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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5日 星期一

聖經教室 – 不要自己伸冤,聽憑主怒

聖經教室不要自己伸冤,聽憑主怒
<經文> 羅馬書  12 : 19 (和合本譯本聖經)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經文> 羅馬書  12 : 19 (現代中文譯本聖經)
朋友們,不可為自己復仇,寧可讓上帝的忿怒替你伸冤,因為聖經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經文> 羅馬書  12 : 19 (新國際版本譯本聖經)
Do not take revenge , my friends , but leave room for God's wrath , for it is written : It is mine to avenge ; I will repay , says the Lord .  ….
「不要自己伸冤」的原文應該翻譯成「不可私下為自己復仇」,也就是說不要用自己的手段去復仇,而不是「不要尋求伸冤的機會。」因為自己私自復仇是自己擔任法官、陪審團、行刑者的角色,這樣是不公正的。
怎麼讓上帝處理呢 ? 怎樣才能「聽憑主怒」呢 ? 如何才能符合「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呢 ? 那就是交給政府單位(符合羅馬書  13 章  1 - 7 節的政府)來處理,而不是忍氣吞聲為兇手禱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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