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羅馬書 2 : 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 這節經文似凡行善的必得永生,豈不是與聖經所強調「因信稱義」背道而馳嗎 ?
★ 保羅雖然在第 6
– 10 這幾節說的是靠律法稱義。但保羅在這裡用的是假定的口吻說話,而不是說這種遵行律法的人真地存在。然而,雖然在理論上,人可以遵行律法而被上帝稱義,但我們發現,人是無法達到律法的要求,也就是說人無法靠得自已的能力去遵行神的律法。
★ 所以,在第三章 10 節就說到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又在三章 20 節繼續說明,「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
★ 也就是說,人靠著自己「恆心行善」是不可能達成的。因為,人的良善常常都是短暫、片刻,並且人也不是恆久在尋求良善。因此,他在這裡只是利用這一事實來介紹另一種達到稱義的辦法 ── 那就是因信耶穌基督而稱義。(羅 3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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