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教室 – 案卷與生命冊
■ 聖經教室 – 案卷與生命冊 < 經文 > 啟示錄 20 : 11 - 12 「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 ; 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 我 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 世界 末了有兩個審 判,一個是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另一個就是基督 台前的 審判 ( 參 啟 11 : 18)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與在基督 台前的審判是不同的 ; 基督 台前的審判所針對的對象是得救的信徒 ( 林前 3 : 10 - 15) ( 林後 5 : 10)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則是 已死的不信之人。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是全人類的審判,是最後的審判,此審判乃是以卷宗與生命冊為根據,所以是有根據的審判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是根 據人作了什麼而定罪,而 基督 台前的審判 是根 據人作了什麼而受賞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結果是丟入火湖裡,而基督 台前的審判 結果是進入新天新地。 ★ 坐在寶座上的那一位是誰 ? 基督就是坐在白色大寶座上的那一位。根據約翰五章 22 節, 父神已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並且設立祂作審判活人死人的那一位。故白色大寶座的法官 乃是 耶穌基督。 ★ 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是公正無私的,不會枉判,也不會徇私,因為是有根據、有證據的。 12 節說 : 「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 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這裡所說的「案卷」和「生命冊」就是神施行審判的依據。 ★ 「案卷」 就是記錄簿,是犯罪記錄,因為這裡明說,神是照案卷的記載來審判的。那就是 說,在神那裡人人都有一本犯罪記錄,將來神要照此來審問人。 ★ 這裡的「站」指明死了的人已經復活。不信的死人要憑著案卷上所記載的受審判。這些書卷記載著不信者的工作和行為,他們要照所記載的受審判。 ★ 在馬太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