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隨筆 – 馬太福音 18 : 5 – 9
【太18 : 5】「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 本節經文承接前文門徒爭論天國中誰為大的問題。主耶穌藉著一個小孩子,指出天國的衡量標準與世俗價值不同,強調謙卑與地位的顛倒。
★「凡為我的名」: 表明接待的動機與根基,是因為屬於耶穌、代表耶穌而行。這不是一般的人際接納,而是以基督的身分與權柄為前提的行動。
★ 「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接待」在原意上包含接納、領受與尊重的意思,不只是外在的款待,而是承認對方在神國中的地位與身分。
★「一個像這小孩子的」不是單指孩童本身,而是指在天國中被視為微小的人。這樣的人缺乏世俗地位與權勢,卻真實屬於主。
★ 主耶穌將接待這樣的人,等同於接待祂自己,顯明祂與屬祂之人之間的代表關係與屬靈聯合。因此,這節經文的本意在於說明,主耶穌把人對屬祂之人的接納,看為對祂本人的接納,揭示天國中身分認定與屬靈關係的真實性。
【太18 : 6】「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 這裡的「信我的一個小子」指的是那些單純、單心信靠耶穌、在信仰上還幼小、尚未成熟的門徒或信徒。耶穌用「小子」強調這些人在屬靈上是脆弱、需要保護的。任何人若因為自己的言行、教導或態度,讓這些人偏離信仰、失去對耶穌的信心,都是極其嚴重的行為。
★「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 耶穌用了一個極端的比喻來形容懲罰的嚴重性。「大磨石」是用來磨穀物的重石,如果掛在頸上沉入水中,人必然死亡。耶穌用這個形象說明,使信徒跌倒的人必受到極嚴厲的審判和懲罰,比喻上是無法逃避、沉重到致命的責任。
★「沉在深海裡」: 深海象徵完全無法逃脫的懲罰,也可以理解為永遠的隔絕或嚴重的審判。耶穌強調,這不僅是臨時的警告,而是一個屬靈上的嚴重後果,提醒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尤其是對那些信心還幼小的弟兄姊妹。
★ 經文的重點在於責任與警告 : 任何人若因為自己的過錯、罪行、錯誤教導、言語或行為,使其他信徒跌倒,不只是普通的罪,而是對神國度裡屬靈生命的傷害。耶穌嚴厲警告,這是無法輕視的責任。
★ 這節經文同時也提醒信徒 : 在信仰生活中要小心自己的言行,不可輕看影響他人的屬靈狀態。保護弱小信徒的信心,是每個跟隨耶穌的人都必須負起的責任。
★ 總結來說,這節經文強調兩件事 :
● 神對那些帶領或影響信徒的人有極高要求
● 任何導致別人跌倒的行為,後果極其嚴重,必須承擔責任
【太18 : 7】「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
; 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
了。」
★「這世界有禍了」: 耶穌開門見山地指出,現今的世界因為罪和人的軟弱而處在混亂與危險之中。「有禍了」表示世界在屬靈上存在極大的危險和破碎,這是現實的屬靈狀況,也是人類墮落後的後果。
★「因為將人絆倒」: 這裡的「絆倒」指的不僅是偶爾的失誤,而是讓別人偏離信仰、跌倒或失去信心。耶穌強調,人的罪惡和錯誤行為常常會影響他人的屬靈生命,使他們遠離神或跌倒。
★「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 耶穌承認,世上總會有人犯錯,或無意中造成別人跌倒。這是世界墮落、人性有限的現實,但這並不是縱容,也不是淡化問題,而是客觀看待現實。
★「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這裡強調責任歸屬。雖然跌倒的事情不可完全避免,但主動或因疏忽導致別人跌倒的人,必須承擔嚴重的屬靈責任。耶穌用「有禍了」來警告,提醒每個人在言行上對他人的信仰負起責任,尤其是那些信心尚幼小的弟兄姊妹。
★ 經文的核心意義 : 世界墮落、跌倒不可避免,但每個人都應對自己可能造成的屬靈傷害保持高度敏感與謹慎。耶穌通過這句話,提醒門徒在教會生活中要保護信心幼小者,同時自我反省,避免成為絆倒人的工具。
【太18 : 8】「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
; 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
★「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 這裡耶穌用了誇張的比喻,說明為了避免屬靈上的跌倒,可以果斷捨棄那些導致罪、絆倒自己信仰的事物。手和腳象徵行動與行為,提醒我們要對自己的言行、習慣甚至環境保持警覺,不可讓它們成為絆跌自己的工具。
★「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 耶穌強調屬靈生命的價值高於肉身或行為的完整性。哪怕失去某些行為或享受,也比因犯罪、跌倒而失去永生要好得多。永火象徵審判與永遠的分離,提醒信徒短暫的捨棄,換取永恆的生命,是完全值得的。
★ 耶穌用極端的比喻提醒信徒,對屬靈生命要有高度警覺和決心。為了不跌倒、保守信心,寧可捨棄一些世上的行為或物質,也不要讓任何絆跌成為永遠失去生命的原因。
【太18 : 9】「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來丟掉
; 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 耶穌用誇張的比喻說明,如果某些事情、習慣、或是眼界、欲望會導致你跌倒或犯罪,就要果斷捨棄它們。眼睛象徵我們所看、所渴望、所注意的事物,提醒信徒要謹慎選擇關注的物件,避免它們成為絆跌自己的工具。
★「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 耶穌強調屬靈生命的價值遠超過肉身或行為的完整性。寧可捨棄某些享受或欲望,也不要因為軟弱、縱容而失去永生。★ 地獄的火象徵審判與永遠的分離,提醒信徒短暫的捨棄,換取永恆生命,是絕對值得的。耶穌用極端的比喻,再次提醒信徒對罪和跌倒的嚴重性要有高度警覺。保護信心和永生的價值,遠比保全眼前的舒適或滿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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