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教室 – 從啟示錄二十章看頭一次復活與第二次的死究竟有什麼含義 ?
■ 聖經教室 – 從啟示錄二十章看頭一次復活與第二次的死究竟有什麼含義 ? < 經文 > 啟示錄 20 : 6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 前言 】 ★ 讀這節經文時,我們常會覺得困惑,因為約翰在這裡只提到了「頭一次復活」與「第二次的死」,卻沒有直接定義它們的具體含義,也沒有直接寫出「第一次的死」或「第二次的復活」這兩個詞。 ★ 其實,如果我們把約翰福音和以弗所書一起連起來看,就能從相關經文理解頭一次復活的屬靈意義。按照本文的解經立場,當我們在世上信主、在基督裡得著新生命時,這就是頭一次復活所指向的屬靈生命;而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人,最後要面對的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 至於「第一次的死」與「第二次的復活」這兩個經文沒有直接使用的名稱,以及它們所涉及的事件,我們也需要結合整本聖經進一步理解。以下我將結合相關經文,整理這些事件的含義與彼此的關係。 【 什麼是「頭一次復活」 ? 】 ★ 啟示錄二十章六節提到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這裡所說的復活,如果我們只看字面,很容易以為是指世界末日人死後的肉體復活。不過,如果我們仔細對齊新約聖經的其他經文,就會發現這裡其實是指信徒在世時的「靈性重生」。 ★ 我們可以從以弗所書的記載看得很清楚,保羅提到我們以前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但上帝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甚至使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保羅在這裡用的是已經發生的屬靈實況,意思是當我們認罪悔改、信主的那一刻,我們原本死掉的靈性就已經活過來了,在地位上已經與基督一同復活,這就是靈性上的復活。 ★ 另外,約翰福音也提供了非常明確的證明,耶穌曾親口說,那聽祂的話、又信差祂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就像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五節所記載的,耶穌特別強調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 因此,把這些經文和啟示錄二十章連起來看,邏輯就非常直接,經文所說的「頭一次復活」指的就是基督徒在世時的靈性重生。我們在信主的那一天,靈性就已經復活,並且在屬靈的地位上,就已經開始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