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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星期三

讀經隨筆 – 約翰福音3 : 22 – 36

  讀經隨筆 – 約翰福音3 : 22 – 36

【約3 : 22這事以後,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在那裡居住施洗。」

這事以後」: 指的是耶穌與尼哥底母的對話結束之後。這句話也代表一個新的場景、新的敘 事段落開始。

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猶太地」指的是耶路撒冷以外的猶太地區鄉間與城鎮。耶穌離開耶路撒冷,和門徒一起前往更廣的地區,是要 開始公開事工的擴展。

在那裡居住施洗」: 事實上主耶穌並不親自施洗,乃是祂的門徒施洗 (4 :2)【約3 : 23「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為那裡水多 ; 眾人都去受洗。」

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 這裡指施洗約翰仍在履行他的職份,繼續呼召人悔改,預備迎接彌賽亞。「哀嫩」地名的意思是「泉源」「湧流」,表示那裡自然水源豐富。約翰和耶穌的事工在同一時期同時進行,並不是競爭,而是神安排的不同角色。

「因為那裡水多」: 表示當時的施洗(浸禮)需要充足的水,證明施洗方式是浸入水中。這也顯示約翰選擇場地是有目的的 : 合適施洗、方便群眾前來。

「眾人都去受洗」: 約翰的施洗仍吸引大量群眾,顯示他的事工有極大的影響力。群眾願意來受洗,說明當時許多人心中渴望悔改與改變。

【約3 : 24 - 25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裡。約翰的門徒,和一個猶太人辯論潔淨的禮。」

「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裡」: 表明這段事件發生在施洗約翰被捕以前。約翰仍在施洗、服 事,耶穌也在施洗 (其實是門徒代為施洗,參 4 : 2),兩個事工同時進行。

「和一個猶太人辯論潔淨的禮」: 「潔淨的禮」指的是猶太人傳統中的各種洗淨規條,包含儀式洗手、洗器皿、洗身體、潔淨禮儀等。他們的辯論可能在於 : 約翰的洗禮與猶太人的傳統潔淨禮有何不同 ? 洗禮的意義是否只是一個外在儀式 ?  耶穌與約翰的洗禮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約3 : 26就來見約翰說 :『拉比,從前同你在約但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現在施洗,眾人都往祂那裡去了。』」

★ 約翰的門徒看到越來越多人跟隨耶穌、到耶穌那裡去受洗,心裡感到不安,就來向約翰反 應。他們提到耶穌就是「你所見證的那位」,但現在大家都去祂那裡了,語氣中帶著擔心、嫉妒或困惑。而這段經文其實為約翰後面強調「祂必興旺,我必衰微」做鋪陳,顯示約翰清楚知道自己的位置與使命。

【約3 : 27約翰說 :『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甚麼。」

★ 約翰強調,人所擁有的一切無論服事的地位、能力、影響力或果效都是神所賜的。既然 是從天上而來,就沒有可誇之處,也沒有嫉妒的理由。有人去跟隨耶穌,是因為那是神的安 排,而不是人的搶奪。约翰以此表明自己的心態:他願意順服神給他的職份,也願意讓耶穌興 旺。

【約3 : 28我曾說,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祂前面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

 約翰不是基督,他清楚自己的身份。他奉差遣在基督前面,使命是作見證。他鼓勵人憑自己 眼見和經歷來作見證,而不是盲目相信他。

【約3 : 29娶新婦的,就是新郎 ; 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 ; 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

 約翰用新郎與伴郎的比喻來形容自己與耶穌的關係 : 新郎是耶穌,伴郎是約翰。約翰說「新 郎有新郎的喜樂,我的喜樂是因聽見新郎的聲音而得滿足」,表示他的喜樂來源是認識並見證基 督。他謙卑承認自己的角色是在基督前面作預備的人,使命是引導人認識耶穌,而不是爭奪榮 耀。

【約3 : 30祂必興旺,我必衰微。」

 約翰承認耶穌的地位必須被高舉,而自己要逐漸退下,彰顯謙卑與順服。「祂必興旺」表示耶 穌的事工、救恩和榮耀是中心,信徒的使命是引導人歸向基督。「我必衰微」不是貶低自己,而 是正確定位自己的角色 : 工具、見證者,而非焦點。

【約3 : 31那從天上來的,勝過一切;從地上來的,都是屬地的,他所看見、所聽見的,也都證明他。」

 耶穌是從天上來的,超越一切屬地的事物與權柄。凡屬地的人或事物,因其有限性,不能與 天上來的耶穌相比。約翰作見證,證明他所看見、所聽見的一切都是關於耶穌的真實。
【約3 : 32祂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只是沒有人領受祂的見證。」

 耶穌將自己所看見、所聽見的完整見證出來,帶來天父的真理。雖然見證清楚而真實,但許 多人卻不領受、不接受

【約3 : 33那領受祂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

「領受祂的見證」: 指接受耶穌所傳的訊息,承認祂確實從天上而來,並且祂的降世是為了完 成神的救恩計畫。

「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 就像在契約上蓋章表示不可更改,對耶穌的見證深信的人,也同 樣以堅定信心確認神的真實,因為耶穌所說的話就是神的話 (參見3 : 34)

【約3 : 34】「神所差來的,就說神的話 ; 因為神賜聖靈給祂,是沒有限量的。」

「神所差來的」: 指的是主耶穌,祂是從神差派而來的救主。

「就說神的話」: 耶穌說的每一句話都代表神的旨意與啟示。

「因為神賜聖靈給祂,是沒有限量的」: 這句話說明耶穌身上擁有完全充足的聖靈能力,祂能完全完成天父的使命,不受限制。

【約3 : 35】「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

  父神愛子耶穌,彰顯完全的親密與認可。
  神將「萬有」交在耶穌手裡,意味著宇宙萬物、救恩計畫、權柄與掌管權都歸祂。

【約3 : 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 ;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信子的人有永生: 相信耶穌的人,因著祂的救恩,生命與神連結,得到永遠的生命。
不信子的人不得永生: 拒絕耶穌的人,失去與神的關係,永生無法臨到他們。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這裡表明拒絕基督的人持續處於神的公義審判之下,警戒人不要輕忽信仰。



 

2025年11月25日 星期二

聖經教室 – 先知勸阻,保羅為什麼堅持 ?

  聖經教室 – 先知勸阻,保羅為什麼堅持 ?

<經文> 使徒行傳 21 : 13

保羅回答 :「你們為甚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 ? 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

經文背景說明

 保羅決定前往耶路撒冷時,一些弟兄聽說後用聖靈勸他不要去 (21 : 4),因為那裡充滿危險。居比路的先知亞迦布甚至用自己的衣服捆住保羅的手腳,預言他將被捆綁交在外邦人手中 (21 : 10 - 11),弟兄們看到後痛哭不已。

 既然先知亞迦布已經藉著聖靈給出明確的啟示,並且弟兄們也極力勸阻,為什麼保羅仍然執意前往耶路撒冷呢 ?

順服神的呼召高於人意

 先知亞迦布藉著聖靈指明保羅將被捆綁交在外邦人手中,這只是神向保羅顯明將要發生的現實情況,並非命令或禁止他前往耶路撒冷。保羅理解這個啟示,只是知道前方的艱難與挑戰, 並不是要他改變決定。

 弟兄們的勸阻出於愛與關心,是人意的表現;而先知藉著聖靈顯明保羅將面臨的情況,只是說明未來的事實,並不是命令他不要前往。保羅清楚這個差別,因此在了解將面臨的危險後,仍憑信心順服神的呼召。

 神早已對保羅有明確的呼召。使徒行傳 9 : 15 - 16 記載,主對亞拿尼亞說 :「這人我所揀選,是要將我的名帶到外邦人、君王並以色列子民面前。」這說明保羅自受呼召起,就被神立定為傳福音的器皿。

 因此,即使弟兄們勸阻保羅不要前往耶路撒冷,先知亞迦布也預告他將被捆綁,保羅仍將神的呼召放在首位。這不是衝動行事,而是基於對神旨意的清楚認識與順服。



 

2025年11月24日 星期一

聖經教室 – 神的預知與預定

  聖經教室 – 神的預知與預定

<經文> 羅馬書8 : 29 - 30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 ; 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了解「知道」的含義

 許多人一看到「神的預知」,會立刻想到 : 神預先知道人將會選擇相信或不相信,因此才來定他生命的道路與結局。然而,這並非聖經原意。要正確理解神的預知,我們必須先了解「知道」的定義。

 在聖經中,「知道」或「認識」並非單純頭腦上的知識或理性認識,而是一種親密愛的關係。 它包含了神對人的愛、眷顧與承認,強調的是關係,而非僅僅的信息或資訊。

舊約中的「知道」經文例子

 為了更清楚理解「認識」的含意,我們先看幾段舊約經文的例子 :

創世記4 : 1

「亞當與妻子同房 (原文直譯是「認識」),生了該隱,又說 :『我得了一個男子,』又生了亞伯。」

 這裡的「認識」原文強調親密關係。亞當透過這種認識,使夏娃屬於自己,建立愛與歸屬的 關係。
 同理,神「知道」人也是建立在愛的關係上,而不是單純觀察行為。

申命記34 : 10
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一位先知像摩西的,他是耶和華面對面所認識的。

 這裡的「面對面所認識」表示 極深的親密、信任、同在與關係 是神對摩西特別的愛與揀選的彰顯。

 神不只是差遣摩西,更是與他同行、說話、啟示祂的心意,使摩西成為祂的朋友。因此,這 裡的「認識」代表一種深度的交往與關係,遠超過頭腦上的知道,乃是愛、揀選與親密互動的 關係性認識。

耶利米書1 : 5
「我尚未將你造在母腹中,就已認識你 ; 你未出母胎,我已將你分別為聖,派你作列國的先知。」

 神的認識早於人的出生,彰顯祂對人的愛與計畫早已確立,這是神主動建立關係的例子。

何西阿13 : 5
我曾在曠野,就是那乾旱之地認識你。

「曠野」象徵極度缺乏、孤單無依的處境,但神選擇在這樣的地方「認識」祂的百姓,表示祂 不離不棄的愛與看顧。
 神的「認識」意味著祂承認這群百姓是屬於祂的,是祂揀選的對象 ; 祂在困境中供應他們、引導他們、扶持他們。

 因此,「認識你」表示一種盟約的愛,強調神主動的臨在與關係,而非對人的資訊或行為的預 先得知。

耶利米書9 : 6
你居住在詭詐的人中 ; 他們因行詭詐,不願意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不願意認識我」表示百姓拒絕神的愛與引導,不願意進入與神的盟約關係 ; 不是「不知道有神」,而是「故意拒絕與神相交」。

 百姓因「行詭詐」而與神疏離,表明罪不是知識的問題,而是「關係的破裂」。他們選擇不 忠、不信、不愛,因此拒絕「認識神」。
 神在此強調 : 祂所要的不是宗教儀式,而是人心真實的歸向。祂所說的「認識我」就是關係、愛、忠誠,而非單純信息或神學上的了解。

📌 小結
 從這些經文可以看到,聖經中「知道」與「認識」通常都帶有關係性與愛的意涵,不是單純 頭腦上的知識或預測行為的結果。這也為理解神的預知提供了重要背景:祂的預知是針對所愛 的人,是在愛與揀選中運行的。

新約中的「知道」經文例子

 延續剛才舊約的例子,新約同樣也多次使用「知道」或「認識」,顯示神與人的親密關係。

馬太福音7 : 23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

 這裡的「不認識」不是神不知道他們是誰,而是「我從來沒有與你們建立過關係」。神的「認 識」永遠指向祂所愛、所悅納、與祂有真實關係的人。
 因此「不認識」=「我不屬你們、你們也不屬我」,揭示救恩完全是關係性的,而非僅靠外在事工或表面宗教行為。

路加福音1 : 34 

「馬利亞對天使說 :『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 ?』」

 馬利亞說 :「我沒有出嫁。」原文直譯是 :「我不認識男人」(I do not know a man)。這裡的「認識」(know) 在聖經語境中是一種委婉語,指的是親密的性關係。因此馬利亞的意思是: 「我還沒有與男人同房」或「我沒有與男人有過親密關係」。

哥林多前書8 : 3 

「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這裡的「知道」不是頭腦知識,而是神承認我們、揀選我們、視我們為屬祂的人。我們能與 神有關係,是因為祂先伸手,而不是我們先靠努力接近祂。

 聖經說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先愛我們。」(約一 4 : 19) 我們能愛神,不是因為我們先決定愛祂,而是因為神先感動、吸引、觸摸我們的心,使我們能回應祂的愛。

 我們對神的愛不是起點,而是回應。我們之所以愛神,是因為祂先認識我們、先揀選我們、先愛我們。因此哥林多前書 8 : 3 的意思是 : 愛神的人,是神先認識的人 ; 神的愛是源頭,我們的愛是回應 ; 神主動建立關係,我們因此能夠愛祂。

加拉太書4 : 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它作奴僕呢 ?

 這裡的「被神所認識」不是指神「知道一個資訊」,而是指神早已以愛揀選、關係臨到祂的 百姓。保羅特別強調 :「你們認識神」這是從人的角度說,但「其實是神認識你們」才是最根本的原因。

約翰福音17 : 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這裡的「認識」並不是指頭腦上的知道,而是指進入一種真實、親密、愛的關係。耶穌在這裡定義了永生 : 永生不是一個長度,而是一個與神有愛與交通的關係。

 因此,「認識神」就是進入神主動啟示與揀選的愛中。神若不先「認識」我們 (先愛、先揀選),人根本不可能認識祂 (約一4 : 10 , 19)

 這節經文進一步證明 :「認識」=愛的關係,而不是單純的資訊或知識。神的「認識」是先愛、先揀選人,使人能回應祂的愛,而非因人的行為或選擇才開始。

📌 小結

 由此可見,神的「知道」是針對人本身,不是針對人的行為或選擇。換言之,神不是因為預 見某人將來會相信而揀選他,而是先愛、先揀選他所愛的人。

神「預知」的對象不是人的行為而是人

★ 當我們明白聖經中的「知道」(或「認識」) 常指的是神與人之間的親密和愛的關係,而不只 是頭腦上的知識時,我們就能更清楚理解新約中的「預知」。在新約裡,「預知」這個詞比 「知道」更明確,它的指向從不是事件,也不是人的行為,而始終是「人」。

★ 神所預知的,是祂所愛、所揀選的人,而不是這些人將來會做什麼、是否會相信或悔改。聖經清楚說明這一點,例如在使徒行傳 2 : 23 :

使徒行傳 2 : 23「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借著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仔細看這節經文,使徒並沒有說神預知釘十字架這件事,而是預知「那位被交出去的人」基督自己。焦點不是事件,而是人。同樣地,這個觀點在羅馬書 8 : 29 - 30 中也可以看出 :

羅馬書 8 : 29 - 30「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在這裡,保羅明確指出「預知」的對象是「人」。神所預知的不是這些人將來會做出什麼選擇,也不是他們會把主權交給神,而是這些人「本身」他們是神所愛、所揀選的人。同樣地,這個重點在羅馬書 11 : 2 中也能看到 :

羅馬書 11 : 2「神並沒有棄絕祂預先所知道的百姓。」

從這節經文可以看出,「預先所知道的」指的是神的百姓,是一群人,而不是他們的行為。 經文強調的是神對祂百姓的愛與信實。

彼得前書 1 : 2「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的人。」

★  同樣地,誰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的人」呢 ? 上一節告訴我們,是分散在各地的信徒 那些寄居在外、散居各處的猶太基督徒。彼得在這裡也同樣強調 : 神預知的是「人」,而不是他們的行動或表現。

神的預旨和定旨
 神的救恩藍圖從哪裡來 ? 在神的永恆計畫中,救恩的藍圖並非隨機,也不是因亞當犯罪後才臨時加上的,而是永恆中按祂旨意所設立的計畫。這個計畫有一個源頭 預旨 (神的預先旨意),即神永恆的總藍圖,是一切救恩行動的起點。它存在於時間之外,包含神對救恩歷史整體的安排與計劃。

 定旨 (神的決定旨意) : 是神將預旨具體顯明、落實在歷史中的細則。定旨是預旨的顯明,透過定旨,神的救恩藍圖得以實際成就,並讓人能理解與回應。

 因此,預旨是根源,定旨是顯明。預旨先於一切計畫,是神在永恆中設立的藍圖 ; 定旨則將這藍圖付諸行動,呈現出具體安排。這樣,預知與預定才能在神的救恩計畫中運作,二者都立基於預旨和定旨,而非人的行為或選擇。

神的預旨 (定旨) 與救恩計劃

神的預旨與定旨 : 救恩計劃的主軸

 聖經清楚教導,神的救恩計劃以祂的旨意為根本。這旨意完全出於神的主權與愛,不是因人的行為、選擇或信心而形成。換句話說,神揀選某些人得救,完全是祂美意的表現,而非人的功德或行為的結果。

 使徒行傳 2 : 23 與羅馬書 8 : 28 - 30 這兩段經文,恰好為我們所論的「神的旨意為救恩主軸」 提供聖經依據與解釋框架。使徒行傳 2 : 23 指出基督被交在人的手中,是「按著神的旨意 — 包括祂永恆的預旨與在歷史中的定旨」而成就,顯示神在救贖歷史中的主動安排。

 同樣地,羅馬書 8 : 28 在論及萬事互相效力的時候,特別說明那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而 8 : 29 - 30 接著以「因為」連接,陳述神在永恆中所設的救恩次序 (預知、預定、呼召、稱義、得榮耀)。這段經文不是把焦點放在人的行為,而是強調救恩整體是建立在神的旨意和計畫之上。

 因此,我們應當把神的預旨 (定旨) 視為救恩的主軸 : 一方面彰顯神的主權與主動 ; 另一方面也確保救恩完全出於神的恩典,而非人所能自取或憑功德獲得。

預知不是基於人的行為
在理解神的預旨之後,我們要注意,神的預知不是基於人的行為。聖經從未教導神因為「預先看見」人將會悔改或相信,所以才揀選他們得救。使徒行傳   2 : 23 清楚指出 : 基督被交出去,是因為 (1) 神的定旨 (2) 神的先見 (預知)這顯示,救恩計畫不是隨事件發生的結果,而是在神永恆的計畫中早已制定完成的內容。神的定旨是救恩計畫的核心,而神的預見則是祂按照這個定旨所看見的安排。

因此,神所「預知」的,不是人的未來行為,而是祂按著自己主權的旨意「所愛、所揀選的 人」。預知描述的是神主動的愛與揀選,而不是祂提前觀看人的回應 ; 它是神永恆救恩計畫中表達出來的內容,而不是獨立於祂旨意之外的因素。

● 神的預定是救恩的實現
 聖經教導,神的預定是祂救恩計畫中的具體安排與實現。預定不是隨機或基於人的行為,而是完全出於神的主權與美意。
 在羅馬書 8 : 29 - 30 中,保羅指出 :「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又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 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的人又召他們來 ; 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 ; 所稱為義的人又賜給他們榮耀。」這段經文清楚顯示,神的預定是救恩得以實現的過程,每一步都在神的主權掌管之下。

 因此,預定與神的預旨緊密相連,是救恩計畫的具體落實。神預定誰得救,是基於祂的愛與旨意,而信心、悔改與效法基督,都是神預知與預定的結果,而非其原因。

神的預知與預定的關係

預知與預定在永恆中同時發生
 羅馬書 8 : 28 - 30 清楚呈現神救恩計劃的步驟。28 節指出「按祂旨意被召」強調神的旨意是整個救恩計劃的主軸 ; 29 - 30 節描述預知、預定、蒙召、稱義、得榮耀的過程,呈現救恩的具體落實。雖然經文表面上似乎有先後順序,但因神超越時間,在永恆中,預知與預定是同時存在、 不可分割的,二者都是神救恩計劃中主權愛的展現。

 神的預知不是「先看人會悔改或相信」,然後才揀選。相反,神的預知是基於祂對人的愛與揀選,是神永恆救恩計畫中表達出來的內容。

 神的預定也是基於這個主權的愛,決定了那些蒙揀選的人將得救。由於預知是神對蒙揀選者的愛的表現,預定是神救恩計劃的執行,因此二者在永恆中同時發生,彼此不可分割。

 例如使徒行傳 13 : 48 中說到 :「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這裡強調預定,但這些「預定的人」本身就是神所愛、所揀選的人,也就是預知的對象。換句話說,預定的人與神的愛的揀選 (預知) 是同一群人,二者不可分割。

 📌 小結

 神的預旨是救恩的主軸,祂的愛與揀選是起點。在神的永恆中,神的預旨、神的預知、神的預定都是同時成立的,沒有先後順序之分。預知與預定都是神主權愛的展現,彼此不可分割, 完全基於神的主權與恩典。雖然我們在有限的理解中可能想把它們分出先後,但在永恆、超越時間的神眼中,它們同時成立,都是神對人的愛與揀選的表現。

蒙神恩典的回應

既然救恩完全是出於神的主權與恩典,那人的信心也必須被理解為神所賜的恩典,而非揀選的原因。神並非因為預知某些人將會相信而揀選他們,因為人的信心本身就是神所賜的恩典 (2 : 8 – 9)。若說神是根據人未來會產生的信心才決定揀選,那麼信心就變成一項人的功德,使人有自誇的餘地,這與聖經清楚教導「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2 : 9) 完全不符。
聖經明確指出 : 信心是神的恩賜,而不是揀選的基礎或條件 (2 : 8 – 9)。信心、悔改、效法基督都是神救恩計劃的結果,而非人的功德或原因。人得救完全是出於神的主權恩典,人的回應只是神救恩計劃在時間中的展現。神在永恆中所揀選的人因祂的愛而得救,最終所有榮耀都歸給神,而不是歸給任何人。

揀選本身是恩典,是出於神的主權,而非人的行為或信心所換取 (11 : 5)。一切都源於祂的恩典,而不是我們任何方面的可取之處。

聖經也說信主的人是「蒙恩信主」(18 : 27),顯示信心不是原因,而是神恩典臨到的結果。能信,是恩典 ; 不是因我們先有什麼值得揀選。



 

 

 

 

 

 

 

2025年11月22日 星期六

讀經隨筆 – 哥林多前書 8 : 3

  讀經隨筆 – 哥林多前書 8 : 3

「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知道的認知
這裡的「知道」不是頭腦知識,而是神承認我們、揀選我們、視我們為屬祂的人。我們能與神有關係,是因為祂先伸手,而不是我們先靠努力接近祂。

神的愛在先
聖經說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先愛我們。」(約一 4 : 19) 我們能愛神,不是因為我們先決定愛祂,而是因為神先感動、吸引、觸摸我們的心,使我們能回應祂的愛。

人愛神乃是回應神的愛
我們對神的愛不是起點,而是回應。我們之所以愛神,是因為祂先認識我們、先揀選我們、先愛我們。因此哥林多前書 8 : 3 的意思是 : 愛神的人,是神先認識的人 ; 神的愛是源頭,我們的愛是回應 ; 神主動建立關係,我們因此能夠愛祂。



 

 

 

 

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讀經隨筆 – 約翰福音 3 : 13 – 21

  讀經隨筆 – 約翰福音 3 : 13 – 21

【約3 : 13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 這說明耶穌的獨特身分 祂道成肉身降臨人間,但祂本質屬 神,仍與天連結;無論祂在地行走,天的同在也隨之而來。

「沒有人升過天」: 凡活著的人,沒有人能自己升到天上去。耶穌是唯一「從天降下」的人 子,祂原本在天上,降世並帶著天上的知識來到地上,教導我們認識天父。雖然以諾和以利亞曾被神提走,但沒有人像耶穌那樣親自經歷天上的事,並有權威向人宣講。

【約3 : 14 - 15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 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

★ 耶穌說,摩西在曠野舉銅蛇救了以色列人,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當年以色列人因蛇咬而死,只有仰望掛在木桿上的銅蛇才能得活。這個銅蛇象徵耶穌,祂將被釘在十字架上,為世人的罪擔當刑罰。

★ 凡信靠耶穌的人,就像以色列人仰望銅蛇一樣,能得永生。銅蛇掛在木桿上預表十字架,信靠銅蛇得救預表信靠耶穌得永生。十字架上的耶穌是神為人類預備的救恩與生命之源。

【約3 : 16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

「神愛世人」:「愛」是 主動、犧牲 的愛,不是人先愛神,而是神先向人發出救恩。「世人」指的是全人類,包括悖逆、軟弱、遠離神的人。這不是「可愛的世界」,而是「需要拯救的世 界」。

「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獨生子」意為獨一無二、無可取代的兒子。「賜給」表示主動的給出、捨出,指向耶穌的降生(道成肉身)與十字架的犧牲。

「叫一切信祂的」:「信」字,原文是「信入」,意思是「相信並歸入祂」。真正的信心不是承認耶穌存在,也不是同意祂的教導,而是把生命交託進祂裡面,歸屬、倚靠、順服祂。真實的 相信,是「進入基督」並與祂聯合。

「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滅亡」不是消失,而是 與神隔絕的永恆結局。「永生」不只是很長的生命,而是 與神恢復關係、在神裡面有新生命,從現在開始,一直到永恆。

【約3 : 17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神差祂的兒子降世」: 這裡指的是耶穌基督降世為人,是神主動的行動。「降世」強調耶穌真實進入人類生活,經歷人類的軟弱與限制,與我們同在。神的愛是先行的,救恩的主動性在 神,不是人先尋找神。

不是要定世人的罪」:「定罪」指神對罪的判決和懲罰。神差遣耶穌,目的是拯救,而非懲罰。這與前節 (3 :16) 呼應:神愛世人,不願人滅亡,而是給予永生的機會。

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因祂得救」說明救恩的途徑在耶穌基督裡。人不能靠律法、善行或自身努力得救,必須靠信耶穌。強調神的恩典與愛,救恩是白白的禮物,不是人的功勞。

【約3 : 18信祂的人,不被定罪 ; 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 「信祂的人」指 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並接受祂的救恩。「不被定罪」意味著這些人 不會因罪而被神判定滅亡。信心帶來救恩與永生,這是神恩典的結果,而非人的功勞。

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不信的人」指 拒絕耶穌基督的人。「罪已經定了」不是神臨時判決,而是因拒絕耶穌,罪的結果已經確定。這強調 人的回應很重要 ; 救恩存在,但必須藉著信心接受。

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神獨生子的名」指耶穌基督的身份與權柄。「信祂的名」不只是口頭承認,而是 相信、依靠、歸入耶穌。不信耶穌的人 自動落入罪的定罪,因為他們拒絕了神提供的唯一救恩途徑。這裡的「名」象徵耶穌的權柄、身分與救恩的全備性。

【約3 : 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 此。」

光來到世間」: 光指耶穌基督,象徵真理、救恩和生命。耶穌來到世界,顯明神的旨意與道路,給人看見光的機會。

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 人心本性偏向罪惡,他們拒絕光不只是外在因素,而是源自內心與行為的邪惡。

不愛光倒愛黑暗」: 光象徵救恩與真理,黑暗象徵罪與錯誤道路。人愛黑暗,拒絕光,選擇自己的方式,而非神的方式。

定他們的罪就在此」: 罪的定罪源於人拒絕光的選擇。神給予光,讓人有回應的機會 ; 拒絕光的人,自行承擔罪的後果。

【約3 : 20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凡作惡的便恨光」:「作惡的人」指那些內心和行為偏向罪的人。他們會「恨光」,因為光照出真理和罪,使他們的惡行暴露無遺。光在這裡象徵耶穌基督、真理和神的救恩。

並不來就光」: 作惡的人不願接近光,表示主動拒絕神的救恩與真理。他們避開光,保持自己所習慣的黑暗生活,抗拒改變。

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人恨光的原因是害怕自己的惡行被揭露與定罪。這顯示 罪人的內心自覺與害怕被光照出的審判。神的光不是強迫,而是讓人有自由選擇的機會;拒絕光,就自動承擔罪的後果。

【約3 : 21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行真理的人」指 信耶穌、願意順服神、按神旨意生活的人。這些人主動來到光前,願意讓生命被神的光照亮。來光前象徵 認罪悔改、順服、尋求真理。

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行真理的人不是靠自己力量,而是 依靠神的能力與引導。他們的善行和生命見證,彰顯神的恩典,而非人的功勞。這與作惡的人愛黑暗形成鮮明對比:光揭示人的選擇,信的人順服光,罪的人抗拒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