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隨筆 – 啟示錄 12 : 1 - 6
【啟12 : 1】「天上現出大異象來 : 有一個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冠冕。」
★「天上現出大異象來」: 這裡的「異象」不是指地上正在發生的日常事件,而是神刻意在「天上」向約翰顯明的一個屬靈圖像。這提醒讀者,接下來所看見的內容,並不是要按字面去理解,而是透過象徵的方式,揭示神在救贖歷史與屬靈爭戰中的真實狀態。
★「天上」表明這異象的來源與視角是屬神的,而不是從人的角度出發。也就是說,這段經文不是在描述單一歷史人物或某一個事件,而是從神的高度,揭示祂如何看待祂的子民、撒但的作為,以及整個救恩計畫的進程。
★「大異象」則強調這不是一個局部或次要的畫面,而是一個關乎神子民、基督國度與屬靈爭戰核心的關鍵啟示。因此,讀者在理解這段經文時,應當預備好用「整體、象徵、救贖歷史」的角度來閱讀,而不是只停留在表面的畫面描述。
★「有一個婦人」: 啟示錄十二章所描繪的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冠冕,這樣的圖像自然使人聯想到《創世記》三十七章約瑟的夢。夢中日頭、月亮與十一顆星代表以色列全家,顯示這婦人至少是以「以色列群體」為背景,並非單指某一位歷史人物。
★ 有些解經書將這位婦人解釋為馬利亞,因她確實曾生下基督,這樣的理解在某個層面上並非毫無根據。然而,若將整個異象僅限於馬利亞一人,便難以解釋後續經文中所描述的內容,例如:婦人長時間在曠野中被神保護與養活,以及她在歷史進程中持續面對龍的逼迫。這些描述顯然超越了馬利亞個人的生命經歷。
★ 因此,這裡的婦人更合理的理解,是指神在歷世歷代中的子民 — 從舊約的以色列,到新約蒙召的教會,構成一個延續性的群體。她既承載了舊約的應許,也參與了新約的救贖計畫,是神在救贖歷史中所使用的器皿。
★「身披日頭」: 接著,我們來看這個婦人所「身披日頭」的圖像,這更進一步顯示她們在神救贖計畫中的身份與處境。有些解經者將這裡的「日頭」直接解釋為基督,強調婦人與基督之間的關係。然而,從經文的整體象徵結構來看,這樣的理解並非最穩妥的解法。
★ 啟示錄十二章中的日頭、月亮與十二星,明顯呼應《創世記》三十七章約瑟的夢,構成一組完整的象徵圖像,用來描繪神子民整體的身分與位置,而非單獨指向某一位人物。如果把這裡的「日頭」單獨解釋為基督,反而會讓整幅異象的畫面變得不連貫,因為日頭、月亮和十二星是一起出現的圖像,本來就是用來整體說明神子民的身分與處境,而不是分別指向不同的人物。
★ 再者,啟示錄在描述基督時,通常會使用清楚而固定的稱呼,例如羔羊、人子、明亮的晨星等,經文並沒有直接把「日頭」當作基督的專屬象徵,因此在這裡將日頭解釋為基督,並不符合經文本身的表達方式。
★「身披日頭」並不是指婦人本身發出光輝,而是描繪她處在神所照耀、所顯明的狀態之中。就如同人在日光之下無法隱藏自己的位置一樣,這婦人所代表的群體,是在神所安排的時刻,被清楚地顯露出來。
★ 這樣的圖像強調的是身分與處境 — 她之所以被看見、被使用,並非因為自身的能力或榮耀,而是因為神的光照臨到她,使她站在神救贖計畫的中心位置。因此,「身披日頭」所表達的,是神對這群子民的揀選、遮蓋與使用,顯明他們在救贖歷史中的角色,而不是將日頭本身等同於基督。
★「腳踏月亮」: 許多解經者認為,月亮象徵舊約中各種指向基督的預表與律法、儀文。月亮本身不是最終的光源,而是反照並指引人望向真正的光 - 將要來的基督。換句話說,這些舊約的啟示與預表,在救恩完全顯明之前有其功用,它們引導人認識神和祂的救恩。當基督的救恩完全顯明時,這些預表的使命也完成,但它們所見證的真理依然有效,並未被廢除
(加3 : 24 ; 來10 : 1)。
★「頭戴十二星的冠冕」: 婦人頭上的十二顆星,象徵神子民的歷史與延續
:
舊約的以色列十二支派,以及新約的十二使徒和他們所代表的信徒群體。神的應許與恩典,都是藉著這些列祖和使徒所立的約、所見證的信心傳承下來,形成救恩歷史的脈絡。這些祖宗與使徒的信仰和神的應許,就像冠冕一樣,彰顯在婦人的頭上,表明她所代表的群體承接了神的應許與救恩,是神救贖計畫的延續。
【啟12 : 2】「她懷了孕,在生產的艱難中疼痛呼叫。」
★「她懷了孕」:「她」是神全體子民的總合 ;「懷了孕』即指腹中有胎兒,表徵神子民中有一班特別的人,是神的仇敵所特別忌恨的 (參4節) 。
★「生產的艱難」: 象徵這群蒙揀選的信徒在成長過程中會經歷屬靈的挑戰與試煉。這些磨練雖痛苦,但都是神計畫的一部分,幫助他們成熟、成為得勝者。
★「疼痛呼叫」: 婦人的疼痛,反映的是屬靈生命誕生的「過程」,而不是得勝的「結果」。這是指出,屬靈得勝的生命必須經過爭戰、忍耐與付出代價的孕育過程。得勝者雖然是榮耀的結果,但其誕生卻是在逼迫與屬靈爭戰中完成的。
★ 換句話說,男孩子的身分本身是得勝的(結果),而婦人的疼痛則象徵通往這得勝的過程。得勝者的榮耀,並不是在真空中產生,而是在逼迫、試煉、禱告與忍耐中被孕育出來。
★ 之所以是「婦人」承受疼痛,而不是男孩子,是因為教會 / 神的百姓在歷史中承擔了逼迫、屬靈爭戰,以及守望與代禱的責任;而得勝者的出現,正是這一切痛苦所結出的果子。這提醒信徒,屬靈的成熟從來不是輕而易舉,而是在痛苦中被神塑造出來。
【啟12 : 3】「天上又現出異象來 : 有一條大紅龍,七頭十角
; 七頭上戴著七個冠冕。」
★「有一條大紅龍」: 這條龍代表魔鬼和一切邪惡勢力。龍的紅色象徵血腥與破壞的力量,牠在屬靈上象徵仇敵對神子民的強烈敵意與威脅。
★「七頭十角」: 七頭象徵牠的權勢完整,十角象徵統治與勢力的廣泛延伸。雖然數字在啟示文學中有象徵性,但顯示牠是一個有組織、有計畫的強大勢力,企圖破壞神的計畫。
★「七頭上戴著七個冠冕」: 七個冠冕代表作王掌權的榮耀,顯示龍自以為擁有統治權與威嚴。雖然看似權勢高大,但屬靈上這權柄是有限的,終將受到神的限制與審判。
【啟12 : 4】「牠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龍就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等她生產之後,要吞吃她的孩子。」
★「牠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 經文中,龍的尾巴象徵牠施展影響力與權勢的行動方式。尾巴是爬行動物在攻擊與防衛時的重要部位,這裡描寫紅龍以牠的權柄牽引、帶動跟隨牠的勢力一同行動,顯明牠具有相當的影響力與破壞力。
★ 在教會早期的某些解經傳統中,這段經文常被理解為指向撒但過去的墮落。然而,若從《啟示錄》第十二章的上下文來看,這樣的解釋與經文的重心並不完全相符。本段異象的焦點,並非在交代紅龍的歷史來源,而是在凸顯牠當下所擁有的權柄與能力,為牠即將發動的攻擊鋪陳張力,特別是第四節下半部對婦人與其所生之子的威脅。
★「天上星辰」: 星辰象徵跟隨紅龍的勢力或附隨者,牠們在龍的影響與牽引下參與其行動。經文並未進一步說明這些星辰的具體身分,只點出牠們的存在與介入,目的是凸顯紅龍並非單獨行動,而是帶著一股附屬勢力一同發動攻擊。
★「三分之一」: 這個比例表明龍的攻擊與影響有限,僅涉及部分勢力。象徵敵對勢力雖強大,但無法完全掌控,提醒信徒即使面對逼迫,也有神的掌管與限制。
★「摔在地上」: 經文描述星辰被摔下地面,呈現龍破壞的結果與挫敗。從屬靈角度,敵對勢力雖試圖反抗神,但終究受限,無法得勝。對信徒而言,這提醒我們即使面對逼迫或挑戰,神會保護祂的子民,使他們在苦難中仍能堅立。
★「龍就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 象徵魔鬼時刻監視、等候機會攻擊神的子民中最蒙揀選的一群人。這顯示屬靈爭戰的現實 : 仇敵不僅針對大群信徒,也特別針對那些蒙神呼召、承擔重要使命的人。魔鬼的企圖是阻止神的計畫,使得這些蒙揀選的人無法完成神所託付的使命。
★「等她生產之後,要吞吃她的孩子」: 這裡並不是在說每一個屬靈生命成熟的人都必然會被魔鬼吞吃,而是在揭示仇敵一貫的企圖
:
凡是與神計畫密切相關、即將被神使用的人,牠都想要攔阻、破壞。
★ 這裡的「孩子」並非指所有信徒,而是象徵神子民中那一群將承擔屬靈權柄、與神國度計畫有關的人。正因如此,他們在屬靈爭戰中成為仇敵特別針對的對象。
★ 龍等候婦人生產,顯明屬靈爭戰往往發生在神工作即將顯明、果效即將出現的時刻。仇敵的目的不是單純攻擊,而是要使神的旨意無法成就。
★ 然而,這節經文所強調的並非仇敵的成功,而是牠的失敗。龍雖想吞吃孩子,但接下來經文清楚指出,孩子被提到神的寶座那裡,顯明一切仍在神的掌權之中。這段經文提醒讀者 : 屬靈爭戰是真實的,但神的主權更真實。仇敵可以企圖攔阻,卻不能決定結局;真正掌權的,仍然是神自己。
【啟12 : 5】「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 ; 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
★「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 婦人所生的男孩子,象徵神子民中屬靈生命較為剛強、能承擔使命的一群人。這群人是被神預備、塑造的得勝者,並非所有信徒都包括在內。
★ 有些解經書可能將孩子解釋為基督,但如果理解為基督,就會出現一個問題
:
教會 (象徵婦人) 怎麼會生出基督
?
事實上,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而不是基督的母親。因此,孩子不可能是基督本人。
★ 啟示錄 2 : 26 - 27 說 :「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 ; 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這裡所說的權柄,是神應許給那些得勝、持守到底的信徒,而非單指基督本人。這段經文進一步印證了,啟示錄12章中「婦人生的男孩子」象徵的是神子民中得勝的信徒群體,他們將與基督一同承受屬靈的權柄。
★「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 鐵杖象徵權柄與治理。這裡的「轄管」原文帶有牧養之意,顯示這權柄不是出於殘暴統治,而是按神心意施行治理。經文用未來式,指出這權柄並非立刻顯明,而是神為得勝者所預備的應許。聖經中基督曾應許,要把治理列國的權柄賜給那些遵守祂命令到底的聖徒。這說明男孩子的身分,是與基督一同作王、同享權柄的得勝者群體。
★ 所以,用鐵杖轄管萬國,是基督應許要賜給那些得勝者,就是遵守主命令到底的聖徒
(啟2 : 27)。這裡所說的「轄管」與「制服」,並非指地上的政治統治或武力征服,而是指在屬靈層面上,勝過、制伏並瓦解一切抵擋福音的權勢與攔阻。即使在苦難與逼迫之中,聖徒仍因順服基督所託付「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的大使命,而得著屬天的權柄,使黑暗權勢無法攔阻福音的擴展。這樣的應許,早已在教會歷史中不斷顯明,並且也將持續應驗在歷世歷代忠心遵行主旨意、傳揚福音的聖徒身上。
★「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 這裡的「被提到神寶座」象徵神對得勝信徒的保守與權柄賜予,而非單純的地理位置或物理行動。孩子代表蒙神揀選、得勝的信徒群體,他們雖然在地上經歷逼迫與屬靈爭戰,但神親自保守他們,使他們得以完全脫離仇敵的控制,並與基督一同分享屬天的權柄 (啟2 : 26 - 27)。
★ 這個象徵告訴我們整個過程不由撒旦決定,神才是掌管歷史和屬靈爭戰的主。孩子被帶到寶座旁,也象徵他們得著屬天的權柄,能勝過敵對勢力,並在屬靈範圍中參與治理、保護神的子民,同時也強調神的保護是全然的,得勝者的最終命運不受敵人威脅,而是在神的手中安全、被使用。
【啟12 : 6】「婦人就逃到曠野,在那裡有神給她預備的地方,使她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
★「婦人就逃到曠野,在那裡有神給她預備的地方」: 婦人逃到曠野不是因為害怕龍的逼迫和苦難,乃是神在曠野為她預備了一個地方,並且要供養她三年六個月。這顯明,進入曠野不是出於人的逃避,而是出於神的帶領與安排。
★ 基督的教會在地上傳福音、拯救靈魂,也從來不是永遠固定在一個地方。主耶穌自己在地上傳福音時,是走遍各城各鄉
;《使徒行傳》也給我們看見同樣的情形。當耶路撒冷大遭逼迫時,門徒就分散到各地去傳道
(徒8 : 1 - 4)。
★ 不論是在撒馬利亞、往迦薩路的曠野、亞鎖都、該撒利亞、大馬色的路上、居比路、加拉太,直到羅馬全境,甚至今日在全世界各城市、各鄉村、各海島,往往都是因為一個地方受逼迫,神就為願意順服大使命的門徒開了新的門,使他們能在不同之處繼續傳揚福音,直到萬國萬民。
★「使她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 一千二百六十天,就是四十二個月,或三年半,代表一段有限、不完整、尚未達到最終目的的時間。這意指教會雖然在地上遭受苦難,卻因有基督的養活與眷顧,撒但終究不能達到牠要徹底破壞的目的。
★ 一千二百六十天這段象徵時間與外邦人踐踏聖城的四十二個月 (啟11 : 2)、兩個見證人傳道的一千二百六十天 (啟11 : 3)、以及以色列人在曠野安營四十二次 (民33 : 5 – 49) 相互呼應。此外,以利亞時代三年半的大饑荒中,神也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了七千人,未曾向巴力屈膝 (王上19 : 18)。這些歷史例子顯示,神總是為祂的子民保留一條蒙保守的道路。
★ 無論實際時間長短,「一千二百六十天」都是象徵教會蒙神保守的時期,同時也是信徒為主作見證、持守信心的時期。這提醒我們,即使在逼迫與苦難中,神的供應與保護仍在,祂的計畫不會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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