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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5日 星期五

讀經隨筆 – 猶大書 1 : 1 – 7

  經文注釋 – 猶大書 1 : 1 – 7

猶 1 : 1 - 2耶穌基督的僕人,雅各的弟兄猶大,寫信給那被召、在父神裏蒙愛、為耶穌基督保守的人。願憐恤、平安、慈愛多多的加給你們。

 本書作者自稱「耶穌基督的僕人,雅各的弟兄猶大」。在新約聖經中,本書之外記載名叫猶大的至少有六位 :

 賣主的加略人猶大

<經文> 馬太福音10 : 4

奮銳黨的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主耶穌的肉身弟兄猶大

<經文> 馬太福音太13 : 55

這不是木匠的兒子嗎 ? 他母親不是叫馬利亞嗎 ? 他弟兄們不是叫雅各、約西、 西門、猶大嗎 ?

 雅各的兒子猶大

<經文> 路加福音 6 : 16

雅各的兒子 (或譯兄弟) 猶大,和賣主的加略人猶大。

 加利利的猶大

<經文> 使徒行傳 5 : 37

此後,報名上冊的時候,又有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引誘些百姓跟從他 ; 他也滅亡,附從他的人也都四散了。

 掃羅得救後接待他的大馬色人猶大

<經文> 使徒行傳 9 : 11

主對他說 :「起來 ! 往直街去,在猶大的家裏,訪問一個大數人,名叫掃羅。他正禱告

 稱呼巴撒巴的猶大

<經文> 使徒行傳15 : 22

那時,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從他們中間揀選人,差他們和保羅、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 ; 所揀選的就是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這兩個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領的。」

 上述六位猶大,僅主耶穌的肉身弟兄猶大符合本書作者自稱「雅各的弟兄猶大」的條件,因為主耶穌的弟兄當中也有一位名叫雅各 (13 : 55),他就是《雅各書》的作者,又被稱為「教會的柱石」(2 : 9)

 雖然另一位雅各的兒子猶大 (路 6 : 16),和合本小字註明 :「兒子或作兄弟」(徒 1 : 13),但他是十二使徒之一,而本書 17 節說 :「你們要記念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使徒從前所說的話。」這表示本書作者自己並不在使徒之列。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本書的作者猶大就是主耶穌的肉身弟兄猶大,他也是雅各的弟兄。

「寫信給那被召」:「被召」指我們的得救,並不是出於我們自己的主動,乃是出於神的呼召 (加 1 : 15),被聖靈感動,我們才會有可能相信主。神呼召我們,為要把我們從世人中分別出來歸祂為聖 (彼前 2 : 9),所以下一句的「蒙愛」,另有古卷作「蒙分別為聖」,凡被神呼召的人,就被神放在客觀成聖的地位上「蒙召作聖徒」(林前 1 : 2)

猶 1 : 3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

   我們所竭力爭辯的,就是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一次」是完備的、不可加增的,也不可減少。請注意 ! 此節並不是說 :「從前交付」,這表示以後還有新的教義內容,而是說 :從前一次交付」,意指教義的內容是完整的,不可以再加上任何內容。也就是說「所有新的都不是真的,所有真的都不是新的。」

  換句話說,除了聖經以外,再沒有更多的新真理或新啟示,因為構成真道的所有真理,已經一次過交付給了教會。如有別的啟示自稱是神的啟示,那是假的。

  因此,如有任何人聲稱,他擁有超越聖經內容的啟示,或其他的教派領聲稱他們的經書與聖經具有同等的權威,我們當拒絕接受。因為真道已經交付我們,我們不用尋求聆聽任何額外的。

猶 1 : 4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 我們 (或譯和我們) 主耶穌基督。

「因為」這個詞,帶出猶大寫這信的原因。

「有些人」指假教師,即異端假教師 ;「偷著進來」在原文意指秘密地溜進來,或披著偽裝外衣偷偷地進來,沒有引起一般人的注意。

「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這是指舊約聖經對那些不敬虔之人的斥責,這裡明確說明離經背道的人要受刑罰是一件事實,是一早已經註定的,任何人如果決意離棄基督的信仰,都要面對刑罰。

「是不虔誠的」,這是指不敬畏神,不信靠神,不怕神 !

「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這是指有些偷著潛入教會中不敬虔的人,認為人既蒙神恩得救,就有犯罪的自由,因為有恩典的神會赦免他們。可猶大指出 : 將神的恩典當作放縱 情欲的機會,必難逃神的刑罰。

「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這裡「獨一的主宰」指掌管宇宙萬有的真神 「我們主耶穌基督」指道成肉身的神子 ; 全句並非指兩位,因為按希臘文的結構這兩個名字共用一個定冠詞,所以是指同一位,我們所信的耶穌基督乃是真神。這裏針對異端教師承認耶穌的人性,但不承認祂的神性的錯誤,特別強調祂在信徒身上掌管的權能。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猶大寫信鼓勵信徒竭力持守真道。

猶 1 : 5從前主救了祂的百姓出埃及地,後來就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這一切的事,你們雖然都知道,我卻仍要提醒你們。

「從前」指舊約時代 ;」指耶和華神 ;「祂的百姓」指以色列民 ;「出埃及地」指從為奴的埃及地被帶領出來。「後來」指來到第二個地方,即指在巴蘭曠野的加低斯 (民 13 : 16 / 26 ) ;「那些不信的」指那些發怨言、不信神能使他們勝過迦南人。「這一切的事」指以色列人從前所經歷的事。「你們雖然都知道」指凡是讀過舊約聖經的基督徒,都耳熟能詳。「我卻仍要提醒你們」,這裡的「提醒」是因為我們時常忘記。

  這節經文所說的,特別是指他們到了加底斯時,因為聽信了探子的話,大發怨言,甚至要將摩西打死,返回埃及,後來神大大發怒,不許他們進入迦南,罰他們在曠野漂流四十年,直到那一代二十歲以外的人倒斃曠野為止 (民 14 : 1 - 38)

  按着希伯來書 3 : 9 - 19 節的記載,以色列人所以倒斃曠野,實在不單是因為那一次的不信和大發怨言,而是在他們整整四十年當中,都充滿了試探、不信和怨言。

猶 1 : 6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裏,等候大日的審判。

「又有」本節提出第二個不虔敬的事例,是有關天上的天使的 ;「本位」這字不但是指天使的職位,也是神派定他們,按照祂的主權行動範圍。這「不守本位」,意思就是越過神所給他們的範圍。

「離開自己住處」,並非指他們從原來的住處被驅逐,離開天上神的所在 ; 而是指他們自己因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行動,這兩句話就會使人獲得一種觀念,是神曾分派不同的責任、權柄和崗位給天使們。

  墮落的天使不守他們原有的尊榮和地位,反倒離棄了自己的在天上的住處,在挪亞的時候到地上來與人的女兒行淫。

  神造的萬物各有它存在的本性,不同的分類。這些墮落的天使破壞了神各從其類。「本位」一辭,在英文達祕譯本中譯作 “ original state ”,所以意思不只是本來的「位」,並且是本來的「情形」。天使本來的情形是不嫁不娶的定規 (太 22 : 30),說他不守本位,就是因著嫁娶,娶了人美貌的女子為妻 (創 6 : 2)

  這些天使現在怎樣呢 ?「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裏,等候大日的審判。」那麼這裡的天使應當不是那三分之一叛離的天使以內 (12 : 4),故有兩類不同的墮落天使

 路西弗 Lucifer 的墮落14 : 12),有三分之一的天使跟從他。

 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彼得也提到牠們 (彼後 2 : 4)。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但路西弗和跟從牠的成群使者沒有被捆綁起來。

「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裏」,這裡的「他們」就是指此節的墮落的天使們,而不是指所有跟從撒但背叛的天使,因為今天在天空仍有屬靈氣的惡魔 (弗 6 : 12)

「永遠拘留在黑暗裏」,這裡的「永遠拘留」不是指永遠拘留在黑暗裏,而是指被拘留到審判之日,接受永遠的判定 ;「黑暗裏」此處的所在與彼得後書 2 : 4「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是指同一個地方所在。

 彼得後書 2 : 4 節的「地獄」,希臘原文為 “ Tartarus ”「他他拉」,意即「極深之坑」。神把犯罪的天使丟在其中,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所以,他他拉乃是犯罪的天使被監禁的地 方。因此,他他拉不是指地獄。

 聖經所用「地獄」一詞,原文 “ Gehenna ” (太 5 : 22) (太 10 : 28) (可 9 : 43) (路 12 : 5(雅 3 : 6)。原為耶路撒冷城之南的一處深谷地名,又叫「欣嫩子谷」(書 18 : 16)該處為猶太人焚燒死獸、死屍和一切廢物之處,所以該處大火日夜不熄,成為不滅之火的地方。

 因此,聖經乃以「欣嫩子谷」之名來形容將來地獄的刑罰,乃是不滅之火的刑罰。這也是啟示錄所說的「火湖」。這火湖原是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的刑罰 (太 25 : 41(啟 20 : 10)。但這火湖也是罪人最終的的歸宿 (太 25 : 46) (啟 19 : 20) (啟 20 : 15)

「等候大日的審判」:「大日的審判」很可能是指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 (啟 20 : 10 – 12)經過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之後,死亡和陰間就被扔在火湖裏 (啟 20 : 14) ; 這火湖,也就是地獄,就是第二次的死。所以,在這裡我們可以得知,犯罪的天使尚未經過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故被監禁的地方當不是在地獄。

猶 1 : 7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

  在此猶大另舉出所多瑪和蛾摩拉被毀滅的事為例。這裡的「照他們」就是指照 6 節所說的墮落的天使。本節呂振中譯本作 :「又如所多瑪蛾摩拉以及周圍城市的人,照這些天使的樣子一味行淫,隨從逆性的肉慾,怎樣受着永世之火的處罰,擺在前頭做後人的鑑戒。」以及現代中文譯本作 :還有住在所多瑪、蛾摩拉,和附近城市的人民,像那些天使一樣,他們行為淫亂,放縱反自然的性慾,因此受那永不熄滅之火的懲罰。這事可作為人人的鑑戒。」皆作「墮落的天使」解釋。

  什麼是「逆性的情慾」?  按希臘原文作相異的肉體“ different flesh ”。恢復本譯本亦是如此譯法 :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的樣子一味的行淫,隨從相異的肉體,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

  這裡就證明第6節的天使就是創 6 : 2 所說神的兒子們,因為舊約聖經裏的「眾子」指「天使」,在約伯記的幾段記述中明顯有此含意 (伯 1 : 6 ; 2 : 1 ; 38 : 7)他們藉著人體娶人為 妻,與相異的 (和天使不同之人) 的肉體行淫亂。

  而這些所多瑪,蛾摩拉城裏的人,他們這樣與相異的肉體行淫,乃是照著前節所說那些天使的樣子而行,他們的罪也就如同墮落的天使一樣,就受了永火的刑罰。這在創世記 19 章可以知道,有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城,進了羅得的家,不久全城的人就圍住羅得的房子,要他把這兩個人交出來,任他們所為,羅得雖然勸他們不要作這惡事,並說把他的兩個女兒交給他 們,但他們仍執意要對這二人行逆性的情慾,可見當時的人淫亂風氣多麼厲害。神因此以火把他們毀滅。

  在這一段的經文裡,猶大書作者要我們認清背道者真相,指出他們是一班偷偷混進教會的 人,他們不承認兩件事 :

 藐視神的恩,反以之為放縱情慾的機會 (4 )。  

 不承認獨一的主,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4 )。

   接著,他以舊約三個被神審判的歷史例證,來說明他們悲慘的收場 :

 不信的以色列人被滅絕 (5 )

 不守本位的天使被拘留 (6 )

 行淫的所多瑪、蛾摩拉人被火焚 (7 )

  弟兄姊妹,這不信、這不法、這不潔猶如三面鏡子擺在我們的面前。前車之覆,後車之鑒,我們千萬不要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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