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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6日 星期三

讀經隨筆 – 約翰福音 12 : 25

 讀經隨筆 – 約翰福音 12 : 25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 ; 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此句有四次提到「生命」,前三個生命,原文是 “ psuche ” 指「魂」“ soul ” ,即自我意識包括心思、情感、意志。
 而第四個「生命」,原文是 “zoe ” 指「靈的生命」。約翰福音 10 : 10「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就是用這個字。
 因此,此句的生命,是指基督徒的舊生命與新生命說的,但都不是指肉身的身體。如果指肉身,則「失喪生命」就是指肉身死亡,「恨惡自己生命」就是恨惡自己的身體,「保守生命到永生」就是保守肉身到永生,但這絕不是主耶穌講這些話的本意。另外,苦待身體在克制肉體的私慾也是毫無功效的 (西 2 : 23)。
 清楚了兩種「生命」的分別,那麼本節的意思為,當我們在肉身活著時,我們的行事為人都是以自我為中心,我們的屬靈的生命就萎縮 ; 當我們在肉身活著時,願意把自己交出來,選擇跟隨神的心意、走神的路,我們就能活出新生命的美麗,而這屬靈生命的豐盛榮耀,將保存到永世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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