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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教室 – 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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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此指頭一日的創造是先有夜再有晝嗎 ? < 經文 > 創世記  1 : 3 - 5 上帝說 : 「要有光」,就有了光。上帝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上帝稱光為「晝」, 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 「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因此傳統的算法是由晚上到晚上。但是我們要注意 , 創世的第一天,開始的時候沒有光。當上帝說 : 「要有光」,就有了光。上帝看光是好的 ,就把光暗分開了。上帝稱光為「晝」,稱暗為「夜」。 ★ 因此,在這幾節經文裡,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頭一日的開始並不是始晚上 ,而是開始 白晝,之後光逐漸暫時消失,第一個晚上來臨,然後光又逐漸出現,第一個早晨來臨,到 此是頭一日的結束,同時也是第二日的開始。 ★ 所以「有晚上」指的是白晝結束,光消失了  ; 「有早晨」指的是黑夜結束,天將破曉,早 晨來臨,然後就是完整一天的結束。所以完整的一天是先有晝再有夜。 ★ 再來關於 「頭一日」 這裡的 「日」是指  24  小時的一天嗎 ? 創世記第一章所記載的「日」 的希伯來文是 “ yom ” 。雖然 “ yom ” 這個字的確有時是指一段時間,但當 “ yom ” 加上一個序數時,如「第一日」、「第六日」,它總是指  24  小時的一天,沒有一次例外。 ★ 另外,按聖經 記載神在第三日造花草樹木,第四日造太陽。若創世記裡所說「日」是指很長的時間 ( 有人說一千年,有人說幾百萬年 ) ,那麼第三日與第四日相隔這麼長的時間,那些植物如何生存 ? 故 創世記第一章所記載的「日」,是有晚上,有早晨的,這當是 按字面理解的地球自轉一周的日。

聖經教室 – 男人真的比女人少一根肋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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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男人真的比女人少一根肋骨嗎 ? < 經文 > 創世記  2 : 21 – 23 耶和華上帝使他沉睡,他就睡了 ; 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 又把肉合起來。 耶和 華上帝 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那 人說 : 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  按聖經的說法,夏娃是由亞當的一條肋骨造成的。所以,普遍大家的看法,男人的肋骨比女人的肋骨少一根。 ★  但醫學証明男人女人都一樣有  12  對肋骨,左右每一側各有  12  根,共計  24  根肋骨。是不是這樣就證明,上帝就用亞當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夏娃的事件,只是神話故事呢 ? ★  聖經雖說明夏娃是由亞當的一條肋骨造成的,但並不代表他的後代們也是這樣的。就如同,有一個人在一次交通意外事故當中,失去了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難道他生下來的孩子也是少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嗎 ? ★  最後,讓我們感到興趣的是,上帝用亞當的一條肋骨造成夏娃,是否亞當比夏娃少一根肋骨呢 ? 其實不是,在他活到  930  歲的一生當中 ( 創  5 : 5) ,他所擁有肋骨的數目,與今日的你我相同。 為什麼呢 ? 因為上帝設計肋骨及骨膜, 必定知道怎樣拿走肋骨,讓它可以 重新 長回。 醫學事實證明也告訴了我們,骨膜含有製造新骨頭的細胞,特別是年輕人的肋骨骨膜,相比其他骨頭的骨膜,有更強能力去重新生長出骨頭。所以,今日人類的肋骨同樣有重新生長的能力,而不需要任何奇蹟。

聖經教室 – 耶穌復活在何時 ? 安息日或主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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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耶穌復活在何時 ? 安息日或主日 ? < 經文 > 馬太福音  28 : 1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 ★   猶太人的曆法是一週七天,並以第七天為安息日  ( 創  2 : 2 - 3 ) 。故安息日,亦即是一週的最後一天,就是星期六 ; 而七日的頭一日即另一週新的開始,就是禮拜天。 ★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這句會讓人產生耶穌的復活是在安息日將盡 ( 這裡是指星期六 ) 呢 ? 或是在七日的頭一日 ( 這裡是指星期日 ) 呢 ? ★  為了要了解這個問題,我們必須把 ( 可  16 : 2 ) ( 路  24 : 1 ) ( 約  20 : 1 ) 參合對照來看,我們就看 出是在安息日 ( 星期六 ) 呢 ? 或是在七日的頭一日 ( 星期日 )  呢 ? 從上列三處經文出處,都是講 到七日的第一日清早時,特別在 ( 可  16 : 2 ) 經文中,記載得更清楚,說到 : 「七日的第一日清 早,出太陽的時候」。 ★  因此,在馬太福音  28 : 1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這節經文中的「將盡」應譯「過 後」或「已過」如現代中文譯本聖經,而 NIV 英譯本聖經亦是如此譯法    “ After the Sabbath ,  at dawn on the first day of the week ” 。 ★   猶太人以禮拜天為「七日的頭一日」,新約信徒則把禮拜天叫作「主日」,是為了記念主 耶穌的復活 ( 徒  20 : 7 ; 林前  16 : 2 ) 。

聖經教室 – 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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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 經文 > 羅馬書  3 : 4 「 如經上所記 , 「 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 ; 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 」 」 「正像聖經所說:你發言的時候無懈可擊 ; 你受指控的時候必然勝訴。」 ( 現代中文譯本 ) ★   如經上所記 ,在 這裏保羅引用的是詩篇  51 : 4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中的下半節「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此節經文是大衛王犯姦淫罪之後,所寫這篇懺悔的詩歌。 ★   大衛在 此節經文    ( 詩 51 : 4) 作見證說他是個罪人,所以不論神在他身上有如何的決定,神總是公義正直的審判者。 ★   保羅引用這句經文時,把「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改成「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在這裡,把審判這個字從主動  ( 判斷我的時候 )  改為被動  ( 被人議論的時候 ) 。保羅在這裏所根據的乃是希臘文翻譯的舊約聖經,雖與原文希伯來舊約聖經有一點出入,但基本的意義沒有分別。 ★   「 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 ; 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 」意思就是,當人站在上帝審判的面前時,人無論如何都無法遮掩自己的罪行,一切都會赤裸裸地暴露在祂的眼前。因此,當有人心中不服、控訴上帝時, 這反而給神一個機會來證明祂是對的,如同在法庭裏,人如何地爭辯,只會暴露人的 虛謊而已, 獲得勝訴的總是神。

聖經教室 – 何謂思念在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在地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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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何謂思念在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在地上的事 < 經文 > 歌羅西書  3 : 2 「你們要思念在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在地上的事。」 ★ 「思念」就是我們的心思,也就是心之所思,所向。人所經常思念的事,自然是他心目中看為最重要的事 ; 並且思念會影響人的行動,所思念的若是正當的事,則所行的也會是正當的事。所以保羅在此指出 : 人若要追求在上面的事 (  V3 : 1  ) ,首要乃在「思念上面的事」。 ★   什麼是上面的事呢 ? 上面的事就如愛、公義、聖潔、憐憫、恩慈、謙虛、忍耐的心、 溫柔 …. 。這些都是屬天國子民該有的品格 ( 西  3 : 12 - 17 ) 。   ★   什麼是地上的事呢 ? 地上的事是指世俗的、物質的和屬情慾的事,也指生活所需的事。 ★ 「不要思念在地上的事」不是說叫信徒避世,不理世事。而是提醒我們,不要專注今世的事物,不要將全部心思放在地上的事物上。 ★   所以,地上的事,不一定指罪惡的事,而是有關地上的一切的人事物,有可能是工作、家庭、興趣、玩樂 …. ,因此當我們思念許多的事,首先考量的是家庭或是工作或是 …. ,那就是神所不喜悅的。 ★   一個單思念上面事物的人,必是體貼聖靈的人,也是個喜愛神話語的人。他的行事為人必定與蒙召的恩相稱,他的生活必是過著在地如同在天的生活。因此,過天國的生活不是未來的事,是在今生今世就已經開始的,因為我們在靈裡已經復活了,已經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那麼我們的心思意念就當充滿天國子民當有的思想。

聖經教室 – 尼布甲尼撒王真的忘記所作的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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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尼布甲尼撒王真的忘記所作的夢嗎 ? < 經文 > 但以理書  2 : 5 「王答迦勒底人說:夢我已經忘了,你們若不將夢和夢的講解告訴我,就必被淩遲,你們的房屋必成為糞堆。」 ★   尼布甲尼撒王 不照當時的慣例說明夢境的原因,可能真的是因為他忘記了。不過王如果是真的忘記了所做的夢,他應該會不願承認,因為忘記了夢是個凶兆,表示神明對他發怒。再者,忘記的自然結果,是祈求神明再賜一夢。 ★ 「夢我已經忘了」:原文意思是「我已經決定了」 (This is what I have firmly decided) 。 意指不可更改,亦即王已定意,這事只有他知道。王之所以如此行,是因為這個夢讓他心裡煩亂 (V3) ,他希望術士能夠真正的準確講解這個夢。所以他不告訴他夢的內容,其目的就是要 考驗一下國中術士的本領。

聖經教室 – 受印的十四萬四千人是何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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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受印的十四萬四千人是何等人 ? < 經文 > 啟示錄  7 : 1 - 4  ( 整段經文  7 : 1 - 17 ) 此後,我看見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執掌地上四方的風,叫風不吹在地上、海上,和樹上。     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天使,從日出之地上來,拿著永生上帝的印。他就向那得著權柄能傷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大聲喊著說 : 「地與海並樹木,你們不可傷害,等我們印了我們上帝眾僕人的額。」    我聽見 以色列 人各支派中受印的數目有十四萬四千。 」 ★   這裡提到,約翰聽見以色列各支派中受印的數目有十四萬四千人。這十四萬四千,也就是十二乘十二乘一千的總值。 ★   十二又是以色列家支派的數目,每個支派一萬二千人,這是十二乘以一千,是完全乘無限量的數字。這數字是約翰「聽見的」 ( 啟  7 : 4) ,不是他數算過的,所以這數字一定不是實際的數目,乃是沒有人能數算的數字,與啟示錄  7 : 9 「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同義詞。 ★   以色列十二支派和每支派一萬二千人,只是詩歌文體的象徵意義,以色列人在新約時還有猶大支派、便雅憫支派和利未支派,但其他的支派已不保存。因此,第 4 節的十四萬四千人一定是指屬靈的以色列人而不是指屬肉體的以色列人。 ★   這些被贖的人,他們來自各國、各族、各民各方。耶穌在世時也提到 : 「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裏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 ( 太  8 : 11) 。」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是使從前遠離神的人 ( 外邦人 ) 在基督裡,靠著祂的血,已經與神親近了。祂使我們 ( 猶太人與外邦人 ) 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柝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 弗  2 : 13 - 14) 。 ★   使徒保羅在聖靈啟示下說 : 「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裏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上帝來的」 ( 羅  2 : 28 - 29) 。又說 : 「從以色列生的...

聖經教室 – 耶穌是 24 位長老中的一位長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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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耶穌是  24  位長老中的一位長老嗎 ? < 經文 > 啟示錄  7 : 13 - 14 「 13 長老中有一位問我說:這些穿白衣的是誰 ? 是從哪裏來的 ? 14 我對他說:我主,你知道 。他向我說: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 ★   這位長老是  24  位中的一位,但約翰卻稱他為「主」。按希臘文的「我主」,是對所尊敬的長者稱呼,所以譯「先生」比較合適,查新國際譯本作 Sir 與現代中文譯本作「先生」。因此, 若單譯「我主」,會引起誤會,以為長老就是主耶穌。

聖經教室 – 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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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 經文 > 希伯來書 10 : 12 - 13 「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     這「仇敵」是誰呢 ? 是撒但嗎 ? 神是萬有的創造者,難道祂的全能不能統治處理撒但的反叛行為嗎 ? 約伯記告訴我們,撒但只能作神許可的事,而不能作與神對立的事。主耶穌在世上時,常常用一句話就把惡鬼趕出去。所以魔鬼撒但沒有資格作神和基督的仇敵。 ★     如果魔鬼撒但沒有資格作神和基督的仇敵,那還有誰可以作神和基督的仇敵呢 ? 根據希伯來書的教訓來看,「仇敵」乃是指那些不信基督為救贖主、拒絕祂寶血而赦罪救恩的人。至於對那些從未聽過福音、不認識獨一真神的人來說,不能算為基督的仇敵。但對那些聽過主的道,卻固執不信,那才是神的仇敵。雖然如此,神還是用恩慈寬待他們,盼望他們早日回頭信服祂。因此,「成了他的腳凳」就是回頭歸順神和基督的意思 ( 羅 5 : 9 - 11 ) ( 西 1 : 20 - 22 )。

聖經教室 – 信徒可以做比主更大的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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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信徒可以做比主更大的事嗎 ? < 經文 > 約翰福音  14 : 12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裏去。」 ★   耶穌說:信我的人要做「更大的事」,這「事」並不是指「神蹟奇事」。因此,這「更大的事」就不是指比如平靜風與海、使五千人吃飽、變水為酒、和使死人復活 …… 這些神神蹟奇事更大的事。 ★   耶穌所應許「更大的事」,指的乃是神的「救贖大工」。它是指耶穌復活、升天後,降下聖靈並賜給門徒能力,使福音能傳遍天下,超過主耶穌在世當時只侷限於猶太地方的範圍,而變成擴展到撒馬利亞、直到地極,帶大量外邦人信主得救 ( 徒  1 : 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