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隨筆 – 羅馬書 8 : 3 – 11 
【羅8 : 3 - 4】「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 上。」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律法本身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7 : 12),但它沒有能力使人勝過罪。問題不在律法,而在「肉體」- - 指人的敗壞本性,使人無法完全遵行律法。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 耶穌取了與我們相同的人性 - - 祂會飢餓、會疲倦、會受苦,甚至會死。但祂裡面卻沒有罪性,因祂是聖潔、無罪的 (來7 : 26 ; 彼前2 : 22)。因此,「罪身的形狀」是指祂在外表上與罪人一樣,有人的肉身樣式,卻沒有敗壞的本質。這使祂能成為無瑕疵的贖罪祭,代替人承擔罪的刑罰。
★「在肉體中定了罪案」:「定罪案」就是宣判罪的刑罰。藉著基督在肉身受死,罪的權勢被審判,罪的債被清償。這不是定耶穌的罪,而是藉祂的死,定了「罪」的罪。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身上」: 律法的要求
(義) 在我們身上得以應驗,不是靠我們努力,而是因為基督已經替我們成全。這義藉著信歸算給我們,也因聖靈的內住,使我們能活出順服神的生活。
★「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 這應驗不是臨到所有人,而是臨到那些不再跟隨肉體私慾,而是順從聖靈引導的信徒。
【羅8 : 5】「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 ; 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隨從肉體的人」: 原文意思是「按著肉體而活」-- 以敗壞本性為生活原則。這樣的人,他們的思想與追求自然落在屬世、屬情慾的事上。
★「體貼肉體的事」:「體貼」原文phroneo 有「思念、專注、心思傾向」的意思。指一個人內心贊同、附和肉體私慾,把注意力放在地上的事。
★「隨從聖靈的人」: 是指順服聖靈引導、以神為中心生活的人。他們的思想與方向自然會轉向屬靈的事。
★「體貼聖靈的事」: 就是將心思放在神的旨意、屬靈價值與永恆的事上 (西3 : 2)。也包括思念一切真實的、公義的、清潔的、有美名的事 (腓4 : 8)。
【羅8 : 6】「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體貼」是指「以…為思念」。「體貼肉體」故是指以肉體的事為念,專注於肉體的事。
★ 那何謂是「肉體」呢 ?「肉體」與「身體」是相同的嗎 ? 在聖經中「肉體」與「身體」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希臘文中「肉體」是指墮落之人類的罪性 ;「身體」則是指我們物質的身體。
★ 在人墮落之後,神說 :「人變成肉體」。(創6 : 3原文) 所以,「肉體」是指我們從亞當犯罪之後所承襲的生命。也就是說,肉體是指人在信主之前,不管是我們的心思、慾望、情感和價值觀,所有從舊造裡面出來的,通通叫肉體。
★ 當人在其墮落的狀況中,就會以自我為中心或以屬世的標準作為他們的行事準則,這種人生觀,成為人生命的取向、生活的方式。對神而言,這是一種罪的傾向。
★ 因此,凡出於肉體的,即便人有所誇的,也不能得神的喜悅。另外,聖經也列出了我們在生活中顯而易見的肉體表現,如就如姦淫、污穢、 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分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 (加5 : 19)。
★ 再來,為何體貼肉體的就是死 ? 這是因為體貼肉體的就會抗拒神的旨意,那就是與神為仇 (羅8
: 7)。我們當明白,與神為仇那就是與神分離,就今生來說,那是靈性的死亡 ; 就來生來說, 那是永死。
★ 根據此段經文下半句,指出了克服體貼肉體的途徑就是「體貼聖靈」,以及體貼聖靈的結果乃是生命、平安。
★ 首先,我們來看什麼是「體貼聖靈」,「體貼聖靈」就是以聖靈的意念為意念,就是順服神旨意的意念。歌羅西書3 : 2「你們要思念在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在地上的事。」這裡也清楚指出,思念在上面的事就是體貼聖靈,而思念在地上的事就是體貼肉體。
★ 什麼是上面的事呢 ? 上面的事就如愛、公義、聖潔、憐憫、恩慈、謙虛、忍耐的心、溫柔….。這些都是屬天國子民該有的品格 (西3 : 12 - 17 )。
★ 什麼是地上的事呢 ? 地上的事是指世俗的、物質的和屬情慾的事,也指生活所需的事。「不要思念在地上的事」不是說叫信徒避世,不理世事。而是提醒我們,不要專注今世的事物,不要將全部心思放在地上的事物上。
★ 所以,地上的事,不一定指罪惡的事,而是有關地上的一切的人事物,有可能是工作、家 庭、興趣、玩樂….,因此當我們思念許多的事,首先考量的是家庭或是工作或是….,那就是神所不喜悅的。
★ 再來,讓我們思想「體貼聖靈」的結果會如何 ? 保羅告訴我們乃是「生命、平安」。由此可 見,那「永遠的生命」和「真正的平安」是體貼聖靈的必然結果。
★ 俗語說的好 : 跟著蒼蠅走,你會找到糞便 ; 跟著蜜蜂走,你會找到花朵。聖靈如今就住我們的裡面,如果我們天天花時間讀經和禱告,聖靈必定與我們親近,聖靈必指示我們當選擇的道路。
★ 跟著蜜蜂走,會找到花朵,同樣地,如果我們順從聖靈的引導,祂必引領我們去經歷,天父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弗1 : 3)。如果不是,那體貼肉體的,也如同像跟著蒼蠅走,我們的靈命必然枯萎、死沉,生活中感受不到真實的喜樂和平安。
【羅8 : 7 - 8】「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 ;
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體貼肉體」: 指順從私慾、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與行為。這樣的心態與神完全相反。
★「與神為仇」: 肉體的本性不願意順服神的律法,甚至抵擋神,因此與神為敵。
★「不能服」: 不是能力問題,而是本質上的抵抗,肉體永遠不會主動服在神的權柄之下。
★「不能得神的喜歡」: 屬肉體的人即使外表看似敬虔,內心卻不屬於神,因此無法蒙悅納。
【羅8 : 9】「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 指聖靈長久居住,而不是偶爾來到。聖靈住在信徒裡面,成為我們新生命的根基。
★「不屬肉體,乃屬聖靈」: 這不是說信徒完全沒有肉體的軟弱,而是生命的主權已轉移,不再由肉體掌控,而是由聖靈掌管。
★「人若沒有基督的靈」: 聖靈就是基督的靈,祂內住是信徒真正屬於基督的明證。
★「就不是屬基督的」: 外在的宗教行為、口頭上的信仰宣告,都不能代替聖靈的內住。唯有基督的靈住在心裡,才是真正屬於祂的人。
【羅8 : 10】「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 本節的「基督」與第九節的「神的靈」和第十節的「基督的靈」乃是同義詞。顯然,耶穌基督是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
★「身體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本節指明一個裡面有基督的人,雖然由於罪的緣故,這身體成了「取死的身體」(羅7 : 24),也就說身體因罪便有了死,這是指我們既是活在亞當舊造的肉身之中,已經被定了死罪,就一定會「死」,這是我們共同的命運 ; 從另一方面來說,由於因信基督,基督的靈住在我們裡面,其結果,我們的靈可以因義而活。
★ 然而,我們雖然因信稱義,得以成為神的兒女。但我們的身體仍未得贖,我們仍擁有這取死的身體,那原先在我們裡面的罪仍然在我們的身體裡,也影響著我們的身體。我們仍有可能還活在血氣中,常常犯罪使聖靈擔憂。
★ 雖然如此,我們的靈性依然因著「義」而活著 ; 聖靈在我們裡的工作也從未停歇過。所以保羅說,「若是聖靈住在你們裡面,就要叫你們必死的身體活過來」,意思就是那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比那在我們身體的罪更來的有力量。
★ 因此,我們在基督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身體,能拒絕容許自己的肢體成為罪的器皿,使我們活出在基督裡的新生命。很明顯地,惟有靠著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的能力,才能制伏「罪身」; 而惟有制伏了罪身,才能制伏「身體的惡行」。
【羅8 : 11】「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
,也必藉着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就是「住在你們裡面的靈」,也就是「神的靈」(9節)、「基督的靈」(9節)、「聖靈」(林前6 : 19)、「基督」(10節)。
★「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本節告訴我們,神曾藉祂的靈叫耶穌從死裡復活。如今,這同一擁有復活大能的靈住在信徒裡面,祂從我們的內在開始工作,首先更新我們的心思、情感與意志,使我們的靈裡生命逐漸與基督聯合(參羅12:2)。
★ 這個更新不僅止於靈裡,也影響我們整個人。將來,當聖靈的能力完全顯明時,我們必死、必朽壞的身體也會復活(參哥林多前書 15:53 - 54),不再受罪和死亡的束縛。換句話說,耶穌復活的生命現在已經在我們裡面運行,最終也會完全彰顯在我們的身體上(參哥林多後書 4:10-11)。因此,「身體又活過來」既包括靈裡的更新,也指將來的身體復活,展現出基督復活的大能。
★「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這裡說的「身體又活過來」,主要指將來信徒的身體復活。雖然聖靈已經住在我們心裡,影響我們的靈、心思、情感和意志,使我們活出基督生命(羅   8 : 10 ; 12 : 2),但我們現在的肉體仍然會受罪和死亡的影響,尚未完全自由。
★ 將來,當聖靈的復活大能完全彰顯時,我們必死、必朽壞的身體也會復活 (參林前15 : 53 – 54)。這復活不是單純指身體活動,而是身體完全得更新,彰顯基督的生命,不再受罪與死亡的束縛 (林後 4 : 10 - 11)。
★ 因此,「身體又活過來」既是將來復活的確據,也是靈裡生命延伸到身體的應許。這顯示基督復活的生命從內而外,最終會完全涵蓋我們的整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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