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隨筆 – 瑪拉基書 3 : 10
「萬軍之耶和華說 : 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納、獻與捐的不同】
● 「納」是應盡的本分
★「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從此句經文得知,十分之一的奉獻是「當納」的 ; 如果當納的卻不納,就是虧欠上帝,就是奪取神的供物 (瑪 3 : 8),若奪取神的供物,就必受詛咒。
★ 奉獻本意是甘心樂意的,十分之一嚴格來說不是奉獻,無論你甘心或不甘心。因此,「當納的」表明人在這件事是沒有選擇的,這是一定要的。而當納的十分之一,這裡的十分之一不是上限,而是下限。所以若沒有奉獻上十分之一,在上帝的眼中,這是搶奪上帝的東西。因為該給的沒有給,所以被認為是搶奪。如同「納稅」一樣,「納」是本分,是義務,而且是不可少的。
★ 既是當納的,就是繳納我們該給的,例如,我們賺的錢,有一部份是要繳納所得稅。基本上這一部份並不能算是「我們自己的錢」,而應該說是屬於「國稅局」的錢。因此,當納的十分之一根本不是屬於我們的錢
!
● 「獻」是在「納」之外給「神」的
★「納」是本分。在本分之外,人若有感動,願意甘心樂意額外地「獻上」的就是「獻」。也就是說,信徒在應納十分之一以外,特別奉獻為建堂、宣教、感恩、事工等類的奉獻,都是「獻」,這樣的奉獻聖經一再地強調乃是要出於人的甘心樂意,是沒有勉強的 (出25 : 2)。
● 「捐」是在盡了本分以外的奉獻,而湊款項幫助有困難者的需要
★「捐」是本分之外湊款項幫助「人」的,因為給的對象是「人」所以與「獻」不同,例如為了風災、水災、地震的捐款,要幫助有困難者的需要。「捐」也是要出於甘心,聖經上 說 :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 9 : 7)
★「捐」雖然對象是給人,不是給上帝,但是對人所做的,其實是為上帝作的,因為經上說「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 ; 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13 : 16)
【在新約時代,我們仍需要遵行十分之一奉獻嗎 ?】
★ 關於「十分之一奉獻」這件事,或許有些信徒不以為然,認為這是舊約時代的律法。現在已是新約的恩典時代,不應再拘泥於「十分之一奉獻」的數目,於是就舉出哥林多後書 9 : 7「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 若我們單看本節經文,很容易把「十分之一奉獻」解讀是按各人照隨本心所酌定的奉獻。然而我們若是詳看上文林後8 : 1 – 6節,就可知道那並非指信徒恆常的奉獻,而是為耶路撒冷饑荒而有的特別的慈惠奉獻,也就是上文所提到的「捐」,要幫助有困難者的需要。這樣因特別需要而有的額外奉獻,才是「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否則就不能得神的喜愛。
★ 另外,「十分之一奉獻」在舊約律法頒佈前就已有這種榜樣了。在創世記 14 章 20 節 : 「……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這是聖經裡十一奉獻的開始。
★ 瑪拉基書 3
: 10 這節經文是聖經裡很特別的應許,經文說 : 我們可以試試祂。經上不是記着說
:「不可試探主 –
你的神」嗎 ? (太 4
: 7 ) (申 6
: 16) 這裡的「試試」是出於神主動的應許,鼓勵我們按著神的旨意而行,以此來證明神是否就按著祂所應許的豐盛來供應我們,這是用信心來經歷神的行動。
★ 這不同於以色列人在曠野硬着心惹神發怒的試探神
(來 3
: 7 - 9)。雖然在曠野四十年之久觀看神的作為,仍是硬心不信從神,看神能拿我怎樣 ;
這是試探神。
★ 這裡先知提到十分之一時,是說「當納」的十分之一,既是當納的,就不可能隨本心酌定了。這樣看來,「十分之一奉獻」就好像納稅一樣,因為這是我們成為天國子民應盡的義務。
★「十分之一」不只是舊約的教導,新約也有教導,在馬太福音 23
: 23 中,耶穌譴責法利賽人,因他們雖遵從十一奉獻,卻忽視了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然後他說
:「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可見公義、憐憫、信實是比十分之一更重要,但是十分之一也是不可不行的。
★ 因此,無論貧窮的信徒、富有的信徒,都要實行十一奉獻,這是每位基督徒應盡的本分,這就如同國民對政府完糧納稅一樣。
【十分之一奉獻該放在哪裡 ?】
★ 有關十一奉獻是否只能奉獻給教會,首先,要看如何定義「神的家」。神的家在舊約是指聖殿,聖殿中的祭司以及一切服事的需要,要由神的子民以奉獻來供應。新約中神的家應該是各個地方教會和福音機構整個合起來的普世教會。
★ 然而每一位基督徒必須要有所屬的教會,但不一定參與福音機構的工作。對於我們所屬的教會,我們都當委身在其中,因為是我們屬靈的家、生命更新成長之處。再來,當我們在遇到屬靈上的需要,包含婚姻、家庭、生老病死,都是由教會來關心與遮蓋,福音機構比較難有如此的功能與負擔。
★ 因此,我們理應將當納的奉獻歸到所屬的教會。至於如果有感動要奉獻到福音機構,則可在當納的十一奉獻之外,另外再憑感動奉獻到機構,這樣不只照顧到自己屬靈的家,也幫助到其他外展的福音工作,造就整全的福音需要。
★ 這樣的作法不是沒有的聖經的根據,在申命記 14 : 28 – 29「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裏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這兩節經文已經指出,除了該繳納的十分之一以外,每三年還要再度繳十分之一,為了關心利未人、孤兒、寡婦的需要。
【關於十分之一奉獻該如何計算呢
? 】
★ 講到十分之一奉獻,相信就會有人問 : 那十分之一怎麼算 ? 是淨收入 ? 還是毛收入 ? 一般人當然會採淨收入來奉獻。其實十分之一,只是一個原則,上帝並沒有很嚴格的計算規定。所以,不管是淨收入或是毛收入,都沒有關係,因為十分之一是心態問題。
★ 如果我們很在意十分之一的計算為何 ? 那我們在心態上就是跟神錙銖必較 ! 我們要明白,神不缺錢,金山銀山都是祂的,甚至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屬於上帝的。十一奉獻其實是尊主為大,不是神要我們的錢,而是我們在金錢使用是否願意讓神居首位。
★ 當納的十分之一,換句話說,這是我們的本分,我們應當做的事,不是可以商量要或不要。而且,這裏說是「全然」送入上帝的倉庫。不是刪刪減減,扣扣除除之後再送入。事實上,當我們如此遵行祂的命令,憑信心做出「什一奉獻」的時候,神的應許是驚人的。
★ 祂說,我要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你。可見,神是信實的神,也是慷慨的神,另外,神要的並不是我們的全部,神拿走十分之一,必然還會給予我們更多,遠遠超出這十分之一。既然如此,我們就可以得知,我們是用淨收入或是毛收入的十分之一,能讓神更賜福給我們呢
?
【結語】
★「十分之一奉獻」這是命令,也是應許。因此,當我們覺得自己很窮,甚至窮到沒辦法奉獻時,請記住,我們更是要堅守「十分之一奉獻」,因為這是上帝給我們翻轉的機會。我們若相信萬有都本於祂,也相信祂是信實的神,只要我們在財務上你需要將祂放在首位,憑著信心遵守什一奉獻這條應許,祂會讓我們脫離貧窮的行列。
★ 若不是如此,那我們就真的越來越貧窮,因為我們不信,認定我們會一直窮下去,所以就不願試試,那主當然不會為我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我們,甚至無處可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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