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教室 – 神的預知與預定
<經文> 羅馬書8 : 29 - 30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 ; 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了解「知道」的含義】
★ 許多人一看到「神的預知」,會立刻想到 : 神預先知道人將會選擇相信或不相信,因此才來定他生命的道路與結局。然而,這並非聖經原意。要正確理解神的預知,我們必須先了解「知道」的定義。
★ 在聖經中,「知道」或「認識」並非單純頭腦上的知識或理性認識,而是一種親密愛的關係。 它包含了神對人的愛、眷顧與承認,強調的是關係,而非僅僅的信息或資訊。
【舊約中的「知道」經文例子】
★ 為了更清楚理解「認識」的含意,我們先看幾段舊約經文的例子
:
● 創世記4 : 1
「亞當與妻子同房 (原文直譯是「認識」),生了該隱,又說 :『我得了一個男子,』又生了亞伯。」
★ 這裡的「認識」原文強調親密關係。亞當透過這種認識,使夏娃屬於自己,建立愛與歸屬的 關係。
★ 同理,神「知道」人也是建立在愛的關係上,而不是單純觀察行為。
● 申命記34 : 10
「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一位先知像摩西的,他是耶和華面對面所認識的。」
★ 這裡的「面對面所認識」表示 極深的親密、信任、同在與關係 — 是神對摩西特別的愛與揀選的彰顯。
★ 神不只是差遣摩西,更是與他同行、說話、啟示祂的心意,使摩西成為祂的朋友。因此,這 裡的「認識」代表一種深度的交往與關係,遠超過頭腦上的知道,乃是愛、揀選與親密互動的 關係性認識。
● 耶利米書1 : 5
「我尚未將你造在母腹中,就已認識你 ;
你未出母胎,我已將你分別為聖,派你作列國的先知。」
★ 神的認識早於人的出生,彰顯祂對人的愛與計畫早已確立,這是神主動建立關係的例子。
● 何西阿13 : 5
「我曾在曠野,就是那乾旱之地認識你。」
★「曠野」象徵極度缺乏、孤單無依的處境,但神選擇在這樣的地方「認識」祂的百姓,表示祂 不離不棄的愛與看顧。
★ 神的「認識」意味著祂承認這群百姓是屬於祂的,是祂揀選的對象
;
祂在困境中供應他們、引導他們、扶持他們。
★ 因此,「認識你」表示一種盟約的愛,強調神主動的臨在與關係,而非對人的資訊或行為的預 先得知。
● 耶利米書9 : 6
「你居住在詭詐的人中
; 他們因行詭詐,不願意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不願意認識我」表示百姓拒絕神的愛與引導,不願意進入與神的盟約關係 ; 不是「不知道有神」,而是「故意拒絕與神相交」。
★ 百姓因「行詭詐」而與神疏離,表明罪不是知識的問題,而是「關係的破裂」。他們選擇不 忠、不信、不愛,因此拒絕「認識神」。
★ 神在此強調
:
祂所要的不是宗教儀式,而是人心真實的歸向。祂所說的「認識我」就是關係、愛、忠誠,而非單純信息或神學上的了解。
📌
小結
★ 從這些經文可以看到,聖經中「知道」與「認識」通常都帶有關係性與愛的意涵,不是單純 頭腦上的知識或預測行為的結果。這也為理解神的預知提供了重要背景:祂的預知是針對所愛 的人,是在愛與揀選中運行的。
【新約中的「知道」經文例子】
★ 延續剛才舊約的例子,新約同樣也多次使用「知道」或「認識」,顯示神與人的親密關係。
● 馬太福音7 : 23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
★ 這裡的「不認識」不是神不知道他們是誰,而是「我從來沒有與你們建立過關係」。神的「認 識」永遠指向祂所愛、所悅納、與祂有真實關係的人。
★ 因此「不認識」=「我不屬你們、你們也不屬我」,揭示救恩完全是關係性的,而非僅靠外在事工或表面宗教行為。
● 路加福音1 : 34
「馬利亞對天使說 :『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
?』」
★ 馬利亞說 :「我沒有出嫁。」原文直譯是 :「我不認識男人」(I do not know a man)。這裡的「認識」(know) 在聖經語境中是一種委婉語,指的是親密的性關係。因此馬利亞的意思是: 「我還沒有與男人同房」或「我沒有與男人有過親密關係」。
● 哥林多前書8 : 3
「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 這裡的「知道」不是頭腦知識,而是神承認我們、揀選我們、視我們為屬祂的人。我們能與 神有關係,是因為祂先伸手,而不是我們先靠努力接近祂。
★ 聖經說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先愛我們。」(約一 4 : 19) 我們能愛神,不是因為我們先決定愛祂,而是因為神先感動、吸引、觸摸我們的心,使我們能回應祂的愛。
★ 我們對神的愛不是起點,而是回應。我們之所以愛神,是因為祂先認識我們、先揀選我們、先愛我們。因此哥林多前書 8 : 3 的意思是 : 愛神的人,是神先認識的人 ; 神的愛是源頭,我們的愛是回應 ; 神主動建立關係,我們因此能夠愛祂。
● 加拉太書4 : 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它作奴僕呢
?」
★ 這裡的「被神所認識」不是指神「知道一個資訊」,而是指神早已以愛揀選、關係臨到祂的 百姓。保羅特別強調 :「你們認識神」這是從人的角度說,但「其實是神認識你們」才是最根本的原因。
● 約翰福音17 : 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 這裡的「認識」並不是指頭腦上的知道,而是指進入一種真實、親密、愛的關係。耶穌在這裡定義了永生
:
永生不是一個長度,而是一個與神有愛與交通的關係。
★ 因此,「認識神」就是進入神主動啟示與揀選的愛中。神若不先「認識」我們 (先愛、先揀選),人根本不可能認識祂 (約一4 : 10 , 19)。
★ 這節經文進一步證明 :「認識」=愛的關係,而不是單純的資訊或知識。神的「認識」是先愛、先揀選人,使人能回應祂的愛,而非因人的行為或選擇才開始。
📌
小結
★ 由此可見,神的「知道」是針對人本身,不是針對人的行為或選擇。換言之,神不是因為預 見某人將來會相信而揀選他,而是先愛、先揀選他所愛的人。
【神「預知」的對象不是人的行為而是人】
★ 當我們明白聖經中的「知道」(或「認識」) 常指的是神與人之間的親密和愛的關係,而不只 是頭腦上的知識時,我們就能更清楚理解新約中的「預知」。在新約裡,「預知」這個詞比 「知道」更明確,它的指向從不是事件,也不是人的行為,而始終是「人」。
★ 神所預知的,是祂所愛、所揀選的人,而不是這些人將來會做什麼、是否會相信或悔改。聖經清楚說明這一點,例如在使徒行傳 2 : 23 中
:
● 使徒行傳 2 : 23「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借著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 仔細看這節經文,使徒並沒有說神預知釘十字架這件事,而是預知「那位被交出去的人」─ 基督自己。焦點不是事件,而是人。同樣地,這個觀點在羅馬書 8 : 29 - 30 中也可以看出 :
● 羅馬書 8 : 29 - 30「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 在這裡,保羅明確指出「預知」的對象是「人」。神所預知的不是這些人將來會做出什麼選擇,也不是他們會把主權交給神,而是這些人「本身」─ 他們是神所愛、所揀選的人。同樣地,這個重點在羅馬書 11 : 2 中也能看到
:
● 羅馬書 11 : 2「神並沒有棄絕祂預先所知道的百姓。」
★ 從這節經文可以看出,「預先所知道的」指的是神的百姓,是一群人,而不是他們的行為。 經文強調的是神對祂百姓的愛與信實。
● 彼得前書 1 : 2「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的人。」
★ 同樣地,誰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的人」呢 ? 上一節告訴我們,是分散在各地的信徒 ─
那些寄居在外、散居各處的猶太基督徒。彼得在這裡也同樣強調 : 神預知的是「人」,而不是他們的行動或表現。
【神的預旨和定旨】
★ 神的救恩藍圖從哪裡來
?
在神的永恆計畫中,救恩的藍圖並非隨機,也不是因亞當犯罪後才臨時加上的,而是永恆中按祂旨意所設立的計畫。這個計畫有一個源頭
— 預旨 (神的預先旨意),即神永恆的總藍圖,是一切救恩行動的起點。它存在於時間之外,包含神對救恩歷史整體的安排與計劃。
★ 定旨 (神的決定旨意) : 是神將預旨具體顯明、落實在歷史中的細則。定旨是預旨的顯明,透過定旨,神的救恩藍圖得以實際成就,並讓人能理解與回應。
★ 因此,預旨是根源,定旨是顯明。預旨先於一切計畫,是神在永恆中設立的藍圖
;
定旨則將這藍圖付諸行動,呈現出具體安排。這樣,預知與預定才能在神的救恩計畫中運作,二者都立基於預旨和定旨,而非人的行為或選擇。
【神的預旨 (定旨) 與救恩計劃】
● 神的預旨與定旨 :
救恩計劃的主軸
★ 聖經清楚教導,神的救恩計劃以祂的旨意為根本。這旨意完全出於神的主權與愛,不是因人的行為、選擇或信心而形成。換句話說,神揀選某些人得救,完全是祂美意的表現,而非人的功德或行為的結果。
★ 使徒行傳 2 : 23 與羅馬書 8 : 28 - 30 這兩段經文,恰好為我們所論的「神的旨意為救恩主軸」 提供聖經依據與解釋框架。使徒行傳 2 : 23 指出基督被交在人的手中,是「按著神的旨意 — 包括祂永恆的預旨與在歷史中的定旨」而成就,顯示神在救贖歷史中的主動安排。
★ 同樣地,羅馬書 8 : 28 在論及萬事互相效力的時候,特別說明那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而 8 : 29 - 30 接著以「因為」連接,陳述神在永恆中所設的救恩次序 (預知、預定、呼召、稱義、得榮耀)。這段經文不是把焦點放在人的行為,而是強調救恩整體是建立在神的旨意和計畫之上。
★ 因此,我們應當把神的預旨 (定旨) 視為救恩的主軸
:
一方面彰顯神的主權與主動 ; 另一方面也確保救恩完全出於神的恩典,而非人所能自取或憑功德獲得。
●
神的預知不是基於人的行為
★ 在理解神的預旨之後,我們要注意,神的預知不是基於人的行為。聖經從未教導神因為「預先看見」人將會悔改或相信,所以才揀選他們得救。使徒行傳 2 : 23 清楚指出 : 基督被交出去,是因為 (1) 神的定旨
(2) 神的先見
(預知)。這顯示,救恩計畫不是隨事件發生的結果,而是在神永恆的計畫中早已制定完成的內容。神的定旨是救恩計畫的核心,而神的預見則是祂按照這個定旨所看見的安排。
★ 因此,神所「預知」的,不是人的未來行為,而是祂按著自己主權的旨意「所愛、所揀選的 人」。預知描述的是神主動的愛與揀選,而不是祂提前觀看人的回應
; 它是神永恆救恩計畫中表達出來的內容,而不是獨立於祂旨意之外的因素。
● 神的預定是救恩的實現
★ 聖經教導,神的預定是祂救恩計畫中的具體安排與實現。預定不是隨機或基於人的行為,而是完全出於神的主權與美意。
★ 在羅馬書 8 : 29 - 30 中,保羅指出
:「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又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 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的人又召他們來 ; 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 ; 所稱為義的人又賜給他們榮耀。」這段經文清楚顯示,神的預定是救恩得以實現的過程,每一步都在神的主權掌管之下。
★ 因此,預定與神的預旨緊密相連,是救恩計畫的具體落實。神預定誰得救,是基於祂的愛與旨意,而信心、悔改與效法基督,都是神預知與預定的結果,而非其原因。
【神的預知與預定的關係】
● 預知與預定在永恆中同時發生
★ 羅馬書 8 : 28 - 30 清楚呈現神救恩計劃的步驟。28 節指出「按祂旨意被召」強調神的旨意是整個救恩計劃的主軸
;
29 - 30 節描述預知、預定、蒙召、稱義、得榮耀的過程,呈現救恩的具體落實。雖然經文表面上似乎有先後順序,但因神超越時間,在永恆中,預知與預定是同時存在、 不可分割的,二者都是神救恩計劃中主權愛的展現。
★ 神的預知不是「先看人會悔改或相信」,然後才揀選。相反,神的預知是基於祂對人的愛與揀選,是神永恆救恩計畫中表達出來的內容。
★ 神的預定也是基於這個主權的愛,決定了那些蒙揀選的人將得救。由於預知是神對蒙揀選者的愛的表現,預定是神救恩計劃的執行,因此二者在永恆中同時發生,彼此不可分割。
★ 例如使徒行傳 13 : 48 中說到
:「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這裡強調預定,但這些「預定的人」本身就是神所愛、所揀選的人,也就是預知的對象。換句話說,預定的人與神的愛的揀選
(預知) 是同一群人,二者不可分割。
★ 神的預旨是救恩的主軸,祂的愛與揀選是起點。在神的永恆中,神的預旨、神的預知、神的預定都是同時成立的,沒有先後順序之分。預知與預定都是神主權愛的展現,彼此不可分割, 完全基於神的主權與恩典。雖然我們在有限的理解中可能想把它們分出先後,但在永恆、超越時間的神眼中,它們同時成立,都是神對人的愛與揀選的表現。
【蒙神恩典的回應】
★ 既然救恩完全是出於神的主權與恩典,那人的信心也必須被理解為神所賜的恩典,而非揀選的原因。神並非因為預知某些人將會相信而揀選他們,因為人的信心本身就是神所賜的恩典
(弗2 : 8 – 9)。若說神是根據人未來會產生的信心才決定揀選,那麼信心就變成一項人的功德,使人有自誇的餘地,這與聖經清楚教導「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 : 9) 完全不符。
★ 聖經明確指出
: 信心是神的恩賜,而不是揀選的基礎或條件
(弗2 : 8 – 9)。信心、悔改、效法基督都是神救恩計劃的結果,而非人的功德或原因。人得救完全是出於神的主權恩典,人的回應只是神救恩計劃在時間中的展現。神在永恆中所揀選的人因祂的愛而得救,最終所有榮耀都歸給神,而不是歸給任何人。
★ 揀選本身是恩典,是出於神的主權,而非人的行為或信心所換取
(羅11 : 5)。一切都源於祂的恩典,而不是我們任何方面的可取之處。
★ 聖經也說信主的人是「蒙恩信主」(徒18 : 27),顯示信心不是原因,而是神恩典臨到的結果。能信,是恩典 ; 不是因我們先有什麼值得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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