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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4日 星期四

聖經筆記本 – 馬太福音 5 : 34 – 37

 聖經筆記本 – 馬太福音 5 : 34 – 37
34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35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36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論到起誓,其實在舊約是律法的條例 (22 : 11)(5 : 1)。起誓與許願是被允許的,而且在某些狀況下是必須的 (民數記5 : 19)。在新約聖經裡也有幾處有「起誓」的情形 (1 : 23) (1 : 20),就連神也起誓 (6 : 13 – 17 )。由此可見,起誓並不是到新約便完全沒有,不准許的。然而,為什麼耶穌郤說「不可起誓」呢 ? 這就要看耶穌所說的「不可起誓」是什麼意思了。
 摩西律法中,有幾條律例是禁止奉神的名起假誓的 (19 : 12 ) (30 : 2 ) (23 : 21)
因此,用神的名字起誓,就一定要做到。所以有些人起假誓時,往往就以天、地、耶路撒冷或他們的來代替奉神的名,這樣一來,就可以規避律法責任而不用遵守所起的假誓
 在這段經文裡,主耶穌並沒有譴責「人對上帝起誓」的觀念,主耶穌主要的用意乃是指那些不管是指著天、地、耶路撒冷或著指著聖殿與聖殿裡的物品起誓 (23 : 16 -22),你都是在對那至高者上帝起誓,全部都要遵守,全部都不能隨便起誓。故此,耶穌不會破壞法律,不會禁止人起誓。他是認為當時的猶太人太濫用起誓了,只能說不能做的人 (23:3)。於是在此禁止他們的乃是起誓,是則說是,非則說非,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魔鬼,或那惡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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