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2016年10月8日 星期六

聖經教室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聖經教室 –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經文> 啟示錄 20 : 11 – 15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 ; 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 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 ; 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 ; 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 ; 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誰是白色大寶座的法官 ?
約翰福音 5 : 22
「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根據約翰 章 22 節,白色大寶座的法官是耶穌基督。父將審判權交給子,是神救恩計劃的一部分,彰顯神的公義與權柄。

誰是白色大寶座的受審者 ?
啟示錄 20 : 12 – 13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 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所有不信主的死人,包括歷代所有未信的人,都將復活並站在寶座前接受審判。
「站」表示他們已經復活,帶著復活的身體來受審。這是第二次的復活,目的在於面對最後的審判 (不是永生)

審判的地點

啟示錄 20 : 11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這個寶座立於空中,因為當時天地從祂面前逃避,再無可見之處,顯示天地消失,只剩下空間。因此,白色大寶座位於空中,是神用來執行末後審判的特別地點。

審判的依據 : 案卷與生命冊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是公正無私的,完全依據記錄,不枉判、不徇私。審判依據包括「案卷」 與「生命冊」:

「案卷」: 記錄每個人一生所作的事,包括言語與行為,作為定罪的憑據。

在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六節,主耶穌說 :「我還告訴你們,人所說的每句閒話,在審判的日 子,都必須供出來。」人平生所講的話自己未必全記得,但神卻一一記錄下來,甚至能逐句 「重播」出來,叫人無可抵賴、無從狡辯。因此,「案卷」就如同完整的記錄檔,把人一生所行所言記錄下來,成為神公義審判的憑據。

啟示錄二十章十二節提到有許多「案卷」,然後又提到一本「生命冊」。惟獨「生命冊」只有 一卷,記錄的是所有因信耶穌而得救之人的名字。凡名字記錄在生命冊上的人,因著基督的救贖,「已經出死入生,不至於定罪」(5 : 24)

因此,白色大寶座的案卷主要記錄那些已經離世、不信神的人的一生言行,作為最後審判的依據。至於信徒,他們的人生雖然清楚地呈現在神面前,卻不會出現在這些案卷裡。信徒已經在基督台前經過審查,接受的是獎賞,而非定罪。因此,白色大寶座的案卷僅針對不信者,對信徒沒有審判作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聖經只提到有一本「生命冊」,卻有許多「案卷」,這顯示大多數人因不信而失喪。凡不悔改、不信主、拒絕救恩的人,不論死在何處,都要被交出來,站在白色大寶座前,因案卷所記的惡行而無可推諉,最終被定罪。

聖經告訴我們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3 : 23) 又說 :「罪的工價乃是 死。」(6 : 23) 因此,無人能靠善行在神面前稱義。那些不信、不悔改的人,最終他們的身體與靈魂都要被扔入火湖 (地獄),這就是第二次的死。

「生命冊」: 記錄所有信靠耶穌得救之人的姓名。凡在生命冊上者,不受審判,已有永生。
根據啟示錄 20 : 11 - 15,白色大寶座審判的重點確實是針對不信的死人。那為什麼還要提到 「生命冊」呢 ? 其實這有幾個重要的原因,可以幫助我們明白神在審判中如何公正地對待每一個人。

1. 彰顯神的公義與透明顯神的公義與透明彰顯神的公義與透明

當生命冊被打開時,可以清楚表明 : 這些被審判的人名字不在生命冊上。換句話說,神不是隨意定罪,而是要讓所有受審的人、以及在場的受造界清楚看到 -- 他們被定罪是因為拒絕了生命,而不是因為神不公平。

2. 強調得救的唯一根基

白色大寶座不是「善惡秤一秤」的審判,因為人的行為 (案卷) 永遠不足以換來永生。最終決定一個人命運的,是名字是否在生命冊上 (即是否屬於基督)。這再次強調 : 得救的唯一根據是「信靠基督」,而不是「善行積累」。

3. 顯明「不信者」與「信徒」的不同

信徒的審判在基督台前 (林後5 : 10 ; 14 : 10),目的是領受獎賞,與得救無關。因為他們的名字已記在生命冊上,所以不需要依生命冊作為審判的依據。

所以,白色大寶座的審判要用生命冊為根據,是為了讓全宇宙都看見,神的審判有絕對的公 義與根據 - - 人被定罪不是因為神不愛,而是因為他們拒絕了生命。

審判的結果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結果顯示,名字在生命冊上的人將得永生,進入神所建立的新天新地。名 字不在生命冊上的人則被扔進火湖,承受第二次死,永遠與神隔絕。死亡與陰間也一同被扔入 火湖,象徵死亡和陰間的最終終結。

整個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結束後,新天新地降臨,神的國度完全建立,萬物進入永恆的秩序與公義之中。

已死者的復活身體
在末日的白色大寶座審判中,所有不信的死人都會復活,站在神面前接受審判。他們也有復活的身體,但這復活的身體是為了接受審判、最終被扔入火湖而預備的。
相對地,已死的信徒也會復活,並得到榮耀的身體。無論是已死的信徒,還是在世上仍存留的信徒,都將得到這榮耀的身體,為進入新天新地、與神永遠同在而預備。

白色大寶座審判的意義與目的

白色大寶座審判的結局是被扔在火湖裡,乃是靈魂與復活的身體被扔在火湖裡 ; 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在此,或許有人要問 : 不是在第一次的死裡 (陰間受苦的地方) 就已審判過了嗎 ? 為 什麼還要有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呢 ?

我們當明白,並非是到白色大寶座審判的那日才審問,這日乃是審判公告日,用來公開那些 在陰間受苦的人,為何要受苦的原因。

因此,不信的人死去之時,他們的歸宿就已經決定了,也就是要進入陰間受苦。並非是到白色大寶座審判的那日才審問,這日乃是審判公告日,用來公開那些在陰間受苦的人,為何要受苦的原因。

另外,活著未信主的人在基督再來時,因不接受救恩,已經面臨神的最終審判。而白色大寶 座審判則主要針對已死的不信者,是最後的公開審判與公告。

白色大寶座審判的完成,也為新天新地的降臨作準備。死亡與陰間也將被扔入火湖,象徵它們的最終終結 (20 : 14)

主再來時的復活與審判順序
當主再來時,已死的信徒將復活,並得到榮耀的身體,為進入新天新地與神永遠同在做準備。

由於審判要先從神的家開始,神會先在信徒中分辨真假信徒。真信徒與已死的信徒將在基督台前,根據他們的忠心的服事和生活見證接受獎賞。

再來,假信徒與未信主的人將直接面臨信仰的審判,因為他們拒絕信仰而不接受救恩,將按照他們的行為與悖逆的心意,接受神公義的審判 ; 最終,他們的結局是永遠的沉淪,被扔入火 湖。

最後就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已死的不信者復活,站在神面前接受最終公開審判。名字不在生命冊上的,將被扔入火湖,承受第二次死。死亡與陰間也將一同被扔入火湖,象徵最終的結局。

通過這個順序,我們可以清楚看到 : 主再來時信徒與不信者的復活、審判以及最終歸宿的流程,使萬物進入神所建立的新天新地,進入永恆的秩序與公義之中。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