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10月, 2020的文章

讀經隨筆 – 加拉太書 5 : 24

圖片
■  讀經隨筆  –  加拉太書  5 : 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  此節說明,當人屬耶穌基督時的那天,信徒與肉體已經斷絕了關係,因我們肉體的邪情私慾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 ★ 「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原指我們舊生命中的敗壞性情,使徒在此要我們站在第三者的地位上,看 它像仇敵一樣來對待它。 ★   什麼是肉體 ? 聖經中所說的肉體,不是指人的血肉之體,乃是指肉體中的罪性而言。關於「肉體的私慾」之事,使徒在上文 19 – 21 節有清楚列出 : 「情慾 ( 即肉體 ) 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   請注意,「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 … 。 」 所謂 「 已經 」 不是個人經歷上的 「 已經 」 ,乃是基督救贖工作中已完成的 「 已經 」 。有此認知,這個 「 同釘 」 ,也不是指現在主觀 的經歷,而是指已經完成的客觀的事實。 ★   既然是指 已經完成的客觀的事實,那表示一個有聖靈住在他裡頭的人,還是有肉體的。 聖經又說 :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 ; 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5 : 16 - 17) ★   加拉太書  5 : 24  節這裡指明,基 督藉著十字架叫信徒完全脫離罪的能力,叫罪不再作主  ; 加拉太書  5 : 16 – 17  節則指明,基督藉著聖靈住在信徒的裡面, 藉著聖靈的能力,使信徒 可以天天勝過自己。勝罪是一件成經成功的事,勝己是一件天天正在成功的事。 ★   因此, 我們必須靠著聖靈 的能力,天天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不斷地站在與基督 「 同 釘 」 的地位上,如此我們就可以持續的 、 不斷的不體貼肉體 ,而 治死身體的惡行 ( 羅    8 : 13) 。惟有 這樣,我們就能將此既成的客觀事實,繼續且時刻地化成我們主觀...

讀經隨筆 – 申命記 28 : 1 - 2

圖片
■   讀經隨筆  –  申命記  28 : 1 - 2 「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他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你若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 你身上。」 ★     蒙福之道 = 聽 道 + 行道。 ★     神對成功的應許不是建立在能力上,而是建立在是否遵行祂的 話語。 ★     貫穿所有的時代,這蒙福之道一直是神賜祂的百姓不變的基準。在出埃及記十九章五節,當神預備在西乃山與以色列人立第一個約時,祂說 :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     在新約之下,耶穌在約翰福音十章廿七節裡描述那稱為「祂的羊」的人的說法 :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 …… 他們也跟著我。」 ★     此外,摩西也在申命記廿八章十五節說明一切咒詛的主因 : 「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 ★     受咒詛的原因正好與蒙祝福的原因相反。蒙祝福是留意聽從神的話並遵行祂的吩咐的結果 ; 而受咒詛則是不聽從神的話且不遵行祂吩咐的結果。 ★     可見,我們沒有蒙受神的賜福,乃是因為我們沒有以神為樂,以致於我們沒興趣讀神的話並矢志遵行神的話,導致的結果,我們的道路就不享通,凡事不順利。 ★     然而,遵行主的話語不但自己蒙福,子子孫孫也蒙福,並使我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 ( 申  5 : 29 / 33 ) 。不但如此,主也必叫我們的地位升高,使我們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 ( 申  28 : 14 ) 。 ★   遵行主的話語的人必是與主同行的人,在與主同行的路上,祂必用恩典為我們年歲的冠冕,並且在生活中,我們將會經歷到,有眼睛未曾看到,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大大小小恩典臨在我們身上 ( 申  28 : 1 - 12 ) 。   ...

讀經隨筆 – 以弗所書 1 : 14

圖片
  ■   讀經隨筆  –  以弗所書  1 : 14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 ★ 「憑據」原文作「質」,這個詞經常用在與商業交易有關的事上。舉例來說,當時如有人要買一塊地,他與賣方之間須經兩步手續,才能正式成交。 ★   首先,買方要付定金,賣方收定金後,就用一個罐子來裝滿這塊地的土,封好,將印打在封條上,交給買主 ; 第二步,就是到了約定成交的日子,買主帶著罐子來到賣主那裏,待賣主查看了封條上的印記沒有錯,買主就付清餘款,正式成交。 ★   罐、土、印記合在一起,叫做「質」。所以這個質是表示將來基業的預嘗 : 買主在得到那塊地之前,手中已拿到將來基業的樣本。 ★ 「神之民」可譯作「神的產業」。這產業包括神所創造的萬有和神的百姓,因是神用基督的血所買贖的 ( 林前  6 : 20) ( 啟  5 : 9) 。 ★ 「被贖」指信徒的身體被贖 ( 羅 8 : 23) ,就是主再來的時候要迎接信徒到主那裡,在榮耀 中與主同得基業,同承萬有,贖回亞當所失去的基業 ( 腓 2 : 9 – 11) 。 ★ 「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在此聖經指出神賜聖靈給信徒至高目的,就是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神賜給信徒的聖靈,不是為著信徒自己有可誇耀的,乃是叫信徒因為順服聖靈行事,而使神得榮耀。所以,沒有一個真正屬靈的人喜歡誇耀自己,他們必定是誠心高舉神,榮耀神的。 ★   住在人裡頭的聖靈,是信徒得天上的定金。也就是說,人有了聖靈的恩賜,生命為神的靈所充滿,為神管制,可以預嘗到天上生活的滋味。 ★   所以,我們有這內住聖靈的的憑據,是一種保證,能給我們希望 、勇氣和忍耐,等候那 日子的來到,因此凡屬神的子民,當儆醒地過每一個今日,不荒唐度日,天天披戴著基督,以便讓人真看出,我們是過著在地卻如在天的生活。  

讀經隨筆 – 哥林多前書 12 : 13

圖片
    ■   讀經隨筆  –  哥林多前書  12 : 13 「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 體,飲於一位聖靈。 」 ( 和合本 ) 「 我們無論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作奴隸的,是自由的,都在那一位聖靈裡受了洗,成為一個身體,都飲了那一位聖靈。 」 ( 聖經新譯本 ) “ For in one Spirit we were all baptized into one body — Jews or Greeks , slaves or free — and  all  were made to drink of one Spirit . ”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 不是都從 一位聖靈受洗,而是 都是在 同一位聖靈裡受洗 】 ★     保羅以身子來比喻教會,他指出,不論是甚麼人,只要「從一位聖靈受洗」,就歸於這 個身體,即主基督的身體,換句話說,不論是甚麼人,只要悔改,信主,就「都從一位聖靈 受洗」而加入教會,就成為主耶穌身體的一分子。 ★    然而, 此 段經文是新約中最常被誤解的經文之一。事實上,這段經文有誤譯的情況。 我們來看 此 段經文的 後半節 : 「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 。 」 “ For we were all baptized by one Spirit into one body . ” 在這裡我們會認為,施洗者是聖靈, 是聖靈為我們施洗。 ★   但 按希臘原文正確的中英文翻譯為 : 「 我們都是在 同一位聖靈裡受洗, 成了一個身體。」 “ For in one Spirit we were all baptized into one body . ” 故當 中翻錯的地方在於那個「 都 從一位聖靈受 洗」 “ baptized by one Spirit ” 的「從」 “ by ” 字,因為希臘原文用的是  ἐν 不是作 “ by ”  解而是 作   “   in ” 解 。故按 希臘原文說的是,「 我們都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