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辭典 – 丁稅
<經文> 馬太福音 17 : 24 - 27
24 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丁稅約有半塊錢)嗎 ?」25 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 ? 世上的君王向
誰征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 ?」26 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27 但恐怕觸犯(觸犯:原文是絆倒)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 「丁稅」原文是「第錐克瑪」(didrachma),即「二錐克瑪」(drachma)。
★ 「丁稅」也就是指半舍客勒 (half - shekel,猶太人的銀幣)。「丁稅」源於古時猶太人一過二十歲,各人都要拿銀子半舍客勒,作為贖生命的禮物,作為維持會幕之用 (出30 : 13
– 16)。
★ 後來以色列人從巴比倫回來以後,尼希米和跟隨他的人,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銀三分之一舍客勒,作聖殿的費用
(尼10 : 32)。
★ 從此以色列人就每年為聖殿捐錢,不久,他們就把捐項的額數再加增至半舍客勒。在耶穌時代,半舍客勒的銀幣較不常鑄製,一般人以一舍客勒繳納二人份的稅。此乃每年應納的殿稅 。
[註] 在當時流通的幣制中,一枚古希臘銀幣(一斯達特)等於兩枚「半舍客勒」。
[註]
一塊錢 (= 一斯達特 = 一舍客勒 ) = 二第錐克瑪(兩人的丁稅) = 四錐克瑪(四天的工資)。
[註] 和合本在24節小字註解「丁稅約有半塊錢」,即丁稅是半斯達特,所以彼得釣到一斯達特,可以納兩人的丁稅。那麼一斯達特就是二第錐克瑪,也就是四錐克瑪。
[註] 斯達特、第錐克瑪、錐克瑪均為希臘銀幣。
[註] 25 節的「關稅丁稅」: 關稅是羅馬帝國針對貨物所課的稅款 ; 丁稅是指那些報名上冊的男丁 (路 2 : 2 ; 徒 5 : 37),給羅馬國所納的人丁稅 (太 22 : 17)。這大概也是稅吏所包攬的。
[註] 24 節的丁稅 (聖殿稅 temple tax) 與25節的丁稅 (人丁稅 taxes) 是不同的。
[註] 24 節的丁稅 (聖殿稅 temple tax) 與25節的丁稅 (人丁稅 taxes) 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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