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隨筆 – 哥林多後書 3 : 1 - 18
■ 讀經隨筆 – 哥林多後書 3 : 1 – 18
【林後3 : 1】「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麼 ? 豈像別人,用人的推薦信給你們,或要你們的推薦信麼 ?」
★「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 ?」: 按原文應譯為「我們豈是又開始舉薦自己嗎 ?」保羅這話是針對那些反對並攻擊他的人所說毀謗話的答覆。當時在哥林多教會中,有些假使徒毀謗保羅老是自誇並自我推銷,形同舉薦自己。保羅以反問語氣嚴正指出,他對教會的服事事實擺在眼前,根本不需要像那些沒有根基的人一樣,透過不斷的自我表白來換取信任。
★ 當時巡迴講道者常攜帶具公信力的「推薦信」以證實其身分。保羅強調新約執事的權威並非建立在人的文書制度或外在的舉薦,而是建立在神與人之間既有的生命事實。他與哥林多教會建立在深厚的服事基礎上,不需要這種外在、紙張上的法律證明來建立權威。
★「豈像別人,用人的推薦信給你們,或要你們的推薦信麼 ?」: 這裡的「別人」是指那些進入哥林多教會、企圖取代保羅權威的假使徒或敵對者。他們依賴外在的、由人所寫的「推薦信」來建立身分,這反映出他們的職事缺乏內在的屬靈實據,必須靠紙張的文字來換取信徒的接納。
★ 保羅以諷刺的語氣反問,說明他與哥林多教會的關係具有深厚的屬靈根基。他既不需要拿別人的信來證明自己,也不需要教會給他寫信向人推薦,因為他與教會之間的生命連結,本身就是超越任何紙張文書的最高證明。
【林後3 : 2】「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
★「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 保羅在此運用了極其有力的隱喻,將哥林多信徒的「生命改變」直接定義為他的「推薦信」。這意味著使徒職事的真偽,不在於紙張上的墨跡,而在於受服事者身上所產生的屬靈果效。信徒從原本的樣式轉向基督,這份生命的本質轉變,就是最無可辯駁的薦信。
★「寫在我們的心裡」: 這裡指明這封薦信並非外在的法律文書,而是建立在使徒與信徒之間深刻的生命連結與情感契合中。保羅將信徒的轉變視為一種內在的印記,這份關係的實質,比任何紙張上的墨跡更具真實性與權威性。
★ 與「寫在紙上」的薦信相對照,這代表了新約職事的本質是生命影響生命。這種寫在「心裡」的證明是活的,是無法被偽造或抹除的,體現了使徒對教會深沉的愛與屬靈責任
★「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 這封「活的推薦信」具有高度的公開性與客觀性。信徒因福音而產生的生命轉變,是顯而易見且無法隱藏的事實。這種生命的改變如同被眾人「朗讀」出來的見證。它不需要使徒特別去推銷或表白,因為一個被神更新的群體本身就是最強有力的證據,足以讓所有看見的人都確認保羅職事的真實性。
【林後3 : 3】「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 ; 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 保羅指出哥林多信徒的生命轉變,本質上是基督親自構思、經由使徒服事而成的「公開信」。這封信的真正作者是基督,信徒的言行若能反映出基督的品格,就成了基督向世人發出的活見證。
★「明顯」強調了這份屬靈事實的客觀與清晰。這封信不是隱藏的,而是清清楚楚地顯明在眾人面前,使人看見信徒的生命,就如同看見基督親自簽名認證的憑據。
★「藉著我們修成的」: 這裡的「修」原意是「服事」。保羅強調這封「基督的信」雖然作者是基督,表現出來的內容是信徒身上彰顯出的基督榮美,但卻是透過使徒的教導與服事才得以完成。使徒就像是基督手中的筆,將福音實踐在信徒生命中。
★ 這指明了新約執事的角色
: 信徒生命的改變是神的工作,但神選擇藉著人的服事來達成。這種合作關係顯示了使徒在福音工作上的參與,使基督的生命能具體地刻畫在信徒的言行舉止上。
★「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 這是本質上的對比。墨水是屬物質、外在且會隨著時間褪色的,代表人的教條、規勸或文字上的法律條文。保羅指出新約職事的能力來源並非這些死板的工具,而是具有生命能力的「永生神的靈」。
★ 這說明信徒生命的轉變並非外在行為的修補,而是聖靈親自在人的生命深處作工。只有永生神的靈才能將基督的特質刻畫在人裡面,使其成為一封活的、永不褪色的薦信。
★「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這是對比舊約與新約的職事。昔日神將律法寫在「石版」上,雖然神聖卻是冰冷、外在的規範,人只能從外面去遵守,卻無力改變內心。保羅以此強調舊約職事的侷限性,即律法只能定罪,無法賜予生命。
★ 新約的職事則是將神的旨意寫在「心版」上,也就是人的情感、意志與靈魂深處。這應驗了耶利米書所預言的新約應許
: 神要將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這種由內而外的改變,使信徒不再是迫於外在壓力的順服,而是出於內心愛神的自發回應。
【林後3 : 4】「我們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
★「我們因基督」: 這句話表示保羅與同工與神之間的關係,是透過基督而成立的 ; 也就是說,人能與神建立這樣的關係,是藉著基督作為中保。
★「所以在神面前」: 指出這種信心的對象與範圍,是在神面前所具有的,不是在人面前的自信,而是與神相關的確信。
★「才有這樣的信心」:「這樣的信心」是指前文所提到的確信與把握;保羅說明這種確信的來源,是因著基督,而不是出於人的本身能力。
【林後3 : 5】「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 ; 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 人自己沒有能力去承擔或完成屬神的事務
; 一切行動和責任都不是出於人的力量或本身資質。
★「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 人之所以能承擔或完成屬神的事,是因為能力來自神,並不是出於自己的力量或本身條件。
【林後3 : 6】「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 ; 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 (或譯 : 聖靈) 是叫人活。」
★「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 神使保羅和同工能擔當新約的執事,也就是在神藉著基督所立的新約中,負責傳講福音與救恩的人 ;
這職事的內容是把基督的救恩傳給人,使人藉著信得著赦罪與新的生命。
★「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 ; 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 (或譯 : 聖靈) 是叫人活」: 新約所傳講的救恩,使人因信基督而得著新的生命 ; 當人接受這救恩時,聖靈就住在信徒裡面,不但使人得著生命,也賜給人能力,使人能順服神並行出神的旨意。相對而言,律法只是文字,它指出人的罪,使人看見自己無法達到神的要求,因此帶來定罪與死亡;律法既不能除去人的罪,也不能給人生命,所以保羅說字句是叫人死,唯有聖靈使人得生命。
【林後3 : 7】「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 ; 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
★「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
這裡指的是神藉摩西所頒布的律法,律法是刻在石版上的文字,因此稱為用字刻在石頭上 ; 保羅稱它為屬死的職事,是因為律法指出人的罪,使人知道自己無法達到神的要求,因此帶來定罪與死亡。然而這律法既然是神所頒布的,所以仍然帶有神的榮光。
★「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 當摩西在西奈山領受律法之後,他的臉因為與神同在而發出榮光,以致以色列人不敢直視他的臉,顯示出當時神的榮耀彰顯在摩西身上。
★「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
摩西臉上的榮光雖然來自神,但那榮光並不是長久存在,而是逐漸消退;保羅藉此說明律法的榮耀是暫時的,為後面要說明新約與聖靈的職事具有更大、更長存的榮耀作鋪墊。
【林後3 : 8】「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 ?」
★ 所謂「屬靈的職事」,指的就是新約的職事,也就是傳講基督救恩的事工。這救恩不只是指出人的罪,而是使人因信基督得著赦罪與新生命。當人信主之後,聖靈就內住在信徒裡面,使人得著生命,也賜下能力,使信徒能夠明白並實際行出神的旨意。
★ 保羅在這裡開始作一個明顯的對比。既然舊約那「刻在石版上、屬死的職事」(律法)尚且帶有榮光,那麼新約屬聖靈的職事就更有榮光了。
【林後3 : 9】「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
★「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 這裡的「定罪的職事」仍然是指舊約的律法。律法的作用是指出人的罪,使人知道自己違背了神的標準,因此在神面前成為被定罪的人。然而,律法既然是神所頒布的,所以它仍然帶有從神而來的榮光。
★「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 與律法的定罪形成對比,新約的職事被稱為「稱義的職 事」。這是因為人藉著耶穌基督的救恩,因信得蒙赦罪,在神面前被算為義。當人信主之後,聖靈也內住在信徒裡面,使人得著新的生命,並賜下能力去行神的旨意。因此,這帶來稱義與生命的新約職事,其榮光就遠超過律法的職事。
【林後3 : 10】「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 ; 」
★ 這裡「從前有榮光的」是指舊約律法的職事。律法既然是神所頒布的,因此本來就帶有榮 光。然而,保羅在前文已經指出,律法的職事是定罪的職事,只能指出人的罪,卻不能除去人的罪,也不能使人得生命。相對而言,新約的職事是稱義的職事,人因信基督得蒙赦罪,在神面前被算為義,並且有聖靈內住,使信徒得著生命與能力去行神的旨意。因此,當新約這更大的榮光顯明出來時,舊約原本的榮光相比之下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林後3 : 11】「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
★ 這裡「那廢掉的」是指舊約律法的職事,雖然律法曾帶有從神而來的榮光,但那榮光是暫時的 ;
而「這長存的」則是指新約的職事,就是藉著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既然舊約尚且有榮光,那麼這帶來稱義與生命、並且永遠長存的新約職事,其榮光就更大、更顯明了。
【林後3 : 12】「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 ;」
★「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 這句話是承接前面第7節到第11節的內容。保羅對比舊約與新約的職事,說明舊約的榮光是會漸漸消失的,但新約的榮耀卻是更大的,而且是長存的。因此保羅所說的「這樣的盼望」,就是對新約榮耀長存的確信。因為神在基督裡所成就的救恩是真實可靠、永遠長存的,所以保羅對所傳的福音充滿信心。
★「就大膽講說」:
這句話是「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的自然延續。保羅前面說他們對新約的榮耀有確定的盼望,所以他們可以毫不畏懼地傳講福音。
【林後3 : 13】「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
★「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 這句話是在對比「過去的隱藏」與「現在的敞開」。在舊約時代,摩西上山見完神後臉上發光,但他用布(帕子)把臉蒙住。保羅指出,摩西這麼做是因為那種光是「暫時的」,會慢慢消失,他不想讓大家看到榮光褪色的過程。
★「帕子」象徵了一種人與神之間的隔閡。這代表在律法之下,人們看神是模糊的、有距離的,心靈像是被一層布遮住,無法完全看清神的恩典與真理。這種狀態讓信仰顯得有壓迫感,也讓人無法直接親近神。
★ 保羅強調「我們不像摩西」,是因為我們擁有「永遠不消失的榮美」。在新約裡,聖靈給我們的生命是「榮上加榮」的,光只會越來越亮,所以我們不需要隱藏、不需要偽裝。我們可以誠實地、大方地把生命攤在陽光下,因為我們與神的關係是透明且自由的。
★「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 這是在描述一種「短暫榮光」的過渡性質。保羅稱舊約的律法為「那將廢者的」,意思是它雖然來自神,但只是階段性的、會被取代的。摩西臉上的光就像電池會耗盡一樣,隨著時間慢慢變弱,最終會消失。
★「結局」指的是榮光徹底消失的那一刻。摩西蒙上臉,是不想讓以色列人看見這份榮耀「漸漸不見」的過程。保羅指出這是一個屬靈的象徵 : 如果百姓一直盯著那個「會消失的光」,他們的心就會停留在舊有的律法制度裡,而看不見那個更偉大、永恆的基督救恩。
★ 這說明了律法只能給人「暫時的規範」,卻不能給人「永恆的生命」。保羅想告訴我們,律法時代的榮耀是有極限的。如果我們的心思像當年的以色列人一樣被遮蔽,就只會守著那些外在的規條(將廢的),而錯過了聖靈帶給我們那份永遠不會消逝、真正的自由與生命。
【林後3 : 14】「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
★「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 這裡保羅指出,即使到他寫信的時候,那用來遮蓋舊約律法榮光的帕子仍然存在於人心裡。意思是,當人讀舊約律法時,如果沒有藉著基督的救恩和聖靈的啟示,他們仍舊無法看見律法背後真正指向的生命與救恩。帕子象徵人心對神的真理的蒙蔽,只有信靠基督、領受聖靈的人,這屬靈的遮蔽才能被揭去,才能看見新約中那更大的榮光。
★「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 這裡的帕子象徵人心對神真理的蒙蔽,使人無法看見律法背後真正指向的生命與救恩。但藉著耶穌基督的救恩,這屬靈的遮蔽已被廢除。信徒因信基督,聖靈內住,使人能明白律法指向的救恩與新生命,不再被帕子遮擋。
【林後3 : 15 - 16】「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
★ 這裡的帕子象徵人心對神真理的蒙蔽,使人無法理解律法背後真正指向的救恩與生命。即便誦讀摩西書,他們若不轉向基督,心中仍被帕子遮蔽,看不見律法所指向的救恩。當人心歸向主、信靠基督時,這屬靈的遮蔽就被除去,聖靈內住,使人能明白律法背後指向的生命與神的旨意,彰顯新約的長存榮光。
【林後3 : 17】「主就是那靈 ; 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主就是那靈」:
這不是說主耶穌和聖靈是同一個位格。這裡蘊含了三位一體的真理,即聖父、聖子、聖靈在本體上相同,卻有三個分別獨立的位格。就內在本質而言,三者共有一致的神聖生命
; 但就外在位格而言,聖父不同於聖子,聖子亦不同於聖靈,三者各具獨立的身分與職事。
★ 基於這種位格的分別,我們必須進一步區分,避免落入形態論的誤區。形態論誤解神是以不同形式輪流出現(在天為父、在人中間為子、進入人裡面為靈),這混淆了位格之間的永恆並存。保羅在此強調的是工作的合一,意即那位在舊約啟示自己的「主」,今日乃是透過「那靈」在信徒心中施行救恩。
★ 保羅在此使用了標準的猶太對照釋經法,將昔日賜律法給摩西、在西乃山上與他對話的「主」(耶和華),與今日作工的「聖靈」作對比。這強調了舊約賜律法的神,與新約藉著聖靈拯救人的神,乃是同一位神。
★ 因此,「主就是那靈」指明了神工作的連續性。舊約時賜下律法的主,與現今藉著聖靈進入人心的主,本質上是同一位。這說明了在新約時代,我們要經歷那位「主」,不再是透過外在的石版字句,而是必須透過聖靈的引導,因為主現在正以「靈」的方式施行拯救。
★「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在舊約之下,人若靠遵守律法來討神喜悅,就無法真正得自由。律法雖指出罪與義,但人的本性無法完全遵守其要求,最終落入律法的定罪之下,無法脫離束縛。
★ 然而,在新約之下,聖靈與信徒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 : 16)。律法所要求的義,現今能在「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實現(羅8 : 4)。罪不再被紀念(羅4 : 6 - 8),罪人也不再被定罪(羅8 : 1),律法的約束和捆綁隨之解除。因此,凡有主的靈同在的人,都能真正得自由。
★ 從哥林多後書 3 : 6 及 3 : 8 可以看出,新約的職事是聖靈的職事。舊約時,神的三位一體奧秘對人而言尚未完全顯明;如今,藉著聖靈的工作,神榮耀了主耶穌,使人能靠主耶穌基督得到心靈的自由。當人轉向主耶穌,帕子就除去(3 : 14 - 16),不再被屬靈蒙蔽所阻擋,能明白律法背後指向救恩的生命與新約榮光。
【林後3 : 18】「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我們眾人」: 這四個字宣告了一個偉大的改變。在舊約時代,只有像摩西那樣的領袖才能近距離朝見神,但現在,每一位信徒 - 不論你的身分、地位或靈命深淺 - 都擁有平等的權利,可以直接來到神面前,沒有人是被排除在外的。
★「既然敞著臉」: 這是一個對比的意象。過去摩西因為以色列人害怕神的光,必須用帕子蒙臉;但現在這層隔閡已經在基督裡被除去了。「敞著臉」代表我們與神的關係是透明、誠實且毫無恐懼的。我們不需要偽裝,也不再有罪咎感的阻隔,可以像孩子見父親一樣,坦然無懼地來到祂面前。
★「得以看見主的榮光」: 這不是指肉眼的視覺,而是指靈裡的看見。當我們讀經、禱告或默想時,聖靈會開啟我們的心眼,讓我們看見耶穌基督那充滿慈愛、公義與智慧的聖潔光輝。這種「看見」是一種深刻的體會與連結,讓我們認識到神真正的美善。
★「好像從鏡子裡返照」: 這句話形容的是一種「反射」的作用。就像一面鏡子對著太陽時,它本身雖然不發光,卻能把太陽的光芒反射出來。當我們的心轉向主、定睛在祂身上時,我們的生命也會像鏡子一樣,把主那聖潔、慈愛、和平的榮光映照出來,讓旁人從我們身上看見耶穌的影子。
★「就變成主的形狀」: 這裡的「變成」在原文中指的是一種「蛻變」,就像毛毛蟲變成蝴蝶一樣,是從內而外的本質改變。這說明基督徒的成長不是「模仿」耶穌的動作,而是因為聖靈的工作,讓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長大。當我們持續與主連結,我們的性情、思考方式和待人處事,就會漸漸長成跟耶穌一樣的樣式。
★「榮上加榮」:
這代表生命的改變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個漸進、持續的過程。從一個程度的榮耀進入到更高的榮耀,就像階梯一樣,一次比一次更像主。這給了我們極大的鼓勵:即便我們現在還不完美,但只要我們持續轉向主,我們的生命就會不斷地進步,散發出越來越燦爛的光采。
★「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這是整節經文最重要的結論。這種生命的巨大轉化,不是靠我們自己的意志力或苦修,而是聖靈在我們心裡運行的結果。我們只要負責「敞著臉」去親近主,而那個把我們變美、變好的「工程」,就是聖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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