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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4日 星期日

聖經筆記本 – 約翰福音 6 : 53 – 54

 聖經筆記本 – 約翰福音 6 : 53 – 54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這裏吃與喝是一種寓意性的說法,基督原是道成肉身的人子,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靈糧 (6 : 51)。主要都是在強調「吃」主的肉、「喝」主的血就有永恆的生命。
 從 6 :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與  6 : 47「信我的人就有永生。」相對照
來看,「喫他的肉、喝他的血」的意思很明顯就是相信祂。
「吃與喝」代表飲食,也象徵「接受」; 血與肉代表生命。故此,吃主的肉與喝主的血,就是等於相信祂,也就是表示將主的生命接受進來 (1 : 12),成為你生命的一部分,正如吃喝其他食物一樣。
 這一段的教訓,不是論到吃聖餐的意思,因為當時耶穌尚未設立聖餐,但是以後的聖餐也是表明有此同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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