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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 星期二

聖經筆記 – 以色列百姓三次被擄與歸回

  聖經筆記 以色列百姓三次被擄與歸回

以色列百姓三次被擄

第一次被擄

  巴比倫在西元前 612 年推翻亞述,西元前 605 年,尼布甲尼撒二世在迦基米施打敗埃及王法老尼哥,成為世界上的新強國 (耶 46 : 2)。打敗埃及以後,尼布甲尼撒二世年出兵侵略猶大 (王下 24 : 7)尼布甲尼撒擄走了猶大王約雅敬、部分聖殿器皿 (代下36 : 6 – 7) 和包括但以理在內的一些猶大貴族。這是耶路撒冷城第一次淪入巴比倫手中。

由於得到父王在 605 年八月十五日駕崩的消息,立即帶領一小部分隨從,橫越沙漠,先行急速趕回巴比倫,三週後於九月七日,在巴比倫登基為王。因此,他在主前 605 年入侵耶路撒冷的時候仍未作巴比倫王。

後來約雅敬被放回猶大,服事巴比倫三年 (王下 24 : 1)。西元前 601 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又與埃及法老尼哥的軍隊交戰,這一次雙方的損失都很慘重。新巴比倫軍隊不得不退回巴比倫。於是約雅敬趁機投靠埃及,背叛巴比倫,引發尼布甲尼撒於西元前 597 年圍攻耶路撒冷。城尚未攻破,約雅敬就死了。

第二次被擄

  約雅敬死後,18 歲的兒子約雅斤繼位,但他只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十天。西元前 597 年,尼布甲尼撒王第8年,耶路撒冷城被攻破,他把約雅斤和他的母親、后妃、官員,以及這地的貴族,並所有大能的勇士約有一萬多人都擄到巴比倫去了 (王下 24 : 14 - 16)。以西結、末底改也包含在內 (結 1 : 2) (斯 2 : 6)。尼布甲尼撒立西底家代替約雅斤作猶大王。

第三次被擄

  西元前   588 也就是尼布甲尼撒王在位十七年,西底家作王第九年背叛巴比倫王 (王下 25 : 1)。同年十月初十日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前來攻擊耶路撒冷,對城安營,四圍築堡壘攻城。 城被圍困,直到西底家王十一年。 

西元前 586 也就是尼布甲尼撒王在位十九年,西底家王十一年,城被攻破,王就往亞拉巴逃去,西底家王被迦勒底的軍隊捉拿,帶他到利比拉的巴比倫王那裡 ; 他們就判他的罪。他們在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兒女,挖了西底家的眼睛,用銅鏈鎖着他,帶到巴比倫去 (王下 25 : 2 - 7)最後他死在巴比倫 (結 12 : 13)

西底家王被捉拿後,接著聖殿和王宮被焚毀,城牆被拆除,部分猶大人被殺和被擄 (王下 25 : 8 - 21)這是猶大第三次被擄,南國猶大自此滅亡

以色列百姓三次被擄歸回

第一次歸回

<經文> 以斯拉記 1 - 6 章

以色列人第一次被擄是在西元前 605 年,耶利米預言七十年滿足的時候他們必要從被擄之地歸回。所以神預備了古列王,在西元前   538 年,古列元年,由所羅巴伯與耶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歸回。

★   古列於元年下諭旨讓猶大人歸回故里,並重建自己家園及殿宇。重建聖殿部份所需費用由政府負責,尼布甲尼撒當年從聖殿擄走之器皿,均送返原處。

★ 第一次歸回之人員包括長官、家族成員、城邑居民、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 尼提寧人(殿役)及身份不明的百姓和祭司約有五萬人。

★ 重踏故土後,首要的工作是重建聖殿。他們首先設立祭壇,在歸回後第一年的七月,恢復定期的祭禮。稍後同月的中旬,百姓就按著令期,遵守住棚節,第二年的二月,他們開始重建聖殿本部。

★  第一步是奠立根基,工程迅速完成。大功告成後,百姓歡呼同慶。自此以後,煩擾又不斷發生,他們經歷北方撒瑪利亞的攪擾 (拉 4 : 1 - 5)。除此以外,聖殿的猶太建築工人開始花更多的時間重建家園,耕犁田地 (該 1 : 3 - 14),以致於建殿工作陷入停頓狀態。結果,直至大利烏第二年 (元前 520  ; 該 1 : 1),約十六年之久,聖殿仍然僅僅是一個根基而已。

★     大利烏第二年,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鼓勵百姓復建聖殿的工作。當年的六月工作復始   (該   1 : 15) (拉 5 : 1 - 2)。四年後,在大利烏第六年,聖殿竣工 (拉 6 : 15)

第二次歸回

<經文> 以斯拉記 7 - 10 章

在第一次歸回 80 年後,西元前 458 年 月 日,以斯拉得亞達薛西一世之諭旨從巴比倫啟程,經過 1 , 400 公里的路程,於 月 日抵達耶路撒冷。

★  以斯拉是大祭司亞倫的後裔,他不但是祭司,也是經學家,就是通達神律法的人。他的歸回和第一及第三次不同,不是大興土木,而是屬靈方面及社會方面的建造。百姓需要建造及革新,才能討神的喜悅。

★  亞達薛西一世下諭旨凡願意歸回者均可以隨同返回耶路撒冷 (7 : 13),若經費不足,可隨時向亞巴那哈拉省金庫支取 (7 : 20)。免除聖殿服事人員向波斯納稅 (7 : 24)。在猶大地指派民官,執行耶和華及王的律法 (7 : 25 - 26)

★     此次歸回人數並不多,大約只有 1800人,由於之前都沒有利未人回來,他們需要利未人來重建以色列百姓的信仰架構,以斯拉盡力地把利未人帶回來,畢竟想回來的利未人不多,只找了38個利未人回到耶路撒冷。

第三次歸回

<經文> 尼希米記 1 - 13 章

★ 這一次帶領百姓回猶大的領袖是尼希米。尼希米是在西元前 445 年,亞達薛西王一世二十年帶領百姓回國,距第一次歸回 93 年,離第二次歸回 13 年。

★ 尼希米不像所羅巴伯是皇嗣的後裔、不像以斯拉是祭司是亞倫的後裔。尼希米只是一般百 姓,他被選入宮廷作酒政的官。當他聽見哈拿尼報告耶路撒冷的光景。知道那些被擄歸回剩下 的人在猶大省遭大難,受凌辱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他就坐下哭泣,多日禁食祈禱,又冒了生命的危險,臉帶愁容去見王。

★ 尼希米向王稟告耶路撒冷的處境,祈求王恩准他啟程前往相助,甚至要求王下詔書給亞巴那哈拉的官員,賜他通行無阻的道路,並供應重建所需的村料。波斯王慷慨允准,並賜他所求的。他更差派軍長和馬兵,護送尼希米安全度過這漫長的旅途。

★ 尼希米深得到波斯王的信任,他以朝庭大臣的身份歸國,擔任猶大省長。他在故鄉任總督達   12 年之久。這次歸回的猶太人數目不詳,但顯然為數不少,以致波斯王派遣軍長和馬兵護送。尼希米抵達後,立即著手進行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



 

 

 

 

2024年3月17日 星期日

聖經教室 – 信「祂就是」

  聖經教室 –  信「祂就是」

<經文> 希伯來書 11 : 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 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 人。」

“ But without faith it is impossible to please him : for he that cometh to God must believe that he Is , and that he is a rewarder of them that diligently seek him . ”

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這裡的「有神」原文的意思就是「祂就是」,故這經文直譯就是 : 到上帝面前的人,必須信「祂就是」。

這句話對希伯來人來說是很容易明白的。因為當時摩西受了神的差遣領百姓出埃及,起初他不肯去,但神一定要他去 ; 摩西便問神 :「若以色列人問我,誰打發你來,我怎樣回答呢 ?」神對摩西說 :我是自有永有的」本意為我是那位我是的I AM THAT I AM (出 3 : 14)

動詞「是」在希伯來文裡不僅指現在,也包括過去和未來。因此,耶和華的正確意義是「我是那位我是的」,是今是、昔是、以後永是的一位。這就是耶和華的名。惟有神是永遠者,從已過的永遠到將來的永遠,祂都是我是。換言之,此名稱強調神的永恆性與不變性。

耶穌也曾對不信的法利賽人說 :你們若不信我是 (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for unless you believe that I am he you will die in your sins .”  (約 8 : 24)  祂又說 :「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 (基督)When you have lifted up the Son of Man , then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he .  (約 8 : 28)  耶穌還說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這句話按原文應譯為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我是。(約 8 : 58)  “ Truly , truly , I say to you , before Abraham was , I am .”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主耶稣只是要表示自己在亞伯拉罕以前就存在,他應該說 :還沒有亞伯拉罕以前,我過去是。主耶稣刻意用 「我就是」,因為這是神的稱號。猶太人也正如此理解主耶穌的話,才要用石頭打他 ( 8 : 59)

主在這裡用的是現在式,而不是用過去式,這裡表明了,祂是不受時間限制且永不改變的那一位。「我就是」就是我永遠是。我在已過的永遠裡是,我在將來的永遠裡也是,亦即 : 昔是、今是、以後永是的全能者

在新約,主耶穌一連七次宣告祂的名字是 「我是」,也是在向世人們自我啟示,祂與父神原為一,耶穌就是那位自有永有的上帝 : 我是生命的糧 (約 6 : 48) ,我是世界的光 (約 8 : 12),我是門 (約 10 : 9),我是好牧人 (約 10 : 11),我是復活 (約 11 : 25),我是道路真理生命 (約 14 : 6),我是真葡萄樹 (約 15 : 1)

希伯來書作者說,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神是作為我是,祂是包羅萬有的一位,也是指祂是一切的答案,一切都是神的。權柄是神的,智慧、忍耐、愛心都是神的,因為神就是一切的源頭。

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 此節顯明了,我們的神不但是一切豐盛的源頭,而且還是一位慈愛、良善、喜歡人向祂求、樂意施恩給尋求祂的人。很多時候,我們來到神面前,我們要先看見神的作為,我們才相信。然而,這不是祂做事的法則,我們來到神面前,我們要祂做事,必須是我們先信。這樣的信心,乃是經歷「神是」一切豐富的秘訣。

因此,我們只要憑著信心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寶座前,當我們有軟弱,祂就是力量 ; 當我們迷惘,祂就是方向 ; 當我們有痛苦,祂就是安慰 ; 當我們缺乏,祂就是供應 ; 當我們生病,祂就是醫治 ; 當我們被攻擊,祂就是避難所。 



 

 

 

 

 

 

2024年3月9日 星期六

聖經教室 – 什麼是「至於死」及「不至於死」 的罪 ?

 ■ 聖經教室 – 什麼是「至於死」及「不至於死」的罪 ?

<經文> 約翰壹書 516 - 17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 ; 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約翰壹書 5 : 16 - 17 是聖經中難解經文之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有講到有「不至於死的罪」與「至於死的罪」。「不至於死的罪」,我們就應當還是要為他祈求 ; 但是「至於死的 罪」,我們就不必為他祈求了。問題來了,到底什麼是「不至於死的罪」與「至於死的罪」呢 ?

首先我們先來探討何謂是「不至於死的罪」? 我們可以從 16 節中「弟兄」一詞看出,這罪當是指基督徒所犯的罪。而這裡的「罪」並未特別指明是什麼罪,在這情形下,它是指一般性的罪 (壹 1 : 8 - 9)

我們當明白,信徒雖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已經「出死入生了」(約 5 : 24) (約一 3 : 14),然而信徒還是會受到罪的試探而犯罪。這樣的罪並非是故意掙脫與神的關係,而是由於他們的不慎與軟弱所犯下的罪行 (約一 1 : 7 – 102 : 1 – 25 : 16)。這些犯罪的信徒雖然一時被試探所勝,但他們仍舊相信耶穌,仍舊願意愛神及他的弟兄,仍舊渴望脫離罪的網羅。  

因為是信徒所犯的一般性的罪,故這裡的生命」當是指屬靈的生命,所以本節中的「死」也宜解為屬靈的死。另外,此節經文也清楚告知我們一件事 : 看到身旁的弟兄犯罪,我們當有責任為他們代求,因著我們的代求就會使處在生命光景低落的弟兄,能與神恢復生命的相交。

接下來,我們再來探討何謂是「至於死的罪」? 關於「至於死的罪」有兩種主要的解釋 :

 是指肉體的死亡

聖經內不少罪行是會立刻引至肉體的死亡。如拿答、亞比戶 (利 10 : 1 - 2 )、可拉 (民 16 : 31 - 33)、亞干 (書 7 : 25 )、烏撒 (撒下 6 : 7)、亞拿尼亞夫婦 ( 徒 5 : 1 – 11)、哥林多信徒 (前 11 : 30)

 指靈性方面的死

約翰一書 1 : 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此節經文清楚知訴我們,只要我們認罪,神就樂意赦免我們「一切」的罪了,何故使徒約翰又說 : 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為什麼不應當為這樣的罪祈求 ? 難道神的愛是有限度的嗎 ? 難道神還有某一些罪,祂認為太難赦免,或不願意赦免嗎 ? 斷然不是如此,只要人若願意真心悔改,神確實願意赦免人「一切的罪」,絕對沒有一樣罪不能赦免的。

其實問題不在於神不能赦免,而是完全是因為人不肯真心悔改信主而已。因此,以下各種「至死的罪」,或「不得赦免的罪」,其實都是因為犯這些罪的人,未能真心相信,或真心悔改而已 !

明白此點,如果我們細讀翰壹書,我們將不難發現,那犯了至於死的罪是指哪些人了。我們知道使徒在這封書信中講述叛教之風在教會中蔓延,危害甚大。在整卷書中,約翰在約翰一書中談論有關諾斯底教徒,這些假師傅也曾在基督徒之間相交。

他們曾聲稱自己是信徒,他們明白基督信仰的道理,但後來卻背棄主耶穌,接受那否定基督神性和豐足救贖的諾斯底教義。故那至於死的罪」當是指「背道或叛教的罪,他們的行徑表現在他們的自認無罪 (1 : 8 , 10 ),既不認子 (2 : 23) 也不認耶穌是成了肉身來的,所以得不到耶穌的救贖恩典 (4 : 2 , 9),因而自絕於神的生命之外。

由於他們有錯誤的基督論、不承認罪的事實,因此就無法在神的國度裡有份。換言之,任何拒絕基督的罪都是屬於「有至於死的罪」。因此「至於死的罪」指的就是會使我們失去救恩的罪,約翰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也就是無法挽回,則他們最後的結局乃是滅亡。

照這樣看來,他們當然是非基督徒,而約翰對於「弟兄」這種稱呼,則也不一定指是已經得救的信徒而言,只不過是當時教會承襲了猶太人所習慣了的一種稱呼罷了 (參徒 2 : 14 , 29 ; 7 : 23 , 26 ; 23 : 1 )



 

 

2024年1月10日 星期三

聖經問答 – 大衛被膏立為王多少次 ?

  聖經問答 大衛被膏立為王多少次 ?

根據聖經記載,大衛總共三次受膏為王。今將三次受膏的經文出處敘述如下 :

第一次受膏

 撒母耳記上 16 : 12 - 13

耶西就打發人去叫了他來。他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耶和華說 : 這就是他,你起來膏他。撒母耳就用角裡的膏油,在他的兄長中膏了他。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撒母耳起身回拉瑪去了。

掃羅仍為王的時期,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撒母耳,差他往伯利恒去,在耶西的兒子當中,照神的預定,膏立一個作新王。然而,神只說是耶西眾子中的一個,卻不先告訴他是那一個。直到耶和華指示他膏立大衛為王。

大衛被膏的那日起,耶和華的靈從那日起就強烈的臨到他身上印證這事,此時他年約 15 歲。此事雖是由於神的旨意,卻是在暗中進行的,因此大衛未登王位、戴王冕、掌王權,他只是有職無權的王,直到很久以後,才被人民公開膏立 (參撒下   2 : 4 ; 5 : 3)

第二次受膏

 撒母耳記下 2 : 4 

猶大人來到希伯崙,在那裡膏大衛作猶大家的王。 

後來經歷了戰勝非利士的勇士歌利亞 (撒上 17 : 49),又戰勝亞瑪力人 (撒上 30 : 17),直到掃羅與非利士人爭戰,死在基利波山 (撒上 31 : 1 - 6),猶大支派的人來到猶大的希伯崙城,在那裡膏立他為猶大家的王但其餘的支派,都仍反對他,另立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為王 (撒下 2 : 8 - 9)第二次受膏大衛年 30 (撒下 5 : 4),相距他第一次在伯利恆受膏約有十四年之久。

第三次受膏

 撒母耳記下 5 : 3 

於是以色列的眾長老都來到希伯崙見王。大衛在希伯崙,在耶和華面前與他們立約,他們就膏大衛作以色列的王。

到了掃羅死後七年六個月之久,他的兒子、元帥都死了,北方以色列的眾支派才歸順大衛,與他立約,再次於希伯崙由以色列的長老膏立他為以色列王此時他年 37 (撒下 5 : 5)。從此全國統一,大衛終於真正登上王的寶座。

大衛活到七十歲,從第二次受膏作王到死,在位四十年 ; 他在希伯崙作猶大的王七年零六個月,在耶路撒冷作全以色列和猶大的王三十三年。從第一次的受膏到第三次的受膏,期間經過漫長的二十二年,當中經歷多少患難,最終能成為全國的王,所憑藉的正是那顆對上帝永不改變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