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隨筆 – 約翰福音 1 : 1 - 18
【約1 : 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太初有道」: 這裡的「太初」是與創世記一章一節的「起初」二字為同一詞,但兩處的時間意義卻不同。
★ 在創世記的「起初」,是指創造天地時候的那個「起初」,亦是指神創造的開始。在這裡的太初是指在造天地之前的「太初」,是指在未有時間以前,在已過無始的永遠裡就已經存在
— 自有 永有。
★「太初有道」,這「道」的原文是 “ Logos ”,可以譯作「思想」、「意念」、「言語」或表達心意與觀念的意思。所以,這裡的「道」即解釋、說明、彰顯並代表神的屬性。
★ 基督就是這道,因為神的智慧、豐富、思想、意念以及一切都充滿在基督裡 (林前1 : 24) (西2 : 3 / 9),而在道成肉之後,子將神的思想、意念表明出來 (約1 : 8 ; 14 : 9 - 11)。
★「道與神同在」: 這裡的「道」和「神」在希臘原文裡都是有冠詞的,這裡就啟示了祂們各自不同的身份。也就是說,「道」和「神」(父神) 有各自不同的位格。而這裡的「同在」有「陪 伴」、「向著」、「在…面前」、「面對面」之意。意指「道」和神之間的關係非常親密。
★「道就是神」: 這裡的「神」前面並沒有冠詞,指出了「道」與「神」有相同的本質,二者原為一,卻有不同的位格。這裡就說出聖子耶穌是自有永有的,自存永存的。祂就是神,在已過的永遠裡是與父神同時存在,與父神原為一體。
【約1 : 2】「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這道」: 承接上一節的「太初有道」,強調神的道 (Logos)
在永恆中已存在。
★「太初與神同在」: 指出道與父神之間的親密關係
★「同在」:
原文可理解為「陪伴、面對面」,顯示道與父神永遠親密、不可分離。
★ 此句重申聖子耶穌並非後來才有的存在,而是在萬有創造之前就已與父神同在,是自有永有 的神。
【約1 : 3】「萬物是藉著祂造的
;
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
★「萬物是藉著祂造的」: 表明基督是創造的主,宇宙萬有的起源都在祂手中
★「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 強調祂創造的一切都不是偶然,沒有任何被造物能離開祂的主權
★ 這裡再次彰顯聖子耶穌不僅在永恆中與父同在,也參與萬有的創造,祂是萬物存在的根源。
【約1 : 4】「生命在祂裡頭 ; 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生命在祂裡頭」: 表明基督是生命的源頭,所有生命都源於祂。
★「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說明這生命不僅存在,更能照亮人心、指引人走向真理。
★ 這裡強調基督的生命帶來屬靈光明與引導,使人從黑暗中得以看見真理。
【約1 : 5】「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光照在黑暗裡」: 指基督的光照進人心與世界的黑暗中,帶來真理與生命。
★「黑暗卻不接受光」: 表明世人因罪與悖逆,常拒絕神的光,不願接受真理。
★ 這裡提醒我們,雖然光已臨到,但黑暗仍有抗拒,彰顯救恩需要人回應。
【約1 : 6 - 8】「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 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 這裡的「約翰」指的是施洗約翰,他是神特別差派來的先知與見證人,完全出於神的授權與 旨意。施洗約翰不是光本身,也不是救主,他的使命是為光作見證,指明耶穌基督才是真正的 光。他的見證目的是預備人心、呼召人悔改,使人可以因光而信,認識神的救恩計劃。
【約1 : 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 那光指耶穌基督,是真光,本身有生命與榮耀,能照亮每一個生在世上的人。光照所有人, 不分民族、地位或背景,顯示神救恩的普世性。人若接受這光,就能看見真實、得生命,光引 導人離開黑暗,走向真理與永生。
【約1 : 10】「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
★「祂在世界」: 指出道成肉身的主耶穌親自進入祂所創造的世界,與人同在。
★「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 強調祂是創造者,不是受造物;萬有藉著祂而存在。
★「世界卻不認識祂」: 說明人類雖生活在祂的創造中,卻因心眼蒙蔽,不認識也不接受這位創造主。
【約1 : 11】「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
★「祂到自己的地方來」: 指主耶穌來到祂所創造、屬於祂的世界,也特指祂來到以色列人中間
─ 祂自己的選民當中。
★「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 表示猶太人雖是神所揀選的子民,卻拒絕承認祂是彌賽亞,甚至將祂釘在十字架上。
★ 這節經文揭示了人心對真光的抗拒,也顯明神的救恩並不止於以色列,而要臨到凡接待祂、信祂名的人。
【約1 : 12】「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 這裡的「信」含有「信入」的意思,表示不僅理性同意,而是心裡真實地接受主。
★ 經文指出,「相信」即是「接待」。而「名」在聖經裡不只是稱呼或外在的標識,而是代表一個人的本質、性情、權柄與整個位格。因此,「信祂的名」並不只是相信「耶穌」這個名字,而是信靠這位耶穌基督整個人
─ 祂是誰、祂所說的話、祂所成就的救恩,以及祂所擁有的神性與主權。
★ 因此,「信祂名的人」等於「信祂這位基督的人」,這種信心不只是口頭認同,而是以信心接受祂的身分與救恩,並將生命交託給祂。
★「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表示信徒因信得著新的身分,不再只是受造物,而是被神 接納為祂的兒女,能與祂建立親密的父子關係。
★ 這節經文顯出福音的核心
─ 拒絕祂的人失去光與生命,接待祂的人卻得著重生與尊貴的兒女 身分。
【約1 : 13】「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不是從血氣生的」:「血氣」指人血肉的身體
(參約3 : 6),意即屬神的生命不是因人類的血統 或或肉身而來。
★「不是從情慾生的」: 這裡的「情慾」(希臘文sarx,與肉體有關) 不是指一般的情感或愛慾,而是指人肉體中受罪性支配的本性 ─ 也就是人「想要靠自己」去達成屬靈事的那種衝動。
★「也不是從人意生的」: 表明人無法靠自己的意志或努力得著新生命 ; 人的意願不能使自己成 為神的兒女。
★「乃是從神生的」: 說明重生完全是神的工作,是聖靈所賜的新生命。信徒之所以能成為神的兒女,乃是出於神的恩典與主權。
【約1 : 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
★「道成了肉身」: 根據約1 : 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就是指這太初就有的道 (或稱「話」) 即神,藉著肉身來顯現,成為具體實在、可見可摸的,也就是「神在肉身顯現」的意思 (提前3 : 16)。
★ 從神學方面來說,就是指神通過童貞女馬利亞,由聖靈感孕,取肉身成人,即拿撒勒人耶穌,他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基督雖成為肉身,但僅有罪身的形狀 (羅8 : 3),而沒有罪的性情 (林後5 : 21)。
★「住在我們中間」: 起初神造人,神的心意就是要住在人當中。但是,人犯罪之後就懼怕神,不敢也不能面對神,人與神斷絕了來往。所以到了神預定的時期,神就揀選了馬利亞,由聖靈感孕,主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實現了神與人同在的美好願望。這一位道成肉身的基督,乃是帶著神住在人中間,所以祂的名為「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太1 : 23)。
★「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 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說的更正確一點,祂自己就是上帝的「恩典」和「真理」。
★ 在神永遠的計畫裡,神的心意就是要與人同在,但是,若人的罪沒有解決,聖靈怎能住在人的裡面 ? 人又怎能進入神永遠的同在中 ? 所以無罪的主成了肉身來代償罪債,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成就救贖的恩典,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道成肉身」不只帶來救贖的恩典,也向世人顯明永恆的真理。什麼是真理 ? 主耶穌說祂是真理 (約14 : 6) ,因此主耶穌就是真理的本體,就是真理的源頭。既是真理,那就有永恆性、絕對性,換句話說,祂是自有永有的,惟有祂是獨一的真神。
★「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這是恩典,這恩典不是別的,乃是耶穌基督自己。祂肯降卑自己,離開天上的榮華,成為人的樣式,來到卑微的人間作人,無罪的神竟然願意穿著一個罪人的身體,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這真是太大的恩典。
★ 這位「道成肉身」的耶穌來到人間目的何在 ? 祂要拯救我們從罪惡裡出來 ; 祂要讓我們藉著祂與神和好 ; 祂要讓我們藉著祂得到神的生命,使我們得改變。
★「道成肉身」,此句向我們顯明了 :「神來作人」、「神愛世人」、「神是真理」、「神是生命」、「神是道路」。因此,我們若要明白真理,人的生命意義為何 ? 耶穌基督就是我們一切的答案。「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意思就是從人生的,還是人,惟有從神生的,才是重生得救的人。因此,「肉身成道」我們是無法做到的,不但修道過程漫長艱辛,而且永遠找不到出路。
【約1 : 15】「約翰為祂作見證,喊著說
:『這就是我曾說
:
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來在我以前。』」
★ 約翰在這裡再次強調,耶穌不是普通的人,而是早在他之前就已存在的「道」。雖然從時間上看,耶穌是在約翰之後才開始公開傳道,但在本質上,祂早已存在於永恆之中。
★「在我以後來的」指耶穌在地上的出現 ;「反成了在我以前的」說明祂的永恆神性。這宣告了 耶穌不只是先知或教師,而是太初與神同在的「道成肉身」。
【約1 : 16】「從祂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祂」指的就是道成肉身的主耶穌。祂本身充滿恩典與真理,我們因信祂,就能不斷從祂的豐盛中領受恩典。
★「恩上加恩」表示神的恩典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持續不斷的供應。祂給我們的恩典層層疊疊,就像浪潮接著浪潮,一波未平,一波又來。
★ 這提醒我們,信主的人不只是得著赦罪的恩典,更在生活中經歷主每日新的憐憫、引導與能力。神的恩典不會枯竭,關鍵在於我們是否願意敞開心,持續活在祂的同在與話語之中。
【約1 : 17】「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律法」是神在西乃山上藉著摩西傳給人的 (出24 : 12),目的在於彰顯神的公義與聖潔,使人知道神所喜悅的標準,也讓人明白自己無法靠行為達到神的要求。
★「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耶穌基督帶來的恩典和真理,是律法無法給予的。律法指出我們的罪,顯明神的標準,但它本身無法拯救人。
★ 耶穌來到世上,不僅彰顯真理,更將神的恩典賜給人,使我們可以在信祂的時候,得到赦 罪、被稱義,並有能力過一個合神心意的生活。
★ 律法像一面鏡子,照出我們的不足 ; 而耶穌所帶來的恩典 (赦罪、救恩) 和真理 (認識神、生命指引),能真正幫助我們脫離罪的捆綁,並指引我們活出神心意的生命。
【約1 : 18】「從來沒有人看見神
;
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 這節經文強調神的獨特性與耶穌基督的啟示角色。從來沒有人親眼見過神,祂是無形、超越的,無法用人的眼睛直接看見。
★ 「在父懷裡的獨生子」指耶穌基督與父神有永恆的親密關係,祂完全認識神的心意與本質。 只有祂才能將神顯明給世人,使我們能透過耶穌認識真神。
★ 這裡說明了基督的獨一性 : 信徒不是靠律法或任何人的指引來認識神,而是透過耶穌 — 那位與父同在、為我們道成肉身的獨生子,才能明白神的愛、性格與計畫。
★ 對我們而言,這提醒信仰的核心是基督:唯有透過祂,我們才能認識真神、與神建立關係,並在生命中經歷祂的恩典與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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