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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日 星期一

聖經教室 – 遭遇重大災難,是否表示是受到神的懲罰呢 ?

 聖經教室 – 遭遇重大災難,是否表示是受到神的懲罰呢 ?

<經文> 路加福音 13 : 1 – 5

正當那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耶穌說 :「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 ?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 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 ; 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 ?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 ! 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

由於彼拉多要為耶路撒冷重新設計一個經過改良的供水系統。為了推行這個計劃,他提議徵用聖殿中部分的金錢。但加利利人十分無法接受,就想要藉獻祭的名義,準備參加耶路撒冷城猶太人策劃的暴亂事件。

彼拉多得到情報,指示部下混雜在民眾中間,並且以斗篷遮蔽戰衣以作掩飾。兵士不得帶兵刃,只可以短棒代替 ; 當訊號一起,他們便衝向民眾,把他們驅散。時間一到,兵士們便依令而行 ; 但他們對待民眾的方式,卻遠較他們所得的指示殘暴。

結果,不少人因此而喪命。我們知道彼拉多跟希律,是互相仇視的,只是在彼拉多把耶穌送到希律處受審後,彼此才得和解 (路 23 : 6 – 12)。而二人間的嫌隙,極可能是因這次的暴亂而起。在猶太人中並不是每個人都贊同加利利人的作法,或是認同反對「奮銳黨」(激進黨派)的作風。因此,就有人認為這些人被殺乃是「罪有應得」的結果。

由於彼拉多挖掘引水道,需要許多工人。但因為這項工程之經費乃是取自耶路撒冷的奉獻。這些工人的工資當然都是從上帝而來,理應自動的交還上帝。然而,有些工人沒有照這樣做,在築渠工地的瞭望台因意外而倒塌壓死十八個人。這件事對某些人看來乃是活該,因為他們領取聖殿的錢,遭受到上帝的懲罰。

猶太人常把罪與苦難硬性的連在一起。在約伯記中,以利法便也曾經跟約伯說過:無辜的人有誰滅亡呢!(伯 4 : 7)。耶穌在這兩個事件中否定了這樣的看法 沒有悔改,否則都要滅亡。這個滅亡不只是指身體將要死亡,並且是指死後靈魂將要受到永遠的痛苦。

換句話說,不會是某些人參與挖掘引水道就是罪比較重,才會遭遇到災難。即使不挖掘引水道的人也會遭遇到災難。可見不是所有的 (天然) 災害都是出於神 ; 也不是 (自然) 災害特別嚴重的地方,表示那地方的人民所犯的罪特別嚴重,而遭致神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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