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12月, 2015的文章

聖經教室 – 撒種的比喻

圖片
■   聖經教室  –  撒種的比喻 < 經文 > 馬太福音  13 : 1 - 8 當那一天,耶穌從房子裏出來,坐在海邊。有許多人到他那裏聚集,他只得上船坐下,眾 人都站在岸上。他用比喻對他們講許多道理,說 : 「有一個撒種的出去撒種 ; 撒的時候, 有落在路旁的,飛鳥來吃盡了 ; 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土既不深,發苗最快,日頭出來 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 ; 有落在荊棘裏的,荊棘長起來,把它擠住了 ; 又有落在好 土裏的,就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 」 ★   有一天,耶穌坐在海邊,有許多人來到祂那裡要聽祂講道,由於人數眾多,祂只得上船對著眾人講道,此時,在海岸附近的田地,有一位農夫正在撒種,於是耶穌就用撒種的比喻對著眾人講述天國的奧祕。 ★   當耶穌講述撒種的比喻時,這對住在巴勒斯坦地區的人是都能夠了解的,然而,對於不是住在巴勒斯坦地區的人,耶穌講述此比喻時,當中有些情節我們很難能夠去理解的。譬如撒種的人怎會把種子撒在路旁、 土淺石頭地上和 荊棘裡呢 ? ★   原來在耶穌的時代, 巴勒斯 坦有兩種撒種的方式 : ●    一種是撒種的人在田間一面走一面撒種子。如果 若遇上刮風,種子就會被吹到路旁、 土 淺石頭地上和 荊棘裡。 ●    另 一種是 把種子裝在袋裡,放在驢背上, 在袋角撕開或割開一個洞,讓驢子在田間走來 走去,種子也就隨之散播出來。然而,有時 驢沒聽主人的話亂走,走到田埂上,或走到旁邊吃草去。因此,種子就會掉落在路旁、 土淺石頭地上和 荊棘裡。 ★   有了這樣的理解,我們就明白,耶穌為何在撒種的比喻中談到了四種土地。第一是路旁地,第二是 土淺石頭地,第三是 荊棘地,第四是好土。 ★   從撒種的比喻中,我們可以看到撒種的人就是主耶穌 ( 太 13 : 37 ) ,也是指一切為基督傳講真道的人。而所撒的種子就是天國的道理 ( 太  13 : 19 ) ,也就是神的道 ( 路  8 : 11 ) 。但因土壤之分別,所撒的種子有落在路旁的地, 土淺石頭地, 荊棘地和好土。 ★   其後,主耶...

聖經教室 – 蛇真的吃土嗎 ?

圖片
■   聖經教室 –  蛇真的吃土嗎 ? < 經文 > 創世紀  3 : 14 - 15 耶和華上帝對蛇說: 「 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 走,終身吃土。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 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 ★   眾所周知, 蛇實際生活中是吃青蛙、田鼠之類等小型哺乳動物為食物。可見蛇並不吃 土 的, 由此推論,聖經是不是有誤呢 ? ★ 「 耶和華上帝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 」其實在這段經文裡,不過是 聖經作者用隱喻的方式,來表明上帝對魔鬼的咒詛罷了。因為蛇引誘夏娃,蛇並不是最主要的罪魁禍首,真正的罪魁禍首是附體在蛇上面的魔鬼。 ★   另外,再從下文 「 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 」來看,我們都知道,這「女人的後 裔 」在聖經裡指的就是主耶穌。「 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 」這乃是說到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毀壞那掌死權的撒但 ( 來 2 : 14 ) 。因此,我們就更可以看出,上帝所 咒詛不是那條 蛇,而是對利用蛇的魔鬼發出的審判。 ★ 「 用肚子行走 」表示為 可憎的 ( 利  11 : 42 ) ,也預表著所處的地位是最低的了。 「 終身 吃土 」則是表示 衰敗蒙羞,給人陋視和憎惡的意思 ( 詩  72 : 9 ) ( 彌  7 : 17 ) 。因此,這吃土的說法,並不是指蛇的食物為塵土,乃表明魔鬼將要受到嚴重的懲罰,以致於成為最為卑賤的受造物,灰頭土臉的。 ★   明白上帝所 咒詛不是那條 蛇,而是對利用蛇的魔鬼發出的審判。上帝就以當初蛇受造的形式,用肚子爬行,舌頭顫動好像要舔地上的塵土,來 咒詛 魔鬼。這正象徵著撒但被貶黜後的情況 (路 10 : 18) (啟 20 : 1 - 3 )。撒但本來是天使長,享有崇高的地位,如今卻被貶而處於卑下的情況。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蛇之前是否有腳或是有翅膀,我們就可以不必費心去猜疑了。

聖經教室 – 有人打你的右臉,左臉也要讓他打 ?

圖片
■   聖經教室  –  有人打你的右臉,左臉也要讓他打 ? < 經文 > 馬太福音  5 : 38 - 39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 ★ 你們聽見有話說 :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 耶穌在此指的是舊約中有關懲罰暴行的律 法  ( 出  21 : 21 - 25) ( 利  24 : 19 - 22) ( 申  19 : 15 - 21 ) 。但是要注意的是,犯罪的人要在祭司和 審判官面前接受審判,罪證確立,然後再根據 「 以牙還牙 」 的原則來施行懲罰。這些律法 的設立,乃是以平等的原則,使其犯罪的人所受的刑罰當與罪行本身相匹配。因此,訂定 這樣的法規就是讓想要報復的人知道一個範圍的限制。 ★ 可是,後來 猶太人卻誤用了這條律法,認為如果被人傷害,懷恨在心並不是錯的,而且為了報仇甚麽都可以做,甚至他們常常用更殘忍的手段來報復,令對方受的傷害比他自己之前所受的更嚴重。因此,耶穌在此教導門徒報復行動不能解決問題,反之更會使問題愈來愈複雜,並指出最佳的回應行動就是「不要與惡人作對」 ( 39 節 ) 。 ★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在耶穌的時代, 猶大和加利利各地都有羅馬軍隊駐紮。民眾與兵士之間的衝突時有所聞,而這樣的衝突更激起了民眾的仇恨。羅馬的官員帶著衛兵到處奔走,往往捉住正在田間耕作的猶太農夫,強迫他們去挑重擔上山,或從事別種需要的服役。這原是合乎羅馬的法律和習俗的,反抗這樣的苛求,只是招致痛駡與虐待而已。 ★ 打人右臉,其實是羅馬人故意的羞辱他們的方式;一般人慣用右手打對方,是打在左臉,而非右臉。打右臉,是用右手背反過來打才能打到右臉,而這是更加侮辱人的一種打法。羅 馬人常故意激怒被統制的對象,想要挑起爭端,來凸顯統制者的優越感。在如此的情況之下,猶太人若使用以牙還牙的教導,只會傷了自己。從這裡可以看出耶穌是在提醒當時的猶太人 ,直接對抗羅馬帝國統治者的方式,不是用相同的手段作為報復方式,因為這樣只會帶來更大的生命災難,唯有溫柔順服地再把另一邊臉給對方打時,對方才會因為他們沒有反抗而離去,不會引起爭...

聖經教室 – 受苦就表示與罪繼絕 ?

圖片
■   聖經教室  –  受苦就表示與罪繼絕 ? < 經文 > 彼得前書  4 : 1 「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繼絕了。 」 ★   彼得在這裡不是要我們苦待已身,因為這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的  ( 西  2 : 23 ) 。 然而彼得不是說,基督為我們釘十字架後,我們以後可以輕鬆的面對罪的問題。彼得在這裡 乃是說,主耶穌在肉身為我們的罪受苦,我們也要以他作榜樣,有受苦的心志。換句話說,我們要時時刻刻克苦肉身的情慾。雖然有時會成功,有時會失敗;這不重要,重要是我們要有這心志。當我們有這心志,天天不斷地對付罪時,慢慢我們就能與罪斷絕。 ★ 「 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繼絕了 」,查「 繼絕 」原文  pausto ,意「停止」 ( 同字在彼前  3 : 10 譯「禁止」 ; 路  8 : 24 作「止住」 ) ,所以,這句話並非說受苦有除罪的功效,乃是說甘願在肉身受苦的結果,就使我與罪停止了交往,使罪的誘惑力量停止作用,在我們身上被禁阻,不能繼續下去。 ★   另外,彼得 在這裡為什麼說,受苦可與罪 斷絕 ( 中止 ) 關係呢 ? 我們可以從下文 (V2) : 「 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 看到, 「與罪斷絕 ( 中止 ) 」即是「為神的旨意而活」。 ★   我們既然不願再作情慾的奴僕,並且願意將自己獻給神作義的器具,就立定主意與過去的敗壞說再見!因此,在第 3 節說 : 「 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 」「已經夠了」,就是一個極大的決心,表明不願意再回到過去那種失敗的生活當中。在過去那些事上應該與它一刀兩斷,不應再繼續放任自己。  

讀經隨筆 – 彼得前書 1 : 23

圖片
■   讀經隨筆  –  彼得前書  1 : 23 < 經文 > 彼得前書  1 : 23 「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 ★     種子的裡面是含有生命的。然而種子有分「能壞的種子」與「不能壞的種子」。 ★ 「能壞的種子」 指一切地上之生命的種子,它們都會朽壞 ; 「不能壞的種子」 指神活潑常 存的道,也就是神的話 ( 路  8 : 11) ,而神的話裡有 神的生命 ( 約  6 : 63) , 神的生命是藉著神的 話進到人的裏面。 ★     我們蒙了重生,是由於這神活潑常存的道 ( 不能壞的種子 ) , 這神活潑常存的道在蒙了重生的人裡面,將神的生命進入到我們的靈裡,今後我們有個新的靈,也就是說我們是聖靈而生的。因此,聖靈與我們的新靈就能同證我們是屬神的兒女 ( 羅  8 : 16) 。

話語星光 - 約書亞記 1 : 8

圖片
■ 話語星光  –  約書記  1 : 8 「 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 ,總要 晝夜思想 ,好使你 謹守遵行 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如此 ,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利。 」 ★     蒙福 的秘訣 = 勤讀 神的話   + 思想 神的話   + 遵行神的話 。 ★     行道之人乃是真正愛主之人 ; 主必向真正愛主之人顯現,也與他們同在 ; 有主的同在 就是 蒙福的確據 ,他們必出也蒙福,入也蒙福,凡他們所做的盡都順利。 ( 約  14 : 21) ( 太  28 : 20) ( 申  28 : 6 ) ( 詩  1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