂的今日。 ★   不要為明天憂慮,就是我們懂得用禱告仰望交托給神的時候 ; 也就是祂賜下意外的平安並且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的時候。 ★   不要為明天憂慮,就是我們懂得把一切的憂慮卸給神的時候,我們就能握有今天平安的鑰匙 ; 主的恩典就天天夠我們用。 < 回應經文 > ◆   腓利比書  4 : 6 – 7 6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 7  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   彼得前書  5 : 7 「 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 」

聖經筆記本 – 羅馬書 1 : 26 – 27

■   聖經筆記本 –  羅馬書  1 : 26 – 27 26 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 「 女人順性的用處 」 是指與男人結婚 , 成立家庭 , 生子養女 ; 「 逆性的用處 」 是指成為娼妓 ,與 同性戀行為 。 ★   從這兩節經文明明告訴我們,產生同性戀行為,並不是有所謂 「 逆性基因 」的原因 ,其根本就是放縱情慾而招來的 「 變 」 態後果。 ★ 「 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 , 人如此淫亂的結果,就在 「 自己身上 」 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現代 「 愛滋病 」 ★   今天或許 有人認為同性戀傾向似乎是天生的。其實這並不足以為怪,因為人墮落的天性, 可以產生各種的罪行和反常行為。因此,有些就有些講人權的社會人士,試圖加以解釋,其行為為合理行為,我們應當尊重他們所行的行為。在此,基督徒應當小心謹慎,不可聽任世人的道德判斷,反而應當順從聖經的指引。因為,聖經表明,同性戀是十分嚴重的罪 ;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居民瘋狂地熱衷此道,結果神便將這兩個城毀滅了 ( 創  19 : 4 – 25 ) 。 ★   神愛世人,當然也愛同性戀者,但並不是說,神就贊成同性戀行為。因為,耶穌十字架的福音是給那些 凡悔改和相信主耶穌基督的罪人,當然其中也包括 同性戀者。因此,只要 承認並離棄罪惡,都可以得到赦免和挽回。

聖經筆記本 – 馬可福音 7 : 11 - 13 (已經作了各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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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筆記本 –  馬可福音  7 : 11 - 13 11 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 ( 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 ) , 12 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 13 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你們還做許多這樣的事。 ★ 「各耳板」是希伯來文的音譯,是指人向神起誓要奉獻的財物。當某些東西一旦宣告為奉獻給神的禮物時,便不可以作任何他用。因此,有些猶太不孝的兒子們,把應用來供養父母的錢財奉獻給神,即使年老的父母有需要也不能動用。但是,這筆錢財並非真正用在聖殿的用途上。各耳板的誓詞,只不過是一個詐欺的手段,讓這些不孝的兒子們可以逃避律法中明定對父母應盡之責。 ★   孝敬父母是十條誡命關乎人際關係的第一條 ( 出  20 : 12 ) 。上帝對這條誡命的看重可以從「 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這一句話清楚看出來 ( 出  21 : 17 ) 。這一條誡命也是十誡中唯一帶應許的誡命。因為上帝應許說,那孝敬父母的,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 出  2 0 : 12 ) 。然而,法利賽人和文士竟然訴諸舊約民數記  30 : 2 「人若向耶和華起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以支持各耳板的 誓詞,但耶穌斷然否定用這一個聖經教訓 ( 不可違背誓言 ) ,來廢掉另一個聖經教訓 ( 要孝敬父母 ) 。就算在冒失宣誓的情況下,倘若以後有人後悔,有意收回這樣的宣佈,好讓他們可以 繼續承擔奉養父母的責任,法利賽人和文士們也會為了死守傳統與規條,不容許那人這麼做。結果,這個作法,只是注重律法字句的要求,而忽略律法的精義, 廢了上帝的道 。

聖經辭典 – 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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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辭典  –  火祭 ★   火祭是指燒在祭壇上的祭物,包括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奠祭等,只要是燒在壇上,都算是火祭。

聖經筆記本 – 馬太福音 20 : 10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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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筆記本 – 馬太福音 20 : 10 – 16 10 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 11 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 12 『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 ? 』 13 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 ? 14 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 15 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 ? 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 ? 』 16 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 V16 「 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 」 ★   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後的」指最後來的工人;「在前」指先得賞賜。在前的將要在後, 「在前的」指最早來的工人 ; 「在後」指後得賞賜。 ★   賞賜的賜予不是根據工作時間的長短與性質,乃是 根據事奉的存心與態度 來衡量。所以凡是忠心服事主的 ( 遵行主旨意而行的 ) , 無論先後都得一樣的 賞賜 。因此,我們必須始終不懈。不然,我們雖然早早信主,在教會也有參與很多的服事,但是並無遵行神的旨意而行事,那麼我們所得的 賞賜就不如那後來卻忠心服事的人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