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教室 – 挪亞的兒子含犯的錯誤,為何要咒詛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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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創世記 9 : 18 – 25
「18 出方舟挪亞的兒子就是閃、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親。19 這是挪亞的三個兒子,他們的後裔分散在全地。20 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21 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裏赤著身子。22 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23 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 ; 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24 挪亞醒了 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就說 : 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 挪亞出了方舟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還釀了酒。有一天,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裡赤著身子,被含看見了,就到外面去告訴他兩個兄弟。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 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
★ 挪亞酒醒了之後,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就說 : 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在這裡,我們可能有個疑問,明明是含看見了父親的赤身就出去告訴他的兄弟,為甚麼挪亞不詛咒含,反而去詛咒含的兒子迦南呢 ?
★ 這是舊約中一段很難理解的經文,因為整個事件的記述有很多含糊之處,如果要了解此段經文的原貌,我們必須明白一些希伯來詞是代表某些行為的委婉說辭。今就此經文的不同理解分析如下 :
【含進去觀看了父親的裸體】
★「含看見他的父親赤身」“
saw his father’s nakedness “,按字面理解,就是含進去觀看了父親的裸體。但此說法,並沒有任何聖經、古代以色列或近東文獻印證觀看了父親的裸體是一個禁忌。
★ 另外,此說法也解釋不了為何窺視的是含,被詛咒的卻是迦南,以及解釋不了為何含在事後要告訴他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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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為了奪權而閹割了自己的父親】
★ 此說法解釋了含因著為了要奪權,而成為作這事的動機,這也解釋了他已奪了父親的位份,故之後他去告訴他的兄弟。
★ 關於此說法,在聖經中完全沒有提及閹割族長有奪權的意義。再來,如果挪亞真的被閹割,他另外兩個兒子怎會只是拿件衣服進去蓋著他的身子,還有挪亞被閹割時怎沒能被弄醒呢 ? 故這種說法太奇特了,似乎不合這段聖經故事的主題與文脈。
【含向他父親作出同性戀的舉動】
★ 此觀點認為含趁著父親醉酒時性侵了他,因為 24 節提及「挪亞酒醒以後,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顯然他不只是被動的觀看挪亞的赤身,而是曾對他作了一些行為。
★ 至於為何含要這樣性侵自己的父親 ? 這觀點指出含與父親性交為的是要取代他成為新的一族之主,這也是他之後馬上告訴其他兄弟的原因。
★ 關於此說法,沒有任何聖經或經外文獻支持與族長發生同性性行為或性侵是奪權的意義,也仍然解釋不了為何犯事的是含,但被詛咒的卻是迦南。再來,也無法理解為何他被稱為「小兒子」?
【含與他的母親發生性行為】
★ 有些學者提出,這是隱射含和他母親亂倫的行為,因為「看見赤身」與利未記 18 章所記載的「露出赤身」相同,他們認為這個片語是專指異性的性行為,而不是單單的窺視。這種說法暗示,迦南是含和母親放縱道德的情況下所生的兒子。
★ 然而,此處的「看見赤身」與利未記 18 : 6 – 19 所記載「露出赤身」的動詞用法是不同的。在利未記 18 章中,這裡的「露出」乃是使役動詞,是故意使人露出赤身。而創世記這裡的經文是指「看見赤身」,並沒有使人露出赤身之意。並且若是含作出此種重大不道德之事,摩西五經應會加以記載。
【迦南向他祖父作出同性戀的舉動】
★ 聖經沒有告訴我們迦南受咒詛的原因,但以西結書 18:20 節說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 ; 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 ; 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可見,挪亞詛咒迦南,這裡給我們看見,迦南受咒詛是因自己的罪而不是無辜的。
★ 再來,關於經文提到的「小兒子」是否就是指的是迦南,若是,那麼問題的焦點就更明朗化了。按「小兒子」的原文直譯是「他 的小兒子」,我們一般會直接去理解這個「他」指的就是挪亞,但按照上下文來看,這個「他」其實也可以是指「含」。
★ 另外,我們知道挪亞的小兒子不是含,是雅弗,含是老二。又按希伯來語詞「兒子」也可指「孫兒」。而迦南又是家中排行最末之子
(10 : 6)。
★ 再來,這件事跟迦南有關也是有跡可尋的。首先,在有關挪亞喝醉一事的上文,聖經突然提到「含是迦南的父親」(創 9 : 18) ,而下文記述含怎樣做時又稱他為「迦南的父親含」(創 9 : 22)。故這裡的「小兒子」當是迦南,而不是含。故這也解釋了為什麼這段敍事兩次強調「含是迦南的父親」的原因了 ?
★ 解決了「小兒子」是迦南的問題,接下來,要來探討迦南作了何事以致於受詛咒 ? 聖經雖沒有記載,極有可能是因迦南看見了他祖父的裸體,因而對他祖父做出了某些性變態的行為。
★ 因此合理的推斷是,含看見了自己的小兒子做了某些對祖父不敬的事,以致自己也驚惶失措,卻沒有加以阻止或責罰,反而出去告訴他的兩個兄弟,看看怎樣處理此事。
★ 迦南的變態行徑雖遭到挪亞的詛咒,然而,他的後代也承襲了他的作惡習性。根據聖經的記載,迦南的後裔所佔據的境界包括了「所多瑪、蛾摩拉」(創10 : 19),這兩所城市在性行為的罪行是惡名昭彰的,以致於遭到神用硫磺與火從天上降下來, 把那兩所城市和全平原,並城裏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 (創 10 : 1 - 25)。
文章出處:NFS研究室
回覆刪除洪水退去後,諾亞一家人,離開了方舟,開始在地上生活。
接著有一天,發生了一段插曲。
故事的內容,大致是這樣:
洪水過後,挪亞成為一個農夫,栽種了葡萄園。
有一日,他喝了園中的葡萄酒,於是醉倒了,在帳棚裡赤裸著身子。
這時,挪亞其中一個兒子,含(Ham),看見他父親的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那兩個弟兄。(閃跟雅弗)
閃和雅弗,拿了件衣服,倒退著進去,蓋在挪亞的身上。
他們背著臉,以免看到父親的赤身。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對他所作的事,就說:「迦南當應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注意:迦南,是含的兒子)
又接著說:「耶和華 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Canaan)作閃的奴僕,也作雅弗的奴僕。」
故事結束。
仔細思考,你會發現這個故事,有幾個問題點:
(1)為什麼挪亞要這麼生氣?(只因為裸體被看到,就要詛咒別人?)
(2)挪亞的兒子「含」做錯事,為什麼最後被詛咒的,卻是迦南呢?
(3)為什麼挪亞詛咒完,又接著稱頌耶和華呢?(上帝看到這一幕,難道不會傻眼嗎?)
這個故事,引起了諸多的疑問。
主要的問題,在於:諾亞詛咒了迦南(Canaan)。
但明明是迦南的父親,含(Ham),他犯了錯。
為什麼迦南,要去承擔他父親的罪呢?
「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以西結書 18:20)
《聖經》不是有說過這句話嗎?
為什麼,諾亞不詛咒含,反而去詛咒無辜的迦南呢?
還有一個問題點。
含(Ham),他不小心看到諾亞的裸體,這行為真的有這麼嚴重?(諾亞那個時代,父子難道不能一起洗澡?)
更奇怪的是,他居然還跑去跟另外兩個弟兄說。(只因為看到父親的裸體,有需要這麼小題大作?)
諾亞酒醒後,知道自己的身體被看到了,變得如此發怒,氣到要去詛咒別人。(諾亞的身體,難不成有什麼秘密?)
各位若仔細思考,會發現這個故事,完全不合理。
也代表著,這整個事件,並非如此單純。
我們不禁會想要問:「含(Ham),當時到底對諾亞做了什麼?」
慣用語
每個作家,在寫小說或創作時,會使用個人所熟悉的語言,也會使用自己文化的慣用語。
例如中文的「吃醋」,指的不是真的吃醋。
外國人若不了解,文字背後所要表達的意思,很容易引起誤會。
整本《聖經》的內容,也使用了許多猶太人的慣用語。
雖然文字的形容很特別,但往往造成後人在閱讀上的誤解。
因此不能只照字面上,去理解《聖經》所要表達的內容。
「含看見他父親的赤身」(創世記 9:22)
這裡的「看見赤身」,英文為「saw the nakedness」。
在翻譯上,好像沒什麼問題。
但事實上,「看見別人的赤身」是摩西時代的慣用語。(摩西為《創世紀》的作者)
「看見別人的赤身」,意思等同於「揭露別人的赤身」。(英文為「uncovered the nakedness」或「discovered the nakedness」)
不管是「看見別人的赤身」或「揭露別人的赤身」,在希伯來文的背後,有著特殊的含意。
代表的是:「睡了別人的妻子」。(這是那個時代,很特別的慣用語)
「父親妻子的赤身,你不可揭露(看見),那本是你父親的赤身。」(利未記 18:8 )
「如果有人與父親的妻子同睡,就是揭露(看見)了他父親的赤身。」(利未記 20:11)
從這幾段經文,你可以得知:「揭露(看見)父親的赤身」,等同於「睡了父親的妻子」。
因此,諾亞的兒子,含(Ham),他當時「看見了父親的赤身」,指的就是「他睡了諾亞的妻子」。
這就是為什麼,諾亞會如此生氣,氣到要詛咒迦南的原因。
因為迦南(Canaan),是諾亞的兒子「含」,跟諾亞的妻子,兩人亂倫下的產物。
注意:這裡是說「挪亞的妻子」,而非「含的母親」。
挪亞的妻子,不是那三個兒子的母親嗎?
在《聖經》裡,並沒有明確提到,諾亞的妻子是誰。
但在《雅煞珥書》,就有寫到:諾亞的妻子,名叫拿瑪(Naamah)。
Naamah,這個女人到底是誰呢?
這時《聖經》就有答案了。
「土八該隱的妹妹是 拿瑪。」(創世紀 4:22)
土八該隱(Tubal-cain),是「該隱」的後代;也就是說,他的妹妹,Naamah,也是「該隱」的後代。
我們之前的文章曾提過:《聖經》裡面的族譜,主要都是記錄兒子,很少會去提到女兒。
但經文在這裡,居然特別提到 Naamah 這個女人。
為什麼?
因為《聖經》在跟你暗示啊!(她就是「該隱」的後代!)
諾亞原本的妻子,在洪水來臨前就死了,留下那三個兒子。
諾亞沒有辦法,只好娶 Naamah 來作為妻子。(等一下會說明原因,你會發現,諾亞真的很聰明)
Naamah 的名字,在希伯來文的意思,代表「可愛動人」或「討人喜悅的」。
也就是說,她長的非常好看。
若仔細研究,你會發現,Naamah 居然是許多邪教(包括光明會),他們所崇拜的人物。(畢竟他們之間有血緣關係)
問題來了。
Naamah 為什麼可以進入方舟呢?
答案:因為在洪水來臨之前,Naamah 幫助了諾亞的家人,給他們提供了保護。
諾亞之所以娶 Naamah 為妻,目的是爲了讓「該隱」家族的人,無法殺害諾亞和他剩下的家人。
(要記得,在諾亞的時代,到處都是邪惡)
當洪水來臨時,諾亞為了報答 Naamah,因此讓她可以進入方舟裡避難。
洪水退了之後,諾亞一家出了方舟,在地上展開了新世界的生活。
但諾亞自己知道,他不能與 Naamah 生育,不然巨人的後代,會再度出現。(因為 Naamah 的身上,帶有「該隱」的基因)
時間久了,Naamah 有自己的生理需求,諾亞又不願意和她同房。
於是,Naamah 開始去誘惑,諾亞的那三個兒子。(要記得,Naamah 並不是他們的母親,他們之間沒有血緣關係)
Naamah 知道如何利用身體的姿色,去誘惑男人,因為她本來就是屬於「該隱」家族的人。
(註:《以諾書》有記載,當時人類的女兒,從小就被教導,如何去勾引天使;她們有辦法,把神的守望者(watcher),變成墮落天使)
你可以想像,洪水過後,整個地球上,就只有諾亞一家而已,沒有其他的女性,Naamah 又長的如此漂亮。
諾亞的兒子,含(Ham),受不了 Naamah 的誘惑,於是趁諾亞不注意時(也就是諾亞醉酒、鬆懈無防備時),他鑄下了大錯。
(註:這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些文獻會提到:Naamah 才是含(Ham)的妻子。「把諾亞的妻子,誤植為含的妻子」,這種歷史矛盾,也將得到解釋)
含(Ham)在當時,犯了名義上的「亂倫」。
不只如此,他還跑去跟另外兩個弟兄炫耀。
「就去告訴在外面的兩個弟兄。」(創世紀 9:22)
但諾亞的那兩個兒子,閃和雅弗,並沒有上鉤。
就算 Naamah 故意在他們面前裸體,他們的頭就轉過去。
「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創世紀 9:23)
(註:前一篇 有提到,「父親的赤身」等同於「父親妻子的赤身」)
不只如此,他們還趕緊拿衣服,要 Naamah 穿上。
「二人拿了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的赤身蓋上。」(創世紀 9:23)
直到有一日,諾亞發現,Naamah 居然懷孕了。(她怎麼可能會懷孕?)
一問之下,才知道真相。
這就是為什麼,諾亞會如此火大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