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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日 星期三

聖經小品 – 復活與權柄

聖經小品 復活與權柄
<經文> 使徒行傳 2 : 32 – 33
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或譯:他既高舉在神的右邊),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
耶穌的復活之前有受死,復活之後有升天。升天之後被神的右手高舉。因此,我們若要被神高舉,我們必須受苦、要背十字架。不經過十字架,不能復活,沒有復活,就不能被接升天,沒有升天,就沒有被高舉。被神高舉,才擁有屬靈的真權
民數記17章記載說 : 亞倫的杖(亞倫是大祭司),和其他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的杖,一起放在法櫃裡面,等到第二天拿出來,只有亞倫的杖發芽了,生了花苞,結出熟杏來。這個杖代表什麼意思呢 ? 杖代表權柄,杖發芽代表復活的經歷,一根木頭從樹上砍下來做成杖,它豈不是己經死了嗎 ? 死了怎麼會開花結果呢 ? 這叫做復活。因此,沒有復活,就沒有權柄。
一個有復活經歷的人,必是一個有順服生命的人,也是忠心服侍的人。因此,權柄的根基不是以階級、地位、身分或頭銜,作為屬靈權柄的根據。我們當明白,神立摩西為以色列人的領袖,不是因為他是摩西而有權柄,他合一合法的權柄乃是正確說出神吩咐所說的話,不然他怎麼進不去迦南地呢 (民  20 : 8 / 11 – 12) ? 另外,保羅就不會告訴提摩太說 : 「你當竭力,在神的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 2 : 15) 保羅只要對他說 :「記住,你是牧師 !」即可。還有,當門徒爭將來在耶穌得國時能坐在主的左右邊時,耶穌是怎教導他的門徒的呢 ? 祂說 :「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20 : 25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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