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隨筆 – 羅馬書 5 : 6 – 11
【羅5 : 6 - 8】「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在特定的時刻為不敬虔之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 ; 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基督在我們軟弱時就為我們死】
★ 這表明神的愛是主動的,不是等我們變好才臨到,而是在我們最無力、最不敬虔的時候就已經顯明。
★ 這提醒我們,不要因自己的軟弱而懷疑神的愛,因為祂早已在我們無力時就愛了我們。
【人間的愛有極限】
★ 為義人死的情況少見,為仁人死也只是偶爾會發生,這凸顯人類愛的有限與稀少。
★ 人的愛往往取決於對方的價值或關係,而神的愛卻完全超越這樣的條件。
【神的愛卻超越一切】
★ 基督在我們作罪人的時候就捨命,這是最強烈的愛的證明,使我們清楚知道神的愛不是基於我們的價值,而是出於祂的恩典。
★ 這愛帶來極大的安慰,因為我們不需要靠表現來換取神的愛,而是單單接受祂的恩典。
【羅5 : 9 - 10】「現在我們既靠着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着他得救,免受上帝的憤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尚且藉着上帝兒子的死得以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 了。」
【因祂的血稱義】
★ 我們因基督在十字架上流出的寶血,我們的罪得以赦免,並因此稱義。這是因為基督替我們承擔了刑罰,把我們的罪擔在自己身上,使神的公義得到滿足。
★ 稱義不是靠我們的行為,而是完全出於神的恩典,是神的主動救恩。這也帶來與神恢復關係的可能,讓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面對祂。
★ 稱義不是靠我們的行為,而是完全出於神的恩典,是神的主動救恩。十字架上流出的寶血彰顯神公義與慈愛相交,也讓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面對祂。
★ 同時,稱義是救恩的開始,標誌著我們從罪的刑罰中被解救出來,走向成聖的生命道路。
【因祂的死得和好】
★ 當我們還是神的仇敵時,就藉著祂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
★ 這說明救恩完全是出於神的主動,是祂先伸出和好的手,不是我們先尋找祂。
【因祂的生得救】
★ 既然因祂的死與神和好,就更要因祂復活的生命而得救。
★ 這裡的「復活的生命」指基督從死裡復活後仍然活著,祂的生命大能不只戰勝死亡,也持續保守我們,使我們的救恩從現在直到永恆完全實現
【羅5 : 11】「不但如此,我們既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和好,也就藉着他以上帝為樂。」
【因基督和好得喜樂】
★ 我們藉著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和好,不再與神為敵,這和好帶來了心安與平安。
★ 和好的結果是我們可以以上帝為樂,心中充滿喜悅與感恩,因為救恩已經確立,神的愛得以完全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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