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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教室
– 耶穌為何要人恨惡自己的生命 ?
<經文> 約翰福音 12
: 25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
; 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 此句有四次提到「生命」,前三個生命,原文是
“ psuche ” 指「魂」“
soul ”。按此字意義主要有二 :
【指生命本身】
● 主在馬可福音十章四十五節、約翰福音十章十一節都說到祂為人捨命 ; 約翰福音十三章三十七節說到彼得為主捨命 ; 羅十六章四節說百基拉、亞居拉為保羅捨命。
●
由於因為生命代表整個人,所以在有些地方 “ psuche ” 也就代表整個人,如使徒行傳二十七章三十七節「我們在船上的共有二百七十六個人。」
【指人的自我】
● 即自我意識包括心思、情感、意志。在馬太福音16 : 25「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 ; 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這裡的「生命」就是用這個字。「凡為我喪掉生命的。」這就是上文所說的捨己和背十字架。
● 何謂「捨己」,我們可以從上下文去了解其意義,上文提到說,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 :「撒但,退我後邊去吧 ! 你是絆我腳的 ; 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在這裡,我們清楚了解「捨己」的真義,就是體貼神的意思,不體貼人的意思。
● 這裡不是說,我們要失去了「自我」,而是放下不合神心意的想法與愛好。當神說不時,我們也能說不,這就是捨己。
★ 故此句前三個生命 (魂) ,是指的人的自我,即自我意識包括心思、情感、意志。而第四個「生命」,原文是 “ zoe ” 指「靈的生命」。這個 “ zoe ” 是指神聖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
★ 這個生命是什麼 ? 這個生命就是主耶穌自己。當祂來到地上時,這個生命成了在主耶穌裡面的生命,就是基督的生命。那麼今天我們相信祂,我們接受祂,祂的生命就分賜到我們的靈 裡,這個生命就成了我們的生命。所以,約翰福音十章十節「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就是用這個字。
★ 另外,約翰一書五章十二節說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 ; 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翰福音三章三十六節也說 :「信入子的人有永遠的生命 ; 不信從子的人不得見生命。」這兩處都是說,人除非有神的生命,就算不得有生命。所以這是給我們看見,只有祂的生命是生命,此外任何的生命都算不得生命。只有神的生命是神聖而永遠的。
★ 因此,此句的生命,是指基督徒的舊生命與新生命說的,但都不是指肉身的身體。如果指肉身,則「失喪生命」就是指肉身死亡,「恨惡自己生命」就是恨惡自己的身體,「保守生命到永生」就是保守肉身到永生,但這絕不是主耶穌講這些話的本意。另外,苦待身體在克制肉體的私慾也是毫無功效的 (西 2 : 23)。
★ 清楚了兩種「生命」的分別,那麼本節的意思為,當我們在肉身活著時,我們的行事為人都是以自我為中心,我們的屬靈的生命就萎縮 ; 當我們在肉身活著時,願意把自己交出來,選擇跟隨神的心意、走神的路,我們就能活出新生命的美麗,而這屬靈生命的豐盛榮耀,將保存到永世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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