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教室 – 基督徒不可起誓嗎 ?
<經文>
馬太福音 5
: 34 – 37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 ; 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你們的話,是,就說是 ; 不是,就說不是 ; 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起誓的背景與舊約的規定】
★ 起誓在舊約中有明確的律法條例,並不是一個隨意的行為。根據《出埃及記》22 : 11 和利未記》5 : 1,起誓與許願被視為法律規範之一。當時,若人立誓或許願,這是一種神聖的行為,必須遵守。因此,無論是對人還是對神,誓言是一種需要履行的承諾。
★ 在某些情況下,起誓是被要求的。例如,《民數記》5 : 19 記載了若某人做了不忠的事情,必須通過誓言來表明自己無辜,這樣的誓言便成為一個法律過程的一部分。而在新約聖經中,也多次提到起誓的情形,如《哥林多後書 1 : 23》和《加拉太書 1 : 20》。甚至神自己也曾起誓來保證其應許的實現《希伯來書 6 : 13 - 17》。
【耶穌的教導與禁止起誓的深意】
★ 由此可見,起誓並不是到新約便完全沒有,不准許的。然而,在《馬太福音》5 : 34 - 37 中, 耶穌卻明確教導信徒
:「甚麼誓都不可起」。那麼,耶穌為何會有這樣的教導
?
這與我們對誓言 的理解有密切關係。耶穌並不是要完全否定起誓的概念,而是要指出當時猶太人濫用誓言的現 象。耶穌的目的是要引導人們回歸到誠實和真實的言語,而非依賴誓言來證明自己言語的可信度。
★ 當時,猶太人普遍認為,如果不是奉神的名起誓,則誓言不需要承擔如此嚴格的責任。那是因為在摩西律法中,有幾條律例是禁止奉神的名起假誓的 (利19 : 12 ) (民30 : 2 ) (申23 : 21)。因此,用神的名字起誓,就一定要做到。所以有些人起假誓時,往往就以天、地、耶路撒冷或他們的頭來代替奉神的名,這樣一來,就可以規避律法責任而不用遵守所起的假誓。
【耶穌對誓言濫用的指責】
★ 在這段經文中,耶穌並沒有明確禁止「對上帝起誓」,而是譴責了那些在不必要的情況下濫用誓言的人。耶穌指出,不論是指著天、地、耶路撒冷,還是指著聖殿中的物品起誓,其實本質上都是對那至高者上帝起誓,全部都要遵守,全部都不能隨便起誓。
★ 故此,耶穌不會破壞法律,不會禁止人起誓。他是認為當時的猶太人太濫用起誓了,只能說不能做的人 (太23 : 3)。於是在此禁止他們的乃是起假誓,是則說是,非則說非,不需要更多的附加語言。若我們的語言過多地依賴誓言來證明其真實性,那麼這樣的言語就會變得不可靠, 甚至有可能是出於「那惡者」的誘惑。耶穌的目的是強調誠實與真實的話語,而非倚賴誓言來保證。
【誓言與信仰的關聯】
★ 根據耶穌的教導,基督徒應當在所有言語中保持誠實與真誠,無需依賴誓言來證明自己的信念和誠意。這並不是說基督徒可以隨意發言,而是要求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言行一致,用真誠的態度面對他人和神。耶穌的教導挑戰了當時猶太人對誓言的濫用,並鼓勵信徒建立更強的內心誠實,而非外在的形式。
★ 誠實的言語本身就是基督徒信仰生活的一部分。基督徒的行為和話語應該是充滿光明與真理的,無需通過誓言來證明。誓言不應該成為證明誠意的工具,而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誠信與真實,這才是神所喜悅的。
【結語】
★ 總結來說,耶穌的教導並非禁止所有誓言,而是指出誓言濫用的問題。他希望信徒的言語能夠與內心相符合,不需要誓言來證明。耶穌強調的是真誠和誠實的心態,這是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應該追求的。基督徒的言語和行為應該無需任何附加的保證,而是建立在對神的敬畏和對他人的愛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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