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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2日 星期一

聖經教室 – 「你們不要論斷人」究竟是什麼意思 ?

 聖經教室 你們不要論斷人 究竟是什麼意思 ?

<經文> 馬太福音 7 : 1 – 5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 ; 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 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 : 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文解釋與背景

這段經文來自《馬太福音》第七章,是耶穌在登山寶訓中的教導之一。在這裡,耶穌提醒信徒 :「不要論斷人」,那麼,這是否意味著我們不能對他人的行為做出任何判斷呢 ? 為了理解這句話的真正含義,我們需要了解「論斷」這個詞的原始意思。
「論斷」在原文中的意思是「審判、定罪、辨別」,它不僅指單純的評價,更帶有對他人定罪的強烈含義。然而,耶穌並非要禁止所有形式的判斷,而是提醒我們在做出判斷之前,應該先反思自己的心態與動機。如果我們自己也犯了同樣的錯誤,那麼我們的判斷就不再是建設性 的,而是帶有偏見與雙重標準。
耶穌教導我們應該先檢討自己,去掉自己的缺點,這樣才有資格批評他人。如果忽視這一 點,我們可能會陷入假冒為善的自義當中。耶穌指出,若自己眼中有樑木,就無法去掉他人眼 中的刺。因此,只有當我們自身沒有犯相同的錯誤時,我們才有資格指出他人的錯誤。

保羅也說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 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 照真理審判他。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 神的審判麼 ? (2 : 1 – 3 )

檢視自己的心態

因此,耶穌教導我們,在對他人指責之前,應該先檢視自己的心態,看看自己是否也有類似 的問題。如果我們自己也犯錯,卻對他人的錯誤指指點點,這就是耶穌所說的「假冒為善」。這 樣的態度不僅不正確,還會讓我們陷入雙重標準的困境。
假冒為善的人論斷最終會回到自己身上 (7 : 2),他們將會受到神的審判 (2 :3) 。因此,若我們不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卻試圖去掉弟兄眼中的刺,這就屬於論斷人。但如果我們自己沒有犯同樣的錯誤(眼中沒有樑木),那麼我們才有資格指出他人的錯誤(去掉弟兄眼中的刺), 這樣就不成問題。

合理判斷與不當論斷
所以,並不是說所有的判斷都是錯的。在許多情況下,我們確實需要對他人的行為作出判 斷,尤其是當目的是幫助他人、引導他們走向更好的方向時。關鍵在於,我們是否抱有謙卑、 無私的心態,而不是僅僅以自己為標準來批評他人。
新約中也有許多例子顯示出對他人的情況、行為或教訓的合理判斷 (18 : 17) (林前5 : 9 - 13) (林前6 : 1 - 8)。這些經文表明,在教會生活中,有時我們需要作出合理的判斷和處置,但這種判斷應該出於愛與公正,而非自義或偏見。

保羅在羅馬書 2 : 1- 3 中提醒我們,當我們論斷他人時,也在暴露自己可能的問題。只有當我們自己沒有犯同樣錯誤時,才有資格指出別人的錯誤。而且,這樣的指責應該是建設性的,出於愛心,而非批判或自義的態度。

出於愛心的指責

當我們進行判斷時,我們需要思考一個問題——我們的判斷是否出於對他人真正的關愛,還是源自自私的動機。有時,我們的心態可能會被情感或過去的經歷所影響,從而使判斷變得片面或不公正。耶穌提醒我們,在做出任何判斷之前,應該先反思自己的內心動機,確保我們的目的是為了幫助他人,而不是單純的批評或指責。
真正的建設性指責應該出於愛心和謙卑,而非想顯示自己比他人優越。我們在幫助他人改正錯誤時,應該提供具體的幫助和解決方案,而不是僅僅指出他人的缺點。這樣的指責才能讓人感到被尊重,並且更願意接受。

結語
總結來說,耶穌的教導並不是要我們放棄判斷,而是提醒我們,在做出判斷前,應先檢視自 己的心態。如果我們與他人有相同的問題或缺點,那麼我們的判斷可能會被偏見所左右,並且 無法真正幫助他人。這樣的判斷不僅無助於他人,還可能傷害自己和他人,最終偏離神的旨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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