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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1日 星期三

聖經教室 – 揭開七十個七的祕密

 聖經教室 揭開七十個七的祕密

<經文> 但以理書   9 : 23 – 27

9 : 23你初懇求的時候,就發出命令,我來告訴你,因你大蒙眷愛 ; 所以你要思想明白這以下的事和異象。

 這節經文描述但以理為他本國之民與聖城耶路撒冷禁食禱告。神差遣天使加百列向他說明未來的事和異象,關乎猶太人與聖城的命運。但以理禱告,並非迫使神,而是他真心關懷以色列與聖城,神在永恆計畫中透過這禱告向他啟示異象。

「因你大蒙眷愛」表明這是神出於恩典和揀選,顯明祂對祂所愛的子民的慈愛,而非因但以理的行為。神藉加百列的指示,讓但以理明白祂的救贖計畫如何在歷史中實現,並且指向最終藉彌賽亞完成的救恩。

9 : 24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 這句話是整段但以理書九章「七十個七」預言最重要的定錨。天使加百列明確告訴但以理 : 這個預言的對象,就是「你的本國之民」(以色列) 和「你的聖城」(耶路撒冷)。所以整段預言的內容與成就,都必須從以色列與耶路撒冷的角度來理解,而不是直接跳到外邦世界或遙遠的末世場景。

 因為加百列已經指出對象是「以色列與耶路撒冷」,所以整段七十個七自然地指向 : 彌賽亞(基督) 的降臨 ; 祂的受死、復活、止息獻祭制度 ; 主後 70 年城與聖所的毀滅,而不是跳到幾千年後的「七年大災難」「敵基督政治人物」「末世的新聖殿」等情境。這樣整段預言彼此之間就連貫而一致,不需要強行延伸到未來的末世框架。

 此外要注意,如果有人認為在七十個七之間可以有暫時的空檔或停頓,這其實與經文本身相衝突。9 : 24 說「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表示神對以色列和聖城的計畫已經完全確定,不會中途中斷或暫停。如果中間有未說明的空白期,就等於神的定旨被暫停,這與經文明確的「已經定了」相矛盾。因此,整段預言必須視為一個連貫完整的時程,從預定的七十個七開始,到彌賽亞、到聖城被毀,都是神按祂旨意完成的安排。

「定了七十個七」: 按原文和英文翻譯為「七十個星期」,也就是七十個七日,總共 490 。按照聖經預言的原則,一日常象徵一年 (4 : 6 ) (14 : 34) (7 : 25) (12 : 6 )。因此七十個七總共   490 日象徵   490 年,這是神在歷史中為以色列所安排的特定時間線。

 這段預言直接關乎以色列這神的子民,以及聖城耶路撒冷。神在歷史中安排的 490 年計畫,完全在祂主權之下,最終指向基督降臨與救恩的成就。這段時間是神在歷史中安排的,彰顯祂救恩計畫的主權與確定性。

 這段預言的焦點明確指向以色列這神的子民和聖城耶路撒冷。天使加百列親自告訴但以理   : 七十個七的預言是特別為你的本國之民和你的聖城而定。這句話成為整段預言的定錨點,提醒我們解讀時必須從以色列與耶路撒冷的歷史與救恩脈絡來理解,而不是跳到外邦世界或末世的情境。

 這 490 年的歷史安排完全在神的主權之下,彰顯祂對救恩計畫的掌管與確定性。整段時間的成就包括 :

基督的降臨

祂的受死與復活

使祭祀與供獻止息,獻祭制度完成

主後 70 年耶路撒冷與聖所被毀

 因為預言明確指向「以色列與聖城」,所以七十個七不應被解釋為幾千年後的末世七年大災難、敵基督統治或末世新聖殿。整段預言的焦點始終在基督第一次來臨與救恩成就,因此七十個七的意義與事件脈絡可以清楚理解,而不被末世情境誤導。

 於是,加百列接著指出,在神為以色列安排的七十個七  (490年) 期間,神必完成祂在歷史中的救恩計畫:
第一件事是「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彰顯永義。」

 這實際上是要猶太人信靠主的救恩,徹底悔改認罪,懇求主赦免並根除他們一切的罪,使他們能不斷過一種因信稱義和靠主成聖或說因信成義的生活。這確是關係到猶太國前途和命運的根本大事。

 這也是歷代眾先知,從摩西起到施洗約翰止,不斷向他們發出的呼召和懇勸 :「天國近了 ,你們應當悔改。」(3 : 2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上帝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3 : 8 - 10)

 我們看十字架所帶下的救恩,是不是這樣 ? 羅馬書 6 : 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這裡不是止住罪過嗎 ? 這不就是止住罪過,除淨罪惡嗎 ?

 所以這都是因為耶穌基督付出了死的代價,把我們從罪裡面拯救出來,贖盡了罪孽,而接下 來是引進永義,彰顯永義。我們如何能引進永義,彰顯永義 ? 哥林多前書 1 : 30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第二件事是要封住異象和預言。

 這裡的封住」按原文為蓋印」,因此可譯為 :將異象和預言蓋印。」蓋印含有確認、印證的意思。因此加伯列的意思,是要但以理知道,關於他們的七十個七的預言都要應驗。

第三件事是「並膏至聖者。」
至聖者或至聖所的解釋

 在解釋「至聖者」之前,有必要先了解不同的解釋。一些學者認為這裡指的是至聖所 (聖殿最內殿,也稱「聖中之聖」),理由包括 :

原文希伯來語「קֹדֶשׁ הַקֳּדָשִׁים(聖中之聖) 本身可用於建築或物品,表示最高、最聖潔的境界。

在舊約中,「聖中之聖」通常指聖殿內的最神聖部分,用於敬拜與神的同在。

 然而,從經文脈絡與預言的核心主題來看,更合理的理解是指基督本人 :

「聖」表示「分別為聖、與眾不同」的意思。

「聖中之聖」則表示至高無上、完全的聖潔。

 這個稱號既可以用於建築或物品,也可以用於人,但在但以理書九章的預言中,焦點是彌賽亞的降臨與救恩完成。因此,將「至聖者」理解為基督本人,可以清楚呼應預言後續談到的膏立、救恩與權柄。

 另外,不能將「至聖者」翻作至聖所,因為聖所真的能完成救恩嗎 ? 能使人止罪嗎 ? 能真正成就彌賽亞的救恩使命嗎 ?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聖所本身只是建築,無法赦罪、無法完成救恩。因此,更合理的理解是基督本人,祂才有能力完成救恩,死而復活後真正被立為王、被稱為基督。

膏立至聖者的過程

 這裡所說的膏,是指基督完成救恩之後的膏立,不是單指耶穌在世時所做的一些象徵行動 (如騎驢進耶路撒冷或被馬利亞膏),而是指祂死而復活之後,真正被立為王、被稱為基督。正如馬太福音 28 : 18 所說:「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這顯明復活後基督得了萬有的權柄,完成了救恩使命,真正被膏為至聖者。

 路加福音 24 : 25 – 26「耶穌對他們說 : 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 ?」這裡講到耶穌先受害,以後再進入他的榮耀才得著榮耀,被膏為君王被稱為基督。

 使徒行傳 2 : 36 :「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這裡顯明,耶穌經過死而復活之後,神正式立祂為主、為基督,彰顯救恩完成的權柄與榮耀。

 腓立比書 2 : 8 – 11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 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這裡進一步強調,耶穌稱為基督、被立為主,是在完成救恩、死而復活之後,神賜給祂至高的權柄與榮耀,使救恩計畫完全彰顯。

9 : 25「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

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在舊約的記載中,共有三次下達重建耶路撒冷的命令。

第一次命令 : 古列王元年 (公元前 536),帶領部分猶太人回國,開始重建聖殿。
第二次命令 : 大利烏王第二年 (公元前 519),繼續重建工作,並對猶太人的敵對勢力有所防護。
第三次命令 : 亞達薛西王第七年 (公元前 457),由以斯拉帶領眾人回國。亞達薛西王二十年 (公元前445) 又應允尼希米回國,幫助以斯拉重建聖城的工作。由於重建聖殿的工作實際上是藉著以上三次命令才得以建造完畢,由古列發起,大利烏堅定,和亞達薛西完成。

 如經上所記 :猶太人的長老因哈該先知和易多的孫子撒迦利亞的預言,就建造這殿,凡事順利。他們遵照以色列上帝的命令和波斯王居魯士、大流士、亞達薛西的諭旨,建造完畢。(6 : 14)

 又由於第三次命令內容也最完美,不但要以斯拉繼續重建聖殿,而且還要他建立行政、司法機關。至於建造辦公府第和修建城牆等等,自然也都包括在內。聖殿經費不足時,也可從國庫中支取。(7 : 11 - 26)。又免除他們許多人的稅賦。因此「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也應以第三次命令發出時,也就是公元前 457 年為計算起點。

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 根據聖經,基督在受洗時由聖靈所膏,成為受膏君 (3 : 16) 。此後基督就宣佈祂的使命說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4 : 18 )。根據路加福音 3 : 23 節告訴我們,耶穌受洗,開始傳道時,「年紀約有三十歲。」實際上也就是公元27年,這標誌著七十個七中基督完成救恩使命的起點。

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 從亞達薛西王第七年 (公元前 457 年秋天) 開始計算,七個七 (49) 完成耶路撒冷的重建 (公元前408),之後再過六十二個七,共六十九個七  (69 x 7 = 483),正好到公元 27 年的秋天。這正是耶穌受洗、受聖靈膏立,開始祂救恩事工的時間,精確應驗了先前的預言。

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 這裡的「艱難的時候」指的是 七個七 (49) 重建期內的挑戰與困境。也就是說,耶路撒冷的重建不是在平順的情況下完成,而是在外敵威脅、資源有限、政治與行政壓力之中完成的。

 這段重建工作的實際情況在尼希米記 4 : 17 - 18 中有清楚記述 : 修造城牆的人一手做工、一手拿兵器,腰間佩刀防禦,吹角的人在旁警戒。這正如但以理書 9 : 25 所說的「艱難的時候」。七個七中的重建期,即艱難的時刻,發生在七個七之內,緊接著後來的六十二個七,為基督受 膏、開始救恩工作作了準備,使預言得以精確應驗。

9 : 26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 ; 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

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

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過了六十二個七」這段時間是從耶穌受洗開始算起,大約對應公元 27 年之後。換句話說,在耶穌開始祂的公開事工之後,神預定的時刻到來。

 這裡的「受膏者」指的是耶穌基督,祂在完成救恩工作之前必須被剪除,也就是被釘十字架而死。這「剪除」不是偶然的事件,而是神救恩計畫中的必要安排。祂被「剪除,一無所 有」,顯明祂在受死時沒有世俗權力或財富的支持,完全為人類的罪付上代價,達成救贖使命

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沖沒: 這裡描述的是一個歷史插入事件,指耶路撒冷和聖殿在公元 70 年被羅馬軍隊毀滅。雖然經文在敘述上出現在第 62 個七之後,但這個毀城事件不屬於第 70 週七年的時間範圍,而是歷史上神審判的應驗。這件事彰顯神對猶太人不信從救恩計畫的審判,同時證明先知預言的確應驗。雖然城與殿被毀,但這事件並不破壞神在基督裡的救恩計畫 ; 反而使基督完成的救恩更加彰顯神的主權與信實。

 值得注意的是,這句經文的主詞是「民」,不是「王」。因此,把「王的民」硬解成 「王」,再延伸成敵基督,是跳脫文法的解釋方式,沒有經文依據。這裡指的歷史事件,是主後 70 年羅馬軍隊攻陷耶路撒冷、毀壞聖殿,彰顯神對猶太人不信從救恩計畫的審判,而不是將來末世的敵基督。

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 這裡指出耶路撒冷與聖所會進入長期的動盪之中,這不是偶然,而是因人悖逆所帶來的必然後果,是神所定下的審判。人的罪使城市荒涼,但神卻在歷史中彰顯祂的主權,使一切按祂的旨意成就。

 歷史上,這段預言也多次被印證 : 主後70年羅馬軍隊毀滅聖殿 ; 主後 135 年耶路撒冷再次被羅馬摧毀 ; 中世紀十字軍東征爭奪聖地 ; 直到今日猶太人與阿拉伯世界的緊張關係。這些事件都反映出這地區長期的爭戰與不安。

 然而,最重要的不是戰爭,而是救恩已在基督裡成就 : 雖然荒涼與戰爭會持續,人類罪性的結果也會顯明,但神的救贖計畫已在基督裡完成。祂將帶來真正的平安與公義,並在祂再來時使萬事更新,成就神永恆的旨意。

9 : 27「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 ; 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

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

這裡的「他」是誰 ?

 首先,我們必須先釐清 27 節的「他」是誰 ? 在 26 節前半段主要人物是「受膏者」(彌賽亞)接著 26 節後半才提到「一王的民」要來毀滅聖城與聖所,但請注意 : 這一段是一個插入性的補充說明,並非主線所描述的主要人物。在希伯來文的敘事中,代名詞通常會延續主線最近出現的主角,而不是插入性描述中的人物。
 因此,27 節的「他」並不是插入性敘述中的「一王的民」,而是 26 節前半段所提到的受膏者 彌賽亞基督焦點仍在祂完成救恩的事工,而不是歷史事件或末世的敵基督。

 既然「他」指的是彌賽亞,這裡所說的盟約就是基督所建立的新約。祂透過親身的事工、教導與十字架上的救贖,把這新約堅定在百姓身上。

最後一個七年內 (公元 27 - 34) : 福音集中在猶太人

 最後一個七年可以從基督開始公開事工算起,基督公開事工的前三年半,祂親自向以色列人傳道 ; 後三年半則透過門徒繼續宣講救恩。耶穌曾囑咐門徒 :「不要走外邦人的路,也不要進撒瑪利亞人的城,要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10 : 5 – 8)。升天前,祂又指示門徒等候聖靈降臨,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見證 (1 : 4 – 8),顯示神的福音最初仍以猶太人為核心。

最後一個七年之後 (34 年之後) : 福音擴展到外邦世界

 福音在這段期間主要集中在猶太民族。直到最後一個七年的結束 (約公元 34 ) 司提反殉道之後,教會遭受逼迫,信徒四散,各地開始聽見福音。腓利往撒馬利亞、彼得往各處傳道、保羅更蒙召成為外邦人的使徒。從此,福音正式從猶太人轉向外邦世界。

 上帝在這過程中揀選信徒成為屬靈的以色列人,組成屬天的選民國度。這些信徒將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分享神所應許的祝福 (8 : 10 – 12)

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 這裡的「一七之半」指的是在前面六十九個七之後,進入最後那一個七 (第七十個七) 的中間點,也就是大約三年半的位置。這正好對應到基督公開事工約三年半之後祂被釘十字架的時間點。

 根據前文推算,基督受洗大約在公元 27 年秋天,祂的公開事工歷時約三年半,因此被釘十字架的時間落在公元31年春天。這個時間與「一七之半」,也就是七十個七的最後一個七的中間點,完全吻合。

 當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完成贖罪大功時,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象徵聖殿中的獻祭和供獻從此屬靈上不再有效 (27 : 50 – 51),即「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這並不表示歷史上立刻停止獻祭,而是從那一刻起,舊約的獻祭失去了功效,因為所指向的真實「羔羊」已經獻上。

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 這句話不是指敵基督,而是指神的審判將臨到猶太人所倚靠的聖殿體系。歷史上,主後70年羅馬軍隊迅速 (如飛) 進入耶路撒冷,帶來荒涼與毀壞,正應驗了這段預言。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 : 這裡描述的毀壞發生的時間,並不是落在第七十個七的最後一個七的期間內,而是在那七年期之外的歷史事件。換言之,第七十個七主要描述基督受膏、被剪除、福音傳給猶太人的時間,而「如飛而來的毀壞」則是指在那之後,神對猶太人聖殿體系施行的審 判,這個事件在歷史上已經應驗 (公元 70 年羅馬軍隊攻入耶路撒冷)

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 這裡描述的是 : 上帝的忿怒最後也會臨到這毀壞聖城的帝國本身 (羅馬)。羅馬雖曾一時強盛,但它的興衰、滅亡也都在神的掌權之下。經文強調神的主權與審判 : 任何看似強大的帝國,最終都無法逃過神所定的結局。

時間順序與插入事件說明: 七十個七主要描述基督受膏、被剪除,救恩完成,以及福音向猶太人與外邦人傳開的歷程;「一七之半」對應基督釘十字架的時間點,歷史事件公元 70 年羅馬毀壞耶路撒冷則為插入事件,發生在第七十個七之外。同時,經文也強調羅馬帝國最終的興衰與滅亡皆在神的掌管之下,應驗了祂對聖城與列國的審判。

結語七十個七的應驗 : 從基督到救恩的完成

 綜合整段七十個七的預言,我們看見整個救恩歷史不是零散的事件,而是神在時間中早已 「定了」的完整計畫。從預言開始的時刻,到彌賽亞的降臨、受死、復活,以及獻祭制度的止息,一直到主後 70 年聖城與聖所的毀滅,這一切都精準按著神所設定的時序,連貫地被成全。

 受膏者就是基督 ; 祂在一七之半為世人的罪被剪除,使贖罪、除惡、止息罪孽得以完成。歷史中毀滅聖城的「那一王的民」正是羅馬軍隊,由提多所率領,成就了預言中所說的審判。而這場審判並不是第七十個七的一部分,而是成為救恩計畫之後的歷史插入,見證神對列國與祂選民的主權。

 因此,七十個七並沒有中途停頓,也不存在一個未被說明的「空白期」。神既已定了 490年,就不可能被打斷;祂的計畫也不會因人的不信而延後。七十個七,是神為以色列與耶路撒冷所設定、並已完成的救恩歷史藍圖。這預言的焦點不在未來末日的大災難,也不是指敵基督的出現,而是圍繞基督第一次降臨、救恩成就,以及祂對祂子民的審判與憐憫。

 最終,這段預言把我們帶回到那位真正的主角 - 耶穌基督。祂是至聖者,是被膏者,是歷史的中心,也是七十個七真正的完成者。凡信靠祂的人,得著赦罪、稱義、成聖,並進入神所預備的永義之中。這是七十個七最終的目的,也是神在歷史中啟示給祂子民最寶貴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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