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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8月, 2015的文章

聖經主題園地 – 連環四次血月,未日徵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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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主題園地  –  連環四次血月,未日徵兆 ? ★   血月又叫月全蝕,一年會出現一、兩次,但連環四月蝕就非常罕見, 2 年內 4 個月都出現月全蝕的紀錄,自從耶穌誕生 2000 年以來,有 87 次連環四月蝕,但落在猶太節期的只有 8 次,分別在西元  162 – 163 年,西元  795 – 796 年,西元  842 – 843  年,西元  860 – 861  年, 西元  1428 – 1429  年,西元  1493 - 1494 年 ,西元 1949 – 1950  年和西元  1967 – 1968  年。 ★   在過去  500  年間則出現了三次連環四月蝕 (1493 - 94 / 1949 – 50 / 1967 - 68) ,在這三個連 環四月蝕前後點都發生關乎猶太人息息相關的歷史大事。 ◆   1492 西班牙驅逐 20 萬猶太人離開家鄉,數以萬計的人死於流亡的途中。 ◆   1948 以色列復國,隨即爆發獨立戰爭,翌年停火,正式政府成立。 ◆   1967 六日戰爭,以色列恢復耶路撒冷。 ★   而第四次就在西元 2014 年 4 月 15 日、 10 月 8 日,和 2015 年的 4 月 4 日和 9 月 28 日。 由於過去五百年間只發生三次在猶太節期的連環四月蝕,每一次都有重大歷史事件發生,因此,許多人對於將在 2014 - 2015 年發落在猶太節期的連環四月蝕充滿好奇。另外,不單有罕見連環四月蝕,還有二次的日蝕。日期分別如下 : ◆   2014 年  4  月  15  日月全蝕    ﹣   希伯來曆  5774  年逾越節 ◆   2014 年  10  月  8  日月全蝕 ﹣   希伯來曆  5775  年住棚節 ◆   2015 年...

聖經教室 - 耶穌是否有二次趕過格拉森被鬼附的人裡的污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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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耶穌是否有二次趕過格拉森被鬼附的人裡的污鬼呢 ?  < 經文 > 馬可福音  5 : 7 – 8 「 7  大聲呼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甚麼相干 ? 我指著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 8 是因耶穌曾吩咐牠說:污鬼阿,從這人身上出來罷。」 ★  在第八節經文裡的引述,並不是指耶穌以前曾遇到格拉森被鬼 附的人,並且也曾趕過那 個 鬼 。此節經文乃是說,當耶穌遇到那位格拉森被鬼附的人時,在醫治時命令污鬼從這個人身上出去。然而,這個污鬼力量很大,牠起初並沒有聽從主的命令出去,且想要跟主對抗。 到 最後,污鬼發現實在無法對抗主的權能,只好請求主允許牠進入豬群中。

聖經主題園地 – 安息年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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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主題園地 – 安息年的奧秘 < 經文 > 利未記  25 : 1 – 3   「 1 耶和華在西奈山對摩西說: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 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 3 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 4 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 ★   安息年是每七年中的第七年,在安息年期間,土地需要休養,所有農業活動 — 耕作、栽種、修剪和收穫在律法上都是被禁止的。此外,在安息年所長出的果實被視作無主的,任何人都可拾取。 ★   了解安息年意義後,有一件事我們要注意的是,安息年字面上有釋放的意思,也有倒塌與震動的意思。也就是說,我們每 7 年從神來有一個祝福,但若是我們沒有按照神說的做,它會成為一個審判。 ★   如果我們去查看近 40 年美國的歷史,有 5 次大的經濟危機: ▲   希伯來曆  5733 年 ( 西元  1972 - 3 年 ) ▲   希伯來曆  5740 年 ( 西元  1979 - 80 年 ) ▲   希伯來曆  5747 年 ( 西元  1986 - 87 年 ) ▲   希伯來曆  5761 年 ( 西元  2000 - 1 年 ) ▲   希伯來曆  5768 年 ( 西元  2007 - 8 年 ) 每一次經濟危機都是隔 7 年! (5733) (5740) (5747) (5761) (5768) 這五個年都是安息年。另 外值 得注意的一件事就是,美國  2001 年  911  事件就是發生在 希伯來曆  5761 年,那年是安息年。另外,在 希伯來曆  5761 年  ( 西元 2001 年 )  以祿月 29  號  ( 以色列的除夕 )  與 希伯來曆  5768 年  ( 西元  2008 年 ) 以祿月  29 號...

聖經主題園地 – 猶太宗教曆與節期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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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主題園地  – 猶太宗教曆與節期簡介   ★   利未記  23  章中,神定的 7 個節期 : ●   1 逾越節 < 經文 > 利未記  23 : 5  /   正月 ( 尼散月 = 亞筆月 ) 14 日   /   西曆三至四月間 < 意義 > 記念在離開埃及的前一夜,天使擊殺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卻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拯救了以色列各家。 ●   2 除酵節 ( 無酵節 )   < 經文 > 利未記  23 : 6 – 8  /   正月 ( 尼散月 = 亞筆月 ) 15 – 21 日   /   西曆三至四月間 < 意義 > 記念在埃及匆忙離開的苦境,當時甚至沒時間讓麵酵發起來。 ●   3 七七節 ( 五旬節 )( 收割節 )   < 經文 > 利未記  23 : 15 – 21  /   三月 ( 西灣月 ) 6 日   /   西曆五至六月間 < 意義 > 慶祝小麥豐收的節期,將初熟的麥子獻給神。 ●   4 吹角節 < 經文 > 利未記  23 : 23 – 25  /  七月 ( 提斯利月 ) 1 日   /   西曆九月至十月間 < 意義 > 吹角呼召人作反省和悔改,預備贖罪日的來臨。後來這天也成為猶太人日後民事曆的元旦。 ●   5 贖罪日 < 經文 > 利未記  23 : 26 – 32  /  七月 ( 提斯利月 ) 10 日   /   西曆九月至十月間 < 意義 > 這是猶太人最嚴肅最重要的節日。在這一天,大祭司每年一度進入至聖所,又獻上贖罪祭,向神祈求赦免和潔淨。 ●   6 住棚節 ( 收藏節 )   < 經文 > 利...

聖經教室 – 大衛數點百姓的罪何以降禍於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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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大衛數點百姓的罪何以降禍於民 ? < 經文 > 撒母耳記下  24 : 11 - 15 大衛早晨起來,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迦得,就是大衛的先見,說 : 「你去告訴大衛,說耶和華如此說 : 『我有三樣災,隨你選擇一樣,我好降與你。』」於是迦得來見大衛,對他說 : 「你願意國中有七年的饑荒呢 ? 是在你敵人面前逃跑,被追趕三個月呢 ? 是在你國中有三日的瘟疫呢 ? 現在你要揣摩思想,我好回覆那差我來的。」大衛對迦得說 : 「我甚為難!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裏,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裏。」於是,耶和華降瘟疫與以色列人,自早晨到所定的時候;從但直到別是巴,民間死了七萬人。」 ★   從撒下  24 : 10  得知,數點百姓之罪乃是大 衛一人所為,何以罪要降於百姓呢 ? 因為在 列王時代的以色列人與神的關係,是受王的 行事善惡而影響福與禍的。 ★   他們的王代表全民之首,對民行神的權柄命令。若是他們的王敬畏神,百姓便因而蒙福,他們的王不敬畏神,違背神命,偏行己路,走向惡道,百姓便將遭受禍害災殃。如大衛王,當他順服神的旨意行事,蒙神喜悅的時候,神就賜福與百姓,擺脫了仇敵的欺壓和侵淩,成為強盛的國家。 ★   綜觀整個列王時代,人民受到神賜福與降禍與否,完全取決於他們的王與神的態度有關。現在大衛王犯罪了,因此以色列百姓也因而受到神的處罰,這也是公平的。

聖經教室 – 大衛數點百姓有甚麼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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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大衛 數點百姓有甚麼不對 ? < 經文 > 撒母記下  24 : 10 大衛數點百姓以後,就心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 : 「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你 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 ★   數點百姓這行動本身並不算是罪。 在民數記之中記載,神就曾吩咐摩西數點以色列百姓,為作戰的準備 ( 民  1 : 2 - 3 ) 。但大 衛王朝此刻四境平安,已不再需要 招兵買馬,可見數點百姓是想要炫耀國力。表示他的焦點轉移,開始倚仗軍事力量,而不再是單單信靠神。 ★   神保護的能力並不在於兵員的多寡,就連約押也看出數點百姓是錯的,但是大衛不聽勸諫 ( 24 : 3 - 4 ) ,以及大 衛事後心中感到自責 (24 : 10) ,都說明了 大衛數點百姓這件事,乃是 傲慢的行動,和缺乏對上帝的信靠。 ★   因此,大 衛事後才會禱告耶和華說 : 「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你除掉僕人的 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

聖經筆記 – 基督徒可以吃血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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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聖經筆記  –  基督徒可以吃血嗎 ? 【引言 】 ★   基督徒可不可以吃「血」或「血」製成的食品 ? 這是一個頗具爭議的問題,一派堅持可以 吃,一派堅持不可以吃。在認為可吃的一派,他們通常的說法 : 我們是 活在新約的時代,不需受舊約律法捆綁。另外又根據提摩太前書  4 : 4 「 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着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 」由於有這些的認知,因此吃血是可以的。 ★   對於可不可以吃血,本人的看法是不可以的 ! 茲從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具體的經文來解 答這個問題。 【 禁止吃血這是對生命的尊重 】 ★  從挪亞出方舟後,神與人立約,神說 :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 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 創  9 : 3 - 4) 。 ★   從 這段經文中我們得到兩個認知 : ●   血不是食物 ! 神從來沒有把血作為食物賜給人食用。 ●   不可吃血的命令是在洪水之後就有的,這命令的設立比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在曠野領受律法的時期早了將近 800 年。因此這命令不只是給以色列人的,而是給全人類的。 ★  這樣看來,洪水之前,人只吃菜蔬,沒有吃肉。洪水之後,上帝允許人將動物當作食物,但這裡「惟獨肉帶著血」意思就是禁止殘忍地生剝活吃動物。 ★   因為這種兇殘的活食方式是侵犯上帝對生命的主權,而且不尊重動物的生命。這裡就已 經明顯的表示,動物的肉賜給人作食物,但沒有把「血」賜給人作食物。 ★   由於 「血」代表生命,因此,希伯來文顯示「血」與「生命」是同位語。這 在神與挪亞 之約後的摩西律法,神也禁止以色列人吃血。經文如下 : ●   利未記  3 : 17 「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 ; 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 ●   利未記  7 : 26 – 27 「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雀鳥的血是野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   無論是誰吃血,那人必 從民中剪除。」 ●   利未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