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2020年5月29日 星期五

聖經教室 – 新舊庫藏

 聖經教室 – 新舊庫藏

<經文> 馬太福音 13 : 51 – 52

耶穌說 :「這一切的話你們都明白了麼 ?」他們說 :我們明白了。」他說 :「凡文士受教作天國的門徒,就像一個家主從他庫裡拿出新舊的東西來。

明白主話語的重要

「這一切的話你們都明白了麼 ?」這裡是作為前面七個關於天國比喻的總結。主耶穌這句話真讓人恐懼戰兢,因為我們很有可能聽信了福音,也參加了教會,並且熱心服事做事工,但最後卻退後了。用使徒彼得的話說,「狗所吐的,它轉過來又吃 ; 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彼後 2 : 22)

另外,「這一切的話你們都明白了麼 ?」主耶穌對門徒講的這句話也宛如暮鼓晨鐘,因為唯有明白主的話,我們才能明白神的心意願望、計劃、要求和命令。唯有如此,我們才能作主的門徒 ; 才能懂得跟隨主,走在合神心意的道路上,我們的服事就能得主的喜悅與稱許。若不是這樣,主再來之時,祂不但不認識我們,在祂眼中我們也是作惡之人 (太 7 : 21 – 23)

不明白主的話,即使有熱心和愛心,卻無法使人靈命成長 ; 不明白主的話,就缺乏真理是非之分的判斷力,容易走上極端且中撒旦的詭計。

我們要明白,魔鬼也明白神的話,但牠會用扭曲神的話語的方式來試探我們,就如同牠試探主耶穌一樣,但是,主耶穌也用神的話語來回應魔鬼。因此,對於神的話要有全盤的理解,而非斷章取義,不然這極容易被異端所迷惑,以及掉入魔鬼的陷阱之中。 

明白主話語的,人就有了道路,有了目標,也有了方向。不管是順境或逆境都不能改變他們對主的跟隨。

士指的是誰 ?

「文士」統稱「律法師」及「經學家」,他們的主要工作為講解摩西律法。在耶穌時代所應用的律法,多為口頭傳述和文士的律法。而這文士的律法是文士根據律法的大原則,再引申出來的許多規則。所以,在耶穌時代,猶太人就遵守了成千上萬條的規則與條例。

然而,人們只知拘泥律法的禮儀和字句,忽略了它的的精義,例如當守安息日,而且該日不可工作,但安息日可不可以治病呢 ? 於是文士們又定下一些規條,如重病則可治療,輕病則治療一部份,如傷口可以包紮,卻不能敷藥等。

當耶穌出來傳道之時,他看見一些人身體有殘障和患了不少嚴重的疾病,特別在安息日醫治了他們,因而引起法利賽人、文士的議論和反應,並控告耶穌違反了律法 (太 12 : 9 - 14)

他說 :「凡文士受教作天國的門徒: 這裡的文士是指誰 ? 按原文當譯為 : 他對他們說  :「凡文士受教 」和合本遺漏了「他們」二字。這裡的「他們」可見是指門徒,即是接續上文 51 節主與門徒的對話。

另外,「凡文士受教 」,和合本在此句也遺漏了一個字「因此」,故此句當譯為 :「因此,凡文士受教作天國的門徒 」故此,主耶穌所講的必定是與門徒有關,因為主是對他們說話,而非對眾人說話。故主的意思就是,門徒經過訓練之後可成為天國的文士,負責教導人天國的道理。

家主指的是誰 ?

「就像一個家主從他庫裡拿出新舊的東西來。」誰是「家主」? 這裡的「家主」就是那受了天國教導的文士,就是指門徒。

新舊庫藏指的是什麼 ?

「他庫裡」,這裡的「庫」是指「寶庫」,而「寶庫」是珍藏寶物的倉庫 ;「拿出新舊的東西來」,這裡指明了,這位家主在他的寶庫裡珍藏了「新」和「舊」的寶藏。

家主拿出「新舊的東西」給客人看,是指什麼東西 ? 在這裡,我們已得知,這裡的文士不是指以色列國的文士,而是那受過訓練可成為屬靈的文士。

接下來,我們再來探究,對文士而言,什麼是他的寶藏 ? 當然是神的律法、神的話語。這些是他一生所致力研究的寶藏。而那屬靈的文士,不同於那屬地的文士,是因為他們明白耶穌的教導,那在他們的寶庫中,不只有舊的寶藏,也同時擁有新的寶藏。不然,主不會要求他們要從他們的庫裡拿出新舊的東西來。

那屬靈的文士所擁有新的寶藏又是指什麼呢 ? 就是受了主的教導。主耶穌在世上時,那些專業的文士們知道摩西律法的字句,但他們卻不知道其精義。主耶穌在山上寶訓中闡明了這一差別 (太 5 : 17 - 48)

主耶穌在山上寶訓中,每逢提到舊約聖經的教訓之時,主耶穌都會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以表示祂所要作的是新的詮釋。由此可知,所謂「新的東西」,就是舊約新解 著重精意,不拘泥字句。

主耶穌也曾經鄭重地聲明,祂降生到這世界來,是要「成全律法」,而不是要「廢掉律法」(太 5 : 17)。由此可知,這裡的「成全」指「補充之意,這裡的補充不是指律法的不足,再加添。這裡的補充是把律法解釋得更清楚,解釋的更完全。

所以,這裡的「成全律法」就是主的教導,也是那受過訓練成為天國文士的新寶藏。當門徒回答耶穌說,「我們明白了!」就在這個基礎上,主耶穌首先說到他們的地位是「文士受教作天國的門徒」。然後向他們宣告他們作門徒的責任,也就是要像文士一般宣揚神國的道,神國的真理與救恩。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