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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筆記 – 以色列百姓三次被擄與歸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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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聖經筆記 – 以色列百姓三次 被擄與歸回 【 以色列百姓三次 被擄 】 ● 第一次 被擄 ★    巴比倫在西元 前  612  年推翻亞述, 西元 前  605  年, 尼布甲尼撒二世 在迦基米施打敗埃及王法老尼哥,成為世界上的新強國 ( 耶  46 : 2) 。打敗埃及以後, 尼布甲尼撒二世 年出兵侵略猶大 ( 王下  24 : 7) 。 尼布甲尼撒擄走了猶大王約雅敬、部分聖殿器皿 ( 代下 36 : 6 – 7) 和包括但以理在內的一些猶大貴族。 這是耶路撒冷城第一次淪入巴比倫手中。 ★ 由於得到父王在  605  年八月十五日駕崩的消息,立即帶領一小部分隨從,橫越沙漠,先行急速趕回巴比倫,三週後於九月七日,在巴比倫登基為王。 因此,他在主前  605  年入侵耶路撒冷的時候仍未作巴比倫王。 ★ 後來約雅敬被放回猶大,服事巴比倫三年 ( 王下  24 : 1) 。西元前  601  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又與埃及法老尼哥的軍隊交戰,這一次雙方的損失都很慘重。新巴比倫軍隊不得不退回巴比倫。於是約雅敬趁機投靠埃及,背叛巴比倫,引發尼布甲尼撒於西元前  597  年圍攻耶路撒冷。城尚未攻破,約雅敬就死了。 ● 第二次 被擄 ★    約雅敬死後, 18  歲的兒子約雅斤繼位, 但他只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十天。西元前  597  年,尼布甲尼撒王第 8 年,耶路撒冷城被攻破,他把約雅斤和他的母親、后妃、官員,以及這地的貴族,並所有大能的勇士約有一萬多人都擄到巴比倫去了 ( 王下  24 : 14 - 16) 。以西結、末底改也包含在內 ( 結  1 : 2) ( 斯  2 : 6) 。尼布甲尼撒立西底家代替約雅斤作猶大王。 ● 第三次 被擄 ★    西元前    588  年 也就是 尼布甲尼撒 王在位十七年 ,西底家作王第九年背叛巴比倫王 ( 王下  25 : 1) 。同年十月初十日尼布...

聖經教室 – 信「祂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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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聖經教室  –  信 「祂就是」 < 經文 > 希伯來書  11 : 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 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 人。」 “ But without faith it is impossible to please him : for he that cometh to God must believe that he Is , and that he is a rewarder of them that diligently seek him . ” ★ 「 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 」 ,這裡的「有神」原文的意思就是「祂就是」,故這經文直譯就是 : 到上帝面前的人,必須信「祂就是」。 ★ 這句話對希伯來人來說是很容易明白的。因為當時摩西受了神的差遣領百姓出埃及,起初他不肯去,但神一定要他去 ; 摩西便問神 : 「若以色列人問我,誰打發你來,我怎樣回答呢 ? 」神對摩西說 : 「 我是自有永有的」 本意為 「 我是那位我是的 」 “ I AM THAT I AM ” 。 ( 出  3 : 14) ★ 動詞 「是」在希伯來文裡不僅指現在,也包括過去和未來。因此,耶和華的正確意義是「 我是那位我是的 」,是今是、昔是、以後永是的一位。這就是耶和華的名。惟有神是永遠者,從已過的永遠到將來的永遠,祂都是我是。 換言之, 此名稱強調神的永恆性與不變性。 ★ 耶穌也曾對不信的法利賽人說 : 「 你們若不信我是 ( 基督 ) ,必要死在罪中。」   “ for unless you believe that I am he you will die in your sins .”   ( 約  8 : 24)   祂又說 : 「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 ( 基督 ) 。 」 “ When you have lifted up the Son of Man , then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he . ”    ( 約  8 : 28)   耶穌還說 :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還沒有...

聖經教室 – 什麼是「至於死」及「不至於死」 的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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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聖經教室  –  什麼是「至於死」及「 不至於死」的罪 ? < 經文 > 約翰壹書  5 : 16 - 17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 ; 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 約翰壹書  5 : 16 - 17  是聖經中難解經文之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有講到有「不至於死的罪」與「至於死的罪」。「不至於死的罪」,我們就應當還是要為他祈求 ; 但是「至於死的 罪」,我們就不必為他祈求了。問題來了,到底什麼是「不至於死的罪」與「至於死的罪」呢 ? ★ 首先我們先來探討何謂是 「不至於死的罪」 ? 我們可以從  16  節中「弟兄」一詞看出,這罪當是指基督徒所犯的罪。而這裡的「罪」並未特別指明是什麼罪,在這情形下,它是指一般性的罪 ( 約 壹  1 : 8 - 9 ) 。 ★ 我們當明白,信徒雖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已經「出死入生了」 ( 約  5 : 24) ( 約一  3 : 14) ,然而信徒還是會受到罪的試探而犯罪。這樣的罪並非是故意掙脫與神的關係,而是由於他們的不慎與軟弱所犯下的罪行 ( 約一 1 : 7 – 10 , 2 : 1 – 2 , 5 : 16) 。這些犯罪的信徒雖然一時被試探所勝,但他們仍舊相信耶穌,仍舊願意愛神及他的弟兄,仍舊渴望脫離罪的網羅。   ★ 因為是信徒 所犯的一般性的罪,故 這裡的 「 生命」當是指屬靈的生命,所以本節中的 「死 」也宜解為屬靈的死。另外,此節經文也清楚告知我們一件事 : 看到身旁的弟兄 犯罪,我們當有責任為他們 代求,因著我們的代求就會使處在生命光景低落的弟兄,能與神恢復生命的相交。 ★ 接下來,我們再來探討何謂是 「至於死的罪」 ? 關於「至於死的罪」有兩種主要的解釋 : ●   是指 肉體的死亡 ★ 聖經內不少罪行是會立刻引至肉體的死亡。如拿答、亞比戶 ( 利  10 : 1 - 2 ) 、可拉 ( 民  16 : 31 - 33) 、亞干 ( 書  7 : 25 ) 、烏撒 ( 撒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