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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 星期四

讀經隨筆 – 羅馬書 10 : 9 – 21

  讀經隨筆 – 羅馬書 10 : 9 – 21

【羅10 : 9】「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 保羅說明稱義與得救的方式,信心和口裡承認要結合。心裡相信耶穌的復活是真實的,口裡承認耶穌是主。

這裡的「口裡認、心裡信」不是外在形式或儀式,而是內心真信並願意表達出來,是對基督的信心與順服的真實表現。

「就必得救」: 救恩的應許是確定的,只要有真實的信心與口裡承認,不靠行為,只靠信心接受基督

【羅10 : 10】「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稱義」是指在神面前被看為義,不是靠行為,而是內心真實信靠耶穌基督,這種信心是生命的核心,是神與人和好的基礎。心裡相信,是在神面前相信神藉著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而立祂為基督、為救主。

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承認」是將心裡的信心用口表達出來,公開承認耶穌是主。得救包括從罪中得釋放、生命更新,這是信心的外在實際體現。口裡承認,是在人面前承認眾人所藐視、所棄絕的耶穌是萬有的主。

此句乃是說明信心與承認的意義,這兩者乃是我們稱義和得救的條件,「稱義」是得救的地位和原因 ;「得救」是稱義的結果。

【羅10 : 11】「 經上說 :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經上說」: 這裡引用的經文出自以賽亞書   28 : 16,羅馬書   9 : 33 也曾引用過同一經文。「經上說」表示信心得救有聖經依據,不是保羅單方面的教導。

不至於羞愧」: 這裡的「羞愧」指失去尊嚴、被定罪或驚慌失措。信耶穌的人因神的稱義而得尊榮和平安。因此,當我們遇到試探、失敗或挫折時,記得信靠耶穌,就不會真正蒙羞。信心帶來的安穩,是稱義與得救的自然結果。

【羅10 : 12】「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 ; 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 人。」

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 這裡強調神的救恩不是限定於特定民族,而是向所有人開 放,無論背景、種族或身份。
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表示神對每個真心呼求祂的人都滿有恩慈與憐憫,不論你是誰,只要向祂求告,都能得到祂的恩典和救恩。

【羅10 : 13】「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這節經文清楚表明,救恩的條件很單純 : 凡真心呼求耶穌為主的人,不論身份、背景或過去如何,都可以得到救恩。「求告」不是僅指口裡喊叫,而是內心真誠向神尋求、信靠祂這也呼應了前面的經文,強調信心與口裡承認是對所有人都有效的,神的恩典向所有人開放。

【羅10 : 14】「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 ? 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 ? 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 ?」這指出信心是得救的前提,若不相信,就不可能真正向神呼求。
「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 ?」信心需要聽見福音作為基礎,人不認識耶穌,就無法相信。
「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這說明傳福音的重要性,傳講神的話使人有機會聽見、信靠、得救。

【羅10 : 15】「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 ? 如經上所記 :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 ? 」傳福音不是出於人的熱情,而是出於神的呼召與差派。神主動差遣人去傳講救恩,使人有機會聽見、相信並得救。

如經上所記: 下面的話是保羅按意義引自賽 52 : 7

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引用以賽亞書 52 : 7,象徵那些帶來平安與喜訊的人。他們願意為神奔走,把福音傳到各處,在神眼中是極其美好的。

【羅10 : 16】「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 』」 

雖然福音的信息已被傳開,但並非所有人都願意相信或順服。保羅指出,以色列人中許多人拒絕了福音,正應驗了以賽亞的預言。

「聽見」不等於「相信」; 神的話臨到人時,仍需要人以信心回應。真正的信心是從願意順服神的心生出來的。

【羅10 : 17】「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基督的話是福音的信息 : 指神藉著基督所啟示的救恩真理,也就是關於祂的生、死、復活與救贖的道。

 信心從聽見這話而產生 : 信心不是憑空出現,而是當人聽見基督的真理與救恩的信息時,心被聖靈感動,激發出信靠與順服的回應。

 信道以基督為中心 : 唯有聽見並明白關於基督的話,才能產生真實的信心與救恩 ; 離開基督,就沒有真正的信道。

【羅10 : 18】「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 ? 誠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 ; 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保羅引用詩篇   19 : 4,原是諸天為神的榮耀作見證,如今轉用來指傳福音者的聲音。福音的信息已廣傳全地,沒有人能以「未曾聽見」為藉口。

不信的人並非沒有機會聽見,而是拒絕相信。這節經文證明外邦人也聽見了福音,猶太人更不能推諉,因為救恩的信息正是從他們中間傳出的。

【羅10 : 19】「我再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 ? 先有摩西說 :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 ; 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

保羅引用申命記   32 : 21,指出神早已預告以色列人會因外邦人的信而心生忌妒與不滿。神的計畫包括使用外邦人的信心來激發以色列人的覺醒。

這提醒以色列人,救恩不僅是猶太人的專利。當不成子民的外邦人相信神的應許時,猶太人若不悔改,也會面臨挑戰與責備。

【羅10 : 20】「又有以賽亞放膽說 :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 ; 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
 保羅引用以賽亞書 65 : 1,強調神不等待人先來尋祂,而是主動向那些沒有尋找祂的人顯現。救恩不是靠人自己先努力,而是完全出於神的恩典。

 這節指出外邦人也有機會遇見神,得救不是看你是哪個家族,也不是因為你有什麼宗教傳統,而是完全靠神的恩典和啟示。

【羅10 : 21】「至於以色列人,他說 :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

 保羅引用以賽亞書 65 : 2,強調神整天伸手召喚悖逆的以色列人。即便他們悖逆頂嘴、不願回轉,神仍不放棄,顯示祂對人的耐心、憐憫與長久的愛。這也提醒我們,神的救恩是持續開放的,人隨時都有回應的機會。

 即便以色列百姓悖逆頂嘴、抗拒神的旨意,神仍持續伸手呼召他們回轉。祂的目的是要引導他們回到救恩的道路,使他們明白悔改的重要性,並有機會經歷祂的憐憫與祝福。這顯示神對悖逆者的耐心和長久的愛,也提醒我們神對每個人的呼召都是持續的,隨時可回應。



 

2025年10月15日 星期三

讀經隨筆 – 羅馬書 10 : 1 – 8

  讀經隨筆 – 羅馬書 10 : 1 – 8        

【羅10 : 1】「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保羅表達他深切的同胞情懷,顯出他傳福音的動機不是責備,而是憐憫與盼望。保羅表達他深切的同胞情懷,顯出他傳福音的動機不是責備,而是憐憫與盼望。他不僅理智上明白神的救恩計畫,也在情感上與以色列人同感憂傷。這節經文與9章開頭的情緒相呼應,顯示他雖然宣講外邦人的得救,仍切盼以色列全家歸向神。
【羅10 : 2】「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識 ; 

「向神有熱心」: 指以色列人對神的敬虔與熱誠,表現在勤守律法、遵行宗教禮儀、傳承信仰傳統上。他們真心想討神喜悅。

「但不是按着真知識」: 這裡的「真知識」指的是對神救恩的正確認識 -- 明白稱義是憑信心,不是靠行為。以色列人的熱心缺乏屬靈洞察力,他們的信仰熱忱並未建立在對基督的真認識上。

【羅10 : 3】「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不知道神的義」: 指以色列人不明白神所啟示的稱義之道 -- 人是因信耶穌基督而得稱為義。他們忽略了神藉信心所賜的義,仍以為遵守律法和行為能使人被神接納。

「想要立自己的義」: 表示人憑自己的努力、功德或宗教行為,企圖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義。這樣的「義」是出於人而非出於神,是一種自我中心、以行為為基礎的信仰態度。

「就不服神的義了」: 意即拒絕接受神藉着基督所賜的救恩,不肯以信心順服神的方式得義。這不僅是對救恩真理的無知,更是一種心靈上的驕傲與抵抗。

【羅10 : 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義。

「律法的總結」:「總結」原文可譯為「目標、成全、終點」。這表示基督既是律法的「完成者」,也是律法所指向的「目的」。律法的要求與預表,最終都在基督裡得以實現。

「就是基督」: 基督親自成全了律法的公義要求,祂以完全的順服與犧牲,滿足神對罪的審判,使人不再靠行律法而稱義,而是藉着信祂得義。

「使凡信他的都得着義」: 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只要信靠基督,就能得着神所賜的義。這是救恩的核心 -- 信心取代行為,恩典取代律法,基督取代自我努力。

【羅10 : 5】「摩西寫着說 :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着。

摩西寫着說」: 保羅引用舊約申命記 30 : 12 - 14,指出律法的要求與應許。

「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律法的義」指完全遵守摩西律法的所有條例。

「就必因此活著」:「活著」指的是今世的存活與祝福,並不是永生或來世的生命。這是條件式、暫時、有限的生命,理論上若完全遵行律法就能得,但人無法完全做到。

 保羅引用目的是對比律法與信心,律法要求完全遵守,才能得到存活,但人無法無法完全遵守律法,只要一條違犯,就等於違犯全部律法。因此沒有一人能靠律法稱義。律法揭示人需要依靠基督。「活著」在律法中是條件式生命,在基督裡才是永恆確定的生命。

【羅10 : 6】「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 :你不要心裡說 : 誰要升到天上去呢 ? (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 ) 』」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 指稱義不是靠律法,而是靠信心接受基督的義。與律法要求的完全遵行不同,信心的義是已經在基督裡完成,人人都可領受

「如此說」是一種擬人法。意思是 : 保羅把「出於信心的義」當作一個會說話的人,用來表達「信心的義」所傳達的信息或態度。所以不是信心的義真的會說話,而是保羅用這種方式來對比律法的義和信心的義 -- 律法要求人去做 ; 信心的義則告訴人 : 你不需要去做不可能的事,只要相信就能得著。

「你不要心裡說 : 誰要升到天上去呢 ?這裡的「你」指的是聽保羅講論、追求稱義的人,也就是每一位想要尋求神義的人,包括猶太人與外邦人。此句保羅引用申命記   30 : 12 - 13,意思是 : 稱義不需要去天上或做不可能的事
「升天領基督下來」是保羅用來說明律法不能帶來稱義的想像。意指如果人認為必須做出極難的行動(例如上天把基督帶下來),才能稱義,那就像「不可能的事」,顯示人靠律法或自身努力是行不通的。
保羅用這種比喻指出 : 稱義不需要極端努力或遠不可及的行為,而是靠信心接受基督,神的義就在你心裡、近在咫尺。

【羅10 : 7】「誰要下到陰間去呢 ? (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 

「誰要下到陰間去呢 ?」這裡的「誰」不是指特定的人,而是泛指任何想靠自己努力得救的人。保羅引用申命記   30 : 13 的大意,意思是 : 稱義不需要下到陰間 (死裡) 或做不可能的事。

「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 指的是基督從死裡復活,保羅用這比喻說明,人無法靠自己的力量使基督復活,稱義不靠人力或極端行動,目的是強調稱義靠信心接受復活的基督。

6 – 7  比喻重點為 : 稱義不靠人的努力或不可能的行為,靠信心接受基督,神的義已近在心裡、可領受。

【羅10 : 8】「他到底怎麼說呢 ? 他說 :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他到底怎麼說呢 ?」這個「他」指的是摩西。保羅在這裡延續前文的引用 (申命記3012 - 14),因此「他」所指的,就是那段話的原作者 -- 摩西
「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 保羅引用申命記   30 : 14,原意是說神的話已經向人顯明,不難明白或遵行。保羅用來說明「信心的道」也是如此,神的救恩不是遙不可及的奧秘,而是臨近人心的真理。

「口裡、心裡」: 意思是心裡真的相信,嘴巴也願意承認。不是做什麼特別的宗教動作,而是出自內心的真心信。

這節經文總結前文比喻的重點 : 神的義不靠人的努力尋求,而是藉信心臨到人,使人能夠在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得著救恩。



 

2025年10月14日 星期二

讀經隨筆 – 羅馬書 9 : 25 – 33

  讀經隨筆 – 羅馬書 9 : 25 – 33      

【羅9 : 25 - 26】「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 :『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 我的子民” ; 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 蒙愛的。』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 :『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裏稱他們為 永生神的兒子。』」

「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 下面的話是按意思引自何2 : 23,而非逐字照搬。何西阿的預言原本是指以色列人的靈性復興 : 當時以色列人偏離神,追求偶像與罪惡,神藉何西阿呼召他們悔改。神應許,即使他們曾經不屬於祂,若回轉悔改,祂仍會將他們重新稱為「我的子民」,恢復與祂的關係,彰顯祂的忠信與恩典。

保羅引用這段經文時,把這個原則延伸到外邦人,說明神的救恩不只局限於以色列,也包括那些原本不屬祂的人,彰顯神恩典的普遍性與主權。

【羅9 : 27 - 28以賽亞指着以色列人喊着說 :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 ; 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話,叫他的話都成全,速速地完結。

「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 保羅這裡引用的是以賽亞書10 : 22 - 23,原意是指出以色列雖然數目繁多,但真正蒙神恩惠、屬神的人只是少數的「餘數」。

「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 強調神的憐憫與揀選,神沒有完全丟棄以色列,祂仍保留一部分忠心順服的人作為「餘民」,彰顯祂的公義與慈愛。

「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話,叫他的話都成全」: 指出神有祂的計畫與主權,祂必定使祂的話語成就、預言得以完全應驗。

這段經文提醒我們,救恩在神的主權之下,祂有權決定如何保留「餘民」彰顯祂的智慧與慈愛。雖然以色列眾多,但真正蒙恩者是按神的計畫被保留的,這也顯示神的救恩與揀選是智慧、公義和慈愛並行的。

【羅9 : 29】「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 :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

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 下面的話引自賽1 : 9

「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 強調神的主權與憐憫。即使以色列整體在悖逆中,神仍保留一部分忠心順服的人作為「餘民」,使祂的救恩計畫不致完全失敗。

「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指出若沒有神的保留與拯救,整個以色列就會完全滅亡,如同所多瑪、蛾摩拉一樣,顯示神的憐憫與拯救是恩典而非理所當然。

這提醒信徒,神不僅有主權掌管審判,也以祂的慈愛和憐憫保留祂的子民,使救恩計畫得以成就。信徒應感恩並信靠祂的智慧與公義。

【羅9 : 30 – 31】「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 ? 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着律法的義。

「外邦人反得了義」: 指出那些原本不靠律法的人,藉着信心接受神的恩典,反而得着義。強調救恩不在於出身或遵守律法,而在於對神的信心。

「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着律法的義」: 雖然以色列人有律法作指引,卻若單靠行律法自以為義,卻無法真正達到神所要求的義。強調律法本身不能賜人救恩。

人的得救和稱義完全是出於對神的信心,而不是靠遵守律法或行為。神的計畫超越民族或背景,信心是蒙恩的關鍵。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只要憑信心接受神的恩典,都能成為義人。

【羅9 : 32】「這是甚麼緣故呢 ? 是因為他們不憑着信心求,只憑着行為求 ; 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外邦人原本沒有律法,也沒有刻意追求義,但當他們聽見福音、相信基督時,就因信被神稱為義。表明神的義是藉着「信」臨到,不在乎民族、背景或行為。

 以色列人雖然熱心追求義,卻試圖靠遵守律法來達成。他們不願用信心接受基督的救恩,反而把自己的行為當作得義的條件,因此失去了神所賜的真義。他們在「行為」上努力,卻在「信心」上失敗。

【羅9 : 33】「就如經上所記 :『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就如經上所記 : 在《以賽亞書》8 : 13 – 15 中,先知警告以色列 ; 亞述的入侵將如洪水般橫掃全地。但在這危難中,神親自應許要成為祂子民的避難所與磐石。信靠祂的人可得穩固與平安 ; 不信祂、倚靠世上權勢的人,卻會被這磐石絆倒、跌傷。

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錫安」代表神的選民與救恩的中心。神主動設立這塊「石頭」,顯示救恩出於神的安排,而非人的尋找。人若拒絕神的道路,就必在這磐石上跌倒。

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信靠基督的人,最終不會被拒絕或失望,因為神必信守祂的應許。「羞愧」象徵被棄絕或失敗 ;「不羞愧」表示被神接納、得榮耀與穩固的盼望。

★   保羅引用這段經文,是要指出 : 猶太人拒絕了神所立的「磐石」-- 基督 ; 他們企圖靠律法稱義,結果在救恩上反而「絆倒」。外邦人卻因信接受了這磐石,得以站立穩固。

 因此,這塊「石頭」同時是 : 對信靠者而言:穩固的根基與避難所 ; 對不信者而言:絆腳的障礙與審判的象徵。這顯示神的同一位救主 -- 基督,會成為兩種人截然不同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