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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7日 星期五

聖經教室 – 娶親的筵席的比喻

  聖經教室 娶親的筵席的比喻
<經文> 馬太福音   22 : 11 – 14  (參太22 : 1 – 14)  
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裏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就對他說 :「朋友,你到這裏來怎麼不穿禮服呢 ?」那人無言可答。 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 :「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 ; 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這比喻分作兩段講述。首段講述王怎樣打發人去請被召的人來赴席,都被拒絕。王大怒而發兵除滅他們。我們要明白,馬太在寫這本福音的時候,約在主後八十至九十年之間,照此看來,這就該是指公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的事了。
第二段講述王既廢棄了先前被請的人,那些預備好的豐富筵席怎麼處理呢 ? 於是對僕人 :「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所以你們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結果就召來了一大批人,善與惡的都一樣的被召。原來給神看為配的以色列人,因為不珍惜自己有配的資格,結果配的資格被取消了。
原來那些不配的外邦人,因為神格外的安排,越過了他們本身的所是,都給邀請來赴席,使原來不配的成為配。這個「不配」與「配」的資格轉換就是恩典。不是根據人的所是,乃是根據神的恩典,這就是外邦人得以先享用天國豐富的根據。
這恩典的資格就是在王的禮服庫裡所取出來的禮服,這禮服不是赴席者自備,而是主人預備的。因為這些人是從岔路口請來的 (9),另外,王責備那人為何不穿禮服時,那人無言可答 (12)。可見不管是甚麼人,善的也好,惡的也好,穿上了禮服就是配。
在賓客中有一個不穿禮服的,他也在享用豐盛的筵席,結果被捆起來,丟在外邊黑暗裡,因為他沒有穿禮服。「禮服」就是配與不配的關鍵。甚麼是「禮服」呢 ?「禮服」就是基督。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有義,人的義在神眼中沒有價值,人不能憑自己的義到神那裡。神就預備基督作我們的義袍,叫我們穿上基督,就可以進到神面前。
在這比喻裏,不是坐席的人算是得救,是有份享受筵席的才算是得救,沒有穿禮服的縱然受請仍會被挑出來。這個比喻顯明了主再來時,會有一次分別的審判,將只有外表沒有真正信仰的人分別出來 (太   13 : 49)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被召的人多」這是指不肯赴席和沒有穿禮服的那人所代表,這些人代表很多人。他們之所以不能被選上,是因為不肯赴席和沒有穿禮服。他都無分於王的筵席或被除滅 (  ),或被丟在黑暗裡 (  13 )
因此,被召」在這比喻中並不代表得救 (參   3 – 4 / 7 - 8 )。在首段的比喻 (1 – 7 ) 是指被邀的猶太人多,但接受邀請的卻不多,而第二段比喻 (8 - 13 ) 是指不靠主的恩典而自以為義的人。這些人雖有機會聽福音,卻無分於神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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