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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教室 – 洗禮可以叫人得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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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教室 –  洗禮可以叫人得救嗎 ? < 經文 > 馬可福音  16 : 16 「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 ; 不信的,必被定罪。 」 ★ 我們得救,不是 因為受了洗,而是藉著相信基督耶穌而得的 ( 弗  2 : 8 ) 。從耶穌對那個 與祂一同釘十字架的犯人所說的話中,我們可以知道未受洗的人也能得救 ( 路  23 : 43 ) 。 ★ 在新約聖經裡,受洗跟死和埋葬有關,卻與重生無關 ( 羅  6 : 3 - 4 ) 。那麼,本節聖經為 何說 : 「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呢 ? ★ 查 「信而受洗的」的「而」字,在本文的意思是將下面的 ( 受洗 ) 與上面的字 ( 信 ) 構成一整體,亦即上下二字是同一義,所以「而」字應譯作「就是」。 ★ 因此,在此處,其義乃是 : 信的人就是受洗的人,受洗的人也是信的人,兩者不分,洗 是信的憑據 、證明、彰顯。信是內在的,而洗是外在的,洗將人的信表露出來,因為不信 的人不會受洗。故下文 「 不信的,必被定罪 」,就不用加「 不信的不洗的,必被定罪 」了。 ★ 另外, 使徒行傳在見證初期教會時, 信徒的信與洗多是同時 的 ( 2 : 41 / 8 : 38 / 10 : 48  / 16 : 31 - 33) 。 這種情形,從五旬節聖靈降臨那天開始便是如此。因此,對初期教會來說, 信而不洗的情形是很難想像的。 ★ 這就說明,信使人得救,洗證明此人擁有得救,非說洗禮使人得救,而定罪是與不信有 關,與不受洗是無關的。 ★ 綜觀四福音,我們發現,主耶穌也從未說明洗禮叫人得救,反而祂多次強調信心的重要,並宣布「你的 信救了你 」。  

聖經專欄 – 淺說受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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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專欄  –  淺說受洗 [1] 受洗只是個形式而已,受不受洗都無所謂。 < 經文 > 馬太福音  3 : 13 – 17   ★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出耶穌未曾犯過任何的罪,然而卻接受約翰的洗禮,就是為了要立下洗禮的典範,渴望所有基督徒效法祂而行。 [2] 受洗的條件。 < 經文 > 使徒行傳  2 : 37 – 38 ★   為了回答羣眾所問 : 「我們當怎樣行 ? 」使徒彼得給了他們清楚而明確的答案,就是要悔改。 < 經文 > 馬可福音  16 : 15 – 16 ★   在此,主對門徒說,不管福音傳到那裡,所有希望得救者都必須致力於兩件事情 : 先相信,然後受洗。 [3] 嬰兒受洗合適嗎 ? ★   從以上所提的受洗的條件,有一類的人不符合受洗的條件,那就是嬰孩。因為,一個嬰孩根本不了解什麼是悔改、什麼是相信。因此,嬰孩不適合受洗。 ★   或許有人說在新約裡可以找到全家人一同受洗的例子。然而,我們查考使徒行傳第  10  章哥尼流全家與使徒行傳第 16 章的禁卒全家中,並無記載嬰孩受洗的案例。 [4] 受洗之前的慕道教導要多久 ? ★   我們可以從使徒行傳  2 : 41 / 8 : 12 作為參考,在這些經文當中,每個受洗者,都必須先受真理的教導,然後幾小時內就受洗了。在聖經其它受洗的經文中,也並無規定說到決志之後要經過多少的時間才能受洗。   [ 5]  是不是只有傳道人才能為人施洗呢 ? ★   我們若從馬太福音  28 : 18 – 20 經文中所說的「大使命」,是針對每一個基督徒說的,那麼每一位基督徒都是可以替決志者施行洗禮的。 ★   另外,在使徒行傳  8 : 26 – 40 說到腓利替埃提阿伯的一位太監施洗。從使徒行傳  6 : 1 – 6 經文中我們得知,這位腓利只是一位在教會管理飯食的人,因此從聖經似乎是沒有規定只有神職人員或是特定身分的人才能執行洗禮。 ★   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