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教室 – 何謂「第二次的死」?
<經文> 啟示錄 20 : 13 – 15
「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 ; 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 ; 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 按照聖經教導,有「第一次的死」和「第二次的死」。由於人犯罪的關係,人人都必有一死,這是「第一次的死亡」 (羅5 : 12 ) (來 9 : 27)。從路加福音 16 : 19 – 26 得知,人死後皆到了陰間,然而陰間有分為兩部分,中間有深淵相隔 ! 一部分稱為「亞伯拉罕的胸懷」或是「樂園」,這是信主的人要去的地方 ; 另一部分稱為「陰間受苦的地方」,這是不信主之人的住 處。
★ 然而,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被害、受死之後,他下到了陰間的樂園,第三天死裡復活,勝過死亡和仇敵撒但。當主耶穌升上了高天的時候就擄掠了無數的俘虜,這俘虜不是指邪靈,而是指那些被死權囚禁在陰間樂園裡的義人的靈魂,都已隨著主一起升天。至此,陰間的樂園就被升到神寶座所在的第三層天,而原來的陰間只剩下陰間受的地方。
★「第一次的死」,並非是最終的定局。當主耶穌再來時,所有的死人,包括信徒和非信徒都要身體復活受審判。這次的復活,又稱末日的復活,是所有死去之人的身體都要復活。換句話 說,信主的人死了,身體要復活 ; 不信主的人死了,身體也要復活。
★ 所有的死人都要復活,並且還要經過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 那住在陰間而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也就是未得救的人,他們的身體與靈魂就都要被扔在火湖 (地獄) 裡,這就是第二次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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