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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 星期二

聖經教室 – 該隱的妻子是誰 ?

  聖經教室 – 該隱的妻子是誰 ?

<經文> 創世記 4 : 14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 ; 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 

<經文> 創世記 4 : 17

「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

有前亞當人類存在嗎 ?

 許多人在讀到創世記這兩段經文時,會問 :「既然當時地上只有亞當、夏娃、該隱和亞伯,那些想該隱的人和該隱的妻子從哪裡來 ? 有人甚至推測,或許在亞當、夏娃之外,神還造了其他人類。

★ 然而,這樣的說法並沒有任何聖經依據。

創世記 1 : 27 明確指出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

使徒行傳   17 : 26 : 「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

羅馬書   5 : 12 更提醒我們 :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

★ 這些經文清楚表明 : 全人類都出自亞當與夏娃,沒有第二批人類的創造。

誰要該隱 ?

 當該隱殺了亞伯,被神咒詛之後,他心中懼怕地說 :「凡遇見我的,必殺我。」(4 : 14) 這節經文常令讀者困惑 當時除了亞當、夏娃和他自己之外,地上似乎並沒有其他人,那麼他害怕的「人」究竟是誰 ?

 首先,我們要知道,聖經的敘事方式往往是重點式記載,並非記錄當時所有人的出生。創世 記第 章提到亞當與夏娃被逐出伊甸園後,生了該隱與亞伯 ; 而創世記 5 : 3 才補充說明  :「亞當活到一百三十歲才生塞特。」這裡的時間差距意味著,該隱殺亞伯並被神審判時,塞特尚未出生,地上已存在其他未具名的兒女。

支持這個論點的理由可以從創世記   5 : 4 得知 :「亞當生塞特之後,又在世八百年,並且生兒養女。」這清楚表明,亞當與夏娃的生育是持續性的。換言之,他們在   130 歲生塞特之前,已經生育了其他兒女 ; 而在塞特出生後的八百年裡,他們仍繼續生育。

 因此,在該隱殺亞伯的時候,亞當與夏娃極有可能已經有了其他子女。這也合理解釋了,為 什麼該隱會懼怕「人」,因為地上已經存在其他兄弟姊妹或他們的後代。該隱知道自己犯下了滔天罪行,擔心遭到家族報復,這正是人性自然的懼怕反應。

 神給該隱一個記號 (4 : 15),以保護他不被人殺。這個記號不僅保障了該隱的安全,也彰顯神的憐憫 即便他犯罪,神仍給予他安全與延續後代的機會。因此,我們可以明白,該隱懼怕的「人」雖然存在,但因神的記號,他不會遭到家族或他人的殺害。

 至於創 4 : 25 提到塞特是「代替亞伯」,這裡並非在告訴我們塞特的確切出生時間,而是具有屬靈意義。亞伯被該隱殺害,他的敬虔生命被終止,但神藉著塞特的誕生,保留了敬虔的後裔傳承。塞特的後裔延續了敬虔的家系,因此塞特被視為亞伯的屬靈延續,代表神在罪惡世界中仍保守敬虔的人。

誰是該隱的妻子 ?

 由於前文已經解釋,我們知道在塞特出生之前,亞當與夏娃已經生了其他子女。這些未具名 的兒女為該隱提供了婚配的可能性。
 因此,該隱的妻子很可能是他的妹妹或姪女。創世記 4 : 17 :「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這句話表明,該隱的婚姻與生育是合理且自然的延續。這樣的婚姻在當時不僅合理,也符合神最初「生養眾多、遍滿全地」(1 : 28) 的命令。

近親婚姻與當時的合理性
 當時近親婚姻在生物學上是可行的,因為人類尚處於創造初期,基因完好無缺,遺傳缺陷的風險極低,因此兄妹之間婚配不會像現代那樣造成健康問題。
 從神學角度看,這種婚姻符合神最初對人類的命令 「生養眾多,遍滿全地」,是為了使人類迅速繁衍並填滿地球。
 律法禁止近親婚姻 (利未記 18 ) 是在摩西時代才頒布的規定,這表示,在早期人類繁衍的階段,近親婚姻是被允許的,因為那是人類增長的唯一途徑。後來隨著人類罪性與遺傳的累積, 神才出於保護的目的,頒佈禁止近親婚配的條例。

 屬靈上,該隱的婚姻與生育延續了亞當、夏娃的家系,也為後來敬虔的後裔(如塞特的後裔)鋪路,使神的救贖計畫能在家族中延續。

神的恩典仍然存在

 雖然該隱因犯罪而離開神的面,但神仍然讓他有妻子、有後代,甚至建造城市。這並非對罪的縱容,而是彰顯神的憐憫與恩典,顯示神對人類生命仍有安排與保護,即使人偏離祂的道 路。
 人雖遠離神,神仍為人類預留救贖的道路。從該隱的例子,我們看到,即便犯罪,神仍保留 生命延續與改正的可能,彰顯祂不輕易放棄人類的愛與恩典。
 之後亞當又生了塞特,而塞特的後裔「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4 : 26),這不僅表明神的救贖計畫仍在繼續,也顯示敬虔的生命仍有延續。神藉著塞特與其後裔,在罪惡的世界中保守敬虔的人,為未來的救恩歷程鋪路,讓人類歷史中仍有光明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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