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隨筆 – 馬太福音 12 : 36 - 37
【太12 : 36】「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
★「我又告訴你們」這一句顯示主耶穌的話並不是一個全新的主題,而是緊接著上文而來的延伸說明。在上文中,主耶穌正在責備法利賽人,指出他們明明看見聖靈的工作,卻硬心說成是靠鬼王趕鬼,暴露出他們內心真正的光景。因此,這裡所談論的「話語」,不是隨意的言談,而是從人內心流露出來、帶有屬靈立場與責任的話。
★「凡人所說的閒話」這裡的「閒話」按原文意思不是單指隨口聊天或生活中的無心之語,而是指沒有功用、不結果子、徒然的話。重點不在於說話時有沒有惡意,而在於這些話在神的真理與旨意上是否具有價值、是否對齊神。
★ 因此,這裡的「閒話」不是指日常的輕鬆聊天、說笑或一般閒談,而是指在屬靈層面上空轉、無果、與神無關的言語。這樣的話語,看似平常,卻在神的眼中並非中立,也不是毫無影響。
★ 從上下文背景來看 (太12 : 22 - 37),主耶穌是在回應法利賽人將聖靈的工作說成是鬼王的作為。他們以為只是說了一句話、表達一個看法,卻不認為自己需要承擔屬靈上的責任。
★ 主耶穌指出,人以為「沒什麼」的話,其實早已表明了他對神、對真理、對聖靈工作的立場。言語不是單純的聲音,而是內心態度的出口,因此人在神面前必須為自己所說的話負責。
★ 所以,這裡的「閒話」不是單純的無心之語,而是指沒有屬神根據、出於錯誤立場、扭曲真理、甚至抵擋神作為的言語。這樣的話語,也正是主耶穌所提醒,人不可輕忽的屬靈問題。
★「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這裡的「審判的日子」,這裡的「審判的日子」,是指主再來時,神對人生命所作的最終審判與評估。在那一日,人過去所說的一切話,都要在神面前被顯明,沒有一句可以被忽略、被視為無關緊要。這不是指神在翻舊帳,而是指出話語本身就已經成為人生命狀態的見證。
★ 人的言語不是偶然的發聲,而是從內心發出,反映人對神、對真理、對屬靈事實的真實態度。因此,話語在審判中被提起,是因為它早已說明了人是怎樣的一個人。
【太12 : 37】「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 ;
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因為」表明本節是承接前一節的說明,解釋為何人在審判的日子所說的話都要供出來,原因就在於話語具有判斷性的意義。
★「要憑你的話」指出人在神面前受審時,話語會成為重要的依據之一,因為話語能顯明人內心真正的光景與立場。
★ 這裡的「定你為義」,並不是指人靠說對話就得著稱義,而是說話語會顯明一個人是否真實站在神的真理之中。對信的人來說,這不是得救的根據,而是顯明信心是否真實、生命是否與所信的相符。人所說的話,會顯出他是否尊重神、順服真理、承認神的作為。
★「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同樣地,這裡的「定你有罪」,不是指一句話就使人失去救恩,而是指出話語會暴露人內心對神的真實立場。對不信的人而言,這些話顯明他們拒絕真理、抵擋神。
【總結–信心與言語的連絡】
★ 這一節經文對信徒而言,其實格外需要重視。對不信的人來說,由於他們不信基督,他們的話語就自然顯示出不信的本質,結局也很明確,就是沉淪與滅亡。但對信徒而言,主耶穌這段話乃是提醒我們要檢視自己心裡的信心是否真實,因為信心會反映在我們的言語上。
★ 主耶穌指出,人所說的話,並非偶然,而是從心裡發出。話語因此成為一面鏡子,顯出人內在真正的信念、價值與立場。
★ 這裡所要指出的不是「人因為說對話就被稱義」,而是要讓人看見一個原則
:
真實的信心,必然在話語上留下痕跡。一個真正相信神、敬畏神的人,他的話語會隨著生命的成長,逐漸與所信的真理一致,這並不是刻意表現,而是信心自然活出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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