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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教室 – 案卷與生命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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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聖經教室  –  案卷與生命冊 < 經文 > 啟示錄  20 : 11 - 12 「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 ; 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 我 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   世界 末了有兩個審 判,一個是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另一個就是基督 台前的 審判 ( 參 啟  11  : 18)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與在基督 台前的審判是不同的 ; 基督 台前的審判所針對的對象是得救的信徒 ( 林前  3 : 10 - 15) ( 林後  5 : 10)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則是 已死的不信之人。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是全人類的審判,是最後的審判,此審判乃是以卷宗與生命冊為根據,所以是有根據的審判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是根 據人作了什麼而定罪,而 基督 台前的審判 是根 據人作了什麼而受賞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結果是丟入火湖裡,而基督 台前的審判 結果是進入新天新地。 ★     坐在寶座上的那一位是誰 ? 基督就是坐在白色大寶座上的那一位。根據約翰五章  22  節, 父神已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並且設立祂作審判活人死人的那一位。故白色大寶座的法官 乃是 耶穌基督。      ★     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是公正無私的,不會枉判,也不會徇私,因為是有根據、有證據的。 12 節說 : 「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 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這裡所說的「案卷」和「生命冊」就是神施行審判的依據。 ★ 「案卷」 就是記錄簿,是犯罪記錄,因為這裡明說,神是照案卷的記載來審判的。那就是 說,在神那裡人人都有一本犯罪記錄,將來神要照此來審問人。 ★    這裡的「站」指明死了的人已經復活。不信的死人要憑著案卷上所記載的受審判。這些書卷記載著不信者的工作和行為,他們要照所記載的受審判。 ★    在馬太十二...

讀經隨筆 – 啟示錄 20 : 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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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讀經隨筆  –  啟示錄  20 : 1 – 6 【 啟 20 : 1 】 「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 ★   這位天使是誰 ? 希臘原文 ‘ἄγγελος (angelos) 字面意思是「使者」或「被派遣者」。 因此,這個字在聖經中有時譯為「天使」,有時譯為「使者」,乃是依照經文所要強調的重點而定。譯為「天使」時,側重其從天而來、執行神命令的身分;譯為「使者」時,則更突顯其被神差遣、奉命行事的權柄與使命。 ★   此天使 ( 使者 ) 手中持有「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象徵其擁有對屬靈權勢的管轄權。這裡的「鑰匙」指權柄,「大鍊子」象徵捆綁撒但的能力,並非物質上的鑰匙或鍊子,而是代表以神權柄與能力限制魔鬼,使牠不得任意妄為,不能再迷惑列國,使萬民可以聽見福音而信靠耶穌。這種權柄與能力超越一般受造天使所具有,因此這位天使 ( 使者 ) 極可能代表主耶穌基督的顯現。 ★   主耶穌在啟示錄  1 : 18  說 : 「我是那首先的、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這裡的「鑰匙」象徵對死亡與陰間的主權,與啟示錄  20  章中這位使者所持的「無底坑的鑰匙」性質相通。 ★   此外,啟示錄  10 : 1  記載 : 「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從天降下,披著雲彩,頭上有虹,臉面像日頭,兩腳像火柱。」這種描寫帶有神性與榮耀特徵,明顯超越一般受造天使的形象。因此,有不少學者認為,啟示錄中這類帶有至高權柄與榮耀形象的「天使 ( 使者 ) 」 ,極可能就是主耶穌基督以「被差遣者」的身分顯現。 【 啟 20 : 2 】 「 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 」 ★ 「 龍、古蛇、魔鬼、撒但 」 : 這四個名稱都是指同一位,就是魔鬼。經上說 : 「大龍就是 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 ( 啟 12 : 9) 經文以不同稱呼來描述牠,為的是清楚指出其身分與作為。「龍」強調其兇暴與權勢 ; 「古蛇」指向創世記中引誘人犯罪的那一位 ; 「魔鬼」含有毀謗、控告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